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女大学生小苏第一次买彩票就中了头奖,奖金1000余元,兴奋的小苏将彩票挂在了网上,岂料当她去兑奖时,却被告知奖金已经被别人领走了!
“第一次买彩票,不知道能不能中奖。”3月11日,网友“苏伊迷”在长春贴吧将一张刚买的彩票照片发到网上,称这是自己第一次买彩票。“祝你中大奖。”“我买彩票就没中过,希望你能中大奖。”帖子一出,便有网友为她捧场。
第一次买彩票在网上晒
“苏伊迷”便是延边大学学生小苏,她是个长春女孩,正在读大一。
“3月11号中午,我和两个室友逛超市,附近正好有个彩票站。我心血来潮,便买了一张。”小苏说,她以前从来没买过彩票,但她的妈妈是个老彩民,经常买一种叫“数字三”的彩票,只需选3个数字,玩法简单。“我们正好仨人,我说,那就一人说一个数吧。”小苏说,两个室友分别选了4和7两个数字,“4乘以7等于28,我就选了个8。”号码选定,小苏拿出4元钱,将这张号码为“478”的彩票打了出来。
中奖彩票在手,奖金竟被领走
中奖彩票被人冒领了
第二天一早,小苏就和室友一起拿着中奖彩票来到前一天买彩票的投注站,准备兑换奖金。“你的彩票已经被人兑奖了。”在输入彩票信息后,投注站的老板告诉小苏。“啊怎么可能彩票还在我手里呢。”“我帮你查查吧。”查询结果显示,有人已经在长春市绿园区一家彩票投注站将小苏手里的彩票兑了奖,也就是说,小苏手里的彩票已经作废了。这个结果让小苏和室友大吃一惊,就连彩票投注站的老板也觉得不可思议。
网友帮小苏要回奖金
票面“密码”泄露了信息
闵志说,这件事的发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小苏将彩票的照片发到了网上,而彩票票面上,有一套“密码”,投注站的工作人员根据这套密码可以为彩票“验明正身”,陌生男子来到彩票站,声称彩票忘在家里,但是记住密码了,利用这种方式将小苏的奖金领走。
闵志说,第二个原因是,当天,这家彩票站的业主去参加朋友的聚会,把彩票站临时交给一个不懂业务的人暂时打理,所以才听信了男子的话,将奖金交给了他。“根据福彩中心的规定,兑奖时必须拿彩票,否则不予兑奖,这是这家投注站管理的问题。”闵志说,这家投注站的业主知道这件事后,主动承担责任,拿出1160元赔给小苏。
冒领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闵志表示,年轻人喜欢在网上晒一晒彩票,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彩票开奖之前,尽量不要轻易泄露票面上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地方已有先例,“可以把彩票先拍下来,等领完了奖,再把照片发到网上晒一晒。”
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件事中,冒领奖金的男子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小苏可以向警方报案。王晓丹说,由于小苏被冒领的奖金不足2000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如果金额超过2000元,冒领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4日,小苏已经拿到了属于自己的1160元奖金,经历一番波折之后失而复得,小苏和室友还是很激动,“钱既然找回来了,我就不想追究了,我们寝室准备拿着钱出去‘撮一顿’,好好庆祝一下。”记者张骁编辑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