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彩票销售系统安全设备;
2、项目编号:HC-JLZB-2021-491;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10]-1550号;
4、本项目为1个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金额:150万元。;
8、交货地点:吉林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机房;
9、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11、质量保证期:3年;
12、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条件;
12.2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或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12.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2.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
12.5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2.6投标人具有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16.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17、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