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3.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5.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查询结果)。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5)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填写报名表内所有信息并签字扫描(或拍照)上传);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数据分析岗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市场管理与服务岗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七、考核和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网站及中国海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