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大概率是有奖励的,只不过店主的奖励相较于彩民的1亿奖金而言,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甚至有时候店主还要往里“搭钱”。往里搭钱?这是为什么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有人可能会很好奇,假设彩票站中出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大奖,那么店主能获得奖励吗?
关于这一问题,有人说彩票站能获得大奖金额2%的提成,如果中奖1亿元,彩票站能获得200万的提成。实际上这种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无论是福彩还是体彩,彩票站根本就不可能从中奖金额中计提奖金。
试想一下,如果彩票站从中奖金额中计提一定的比例,那么或者中奖者付出,或者从彩票销售额中计提,而中奖者除了20%的个人所得税之外,其余的全部归自己所有,从来没有游戏规则规定中奖者需要拿出一部分奖金分给彩票站。另一方面,对彩票站的奖励会从销售额中计提吗?也是不可能的,以福彩双色球为例,销售额的51%、13%、36%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这三部分已经达到100%了,根本就没有计提奖金的空间。
那彩票站在中出大奖后,就没有任何奖励了吗?
其实也不是,奖励一般情况是有的,但不是从中奖奖金或者销售额中计提,而是来自于福彩或者体彩中心。
以陕西省体彩中心为例,去年陕西省体彩中心曾经针对大乐透推出过对彩票站的奖励制度,对中出一二等奖大乐透的彩票站分别奖励5万元和2000元,目的是让彩票站趁此机会展开营销活动或者进行店面升级,以此吸引更多的彩民,增加销售额。
当然,福彩或体彩中心给出的奖励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奖励多少实则与大奖级别和地区政策挂钩,比如2019年8月18日山西省太原某福彩销售站曾中出一注1.34亿双色球大奖,店主获得了当地福彩中心给予的3万元的奖励;再比如广东省对特定彩种级别较高的大奖会给予店主和销售员不等的奖励。
综上来说,对彩票站和销售员的奖励是地区性的政策,并非是写进“游戏规则”中的,奖励可有可无、可多可少,一般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另外,有的大奖获得者会或多或少地给彩票站老板一些个人奖励,至于给多少、给或者不给,完全就是自己决定了。
福彩或体彩中心给予奖励的原因都是出于“宣传”,比如拉拱门、雇请锣鼓宣传队等,福彩或体彩中心给予的奖励一般能足够覆盖宣传费用支出。
但是对于没有奖励的彩种或地区而言,如果彩票站想大力宣传,那么只能自掏腰包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开头我们说有的彩票站在中出大奖后反而会往里“搭钱”的原因所在。当然,看似彩票站搞宣传是亏本行为,但通过宣传能聚集更多的人气,彩民在得知该站中出大奖后会“慕名”来投注,彩票站后期能从销售额中弥补一部分宣传费用。
写在最后:综上而言,对于大奖得主而言,中了1个亿完全可以财务自由了,而对于彩票站店主而言,“游戏规则”中并未规定他可以从中计提一定比例的奖金,因此他从中的受益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即便有些地区的福彩或福彩中心出于宣传的目的会给予店主或销售员一定的奖励,奖励也是固定金额的奖励,一般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再刨除店主后期宣传所花费的费用,基本就所剩无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