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5月29日电(记者何慧敏蔡俊杰通讯员林杰荣陆元桔)直播带货看得多了,但直播“带赌”估计很多网友都没见过。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某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体育赛事直播间假说球真带赌
主播随即把小胡拉进了一个群,群里出现了一条网址链接,点击链接就会进入某个体育赌博网站。赌球流程也十分简单:用户首先需注册个人账号,进行充值后就可以参与赌球,赢的钱可以直接在网站界面上点击提款,钱会自动打入用户账号绑定的银行卡。小胡发现,该网站除了赌球,还有数字彩票、百家乐、老虎机之类的其他玩法。群里面经常会有人推荐下注,小胡也跟随玩了几次赌球和数字彩票。
后来,小胡的家人发现了该赌博网站,提醒小胡这种赌博行为是违法的。于是,他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该直播间和赌博网站。
主播“在线”引流成功后按人头提成
2022年7月,郭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据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2022年1月至7月,他跟着昵称为“娜娜”的主播,在直播解说体育赛事中为跨境网络赌博平台引流。
“直播一场足球比赛或篮球比赛能拿到150元,在直播过程中,成功让网友添加聊天App账号并备注主播昵称的话,还可以按人头提成,足球是2.5元/人,篮球则是1元/人。”郭某表示,每次结算的时候,他会把收款码发给“娜娜”主播,“娜娜”主播则根据直播的场数和赌博引流的人头数一并支付工资。
经过整理核查,郭某的收款记录显示,其通过直播给赌博平台引流非法获利共计6.7万余元。另外,郭某还交代,他曾帮“娜娜”主播给团队其他成员代发过工资,得知团队中还有昵称为“大山”“柿子”“发财”“66”等主播也在为赌博平台引流。
直播“带货”最终带出了“祸”
“娜娜”主播徐某开了一家传媒直播店,干主播这一行已经五六年,主要收入靠网友打赏、刷礼物等,每个月收入几千元,赚的不算多。当她听说同行的主播通过做跨境赌博平台引流的直播赚大钱时,十分心动。于是,她在某网站直播间看了一些引流直播后,就联系到该网站直播间群管理员,表明自己想做引流直播的想法。群管理员让徐某注册聊天账号后,把她拉进了一个主播群,然后在群里安排每天的比赛直播场次。直播开始前,群管理员会把比赛视频源的网址发给主播,主播就在该平台开播引流。
2022年7月,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0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据徐某交代,自己知道为非法赌球网站引流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因为想赚钱,就心存侥幸地干了下来。经查,徐某通过本人及招募的主播团队进行直播引流,从上家处非法获利共计33万余元。扣除发给其他主播的收入外,其个人获利7万余元。案发后,徐某等犯罪嫌疑人都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2月,经奉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他被告人也分别作出了相应判决。
小检说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主播需洁身自好,赚钱还需走正道。同时也要提醒直播平台,作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不能只赚流量不担责任,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视情形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信息内容,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及时向所在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