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兴义市交通运输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共30名。
二、招聘程序
三、工作职责
在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执法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交通运输事业;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具有兴义市户籍人员;
(四)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工作职责;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文化:1.军烈属子女、退役士兵、获表彰的见义勇为者;2.疫情防控中,援鄂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3.获县级表彰的先进个人;4.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分:
(1)军烈属子女、退役士兵、获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5分;
(2)疫情防控中,援鄂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加4分;
(3)获县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3分、州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分、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10分;
(4)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干部的配偶及子女加2分;
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加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兴义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兴义市下五屯峰林大道59号)。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手机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报名场地进行报名登记。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场地后,应保持1米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2.报名人员携带的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携带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几项: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总成绩分值为100分。
(一)笔试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及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地点:兴义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
(二)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比例的60%。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5.面试地点:兴义市交通运输局。
七、成绩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工作由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协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两名以上干部职工组成。考察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十、公示、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公示
2.公示期间接到线索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聘用
1.拟聘用协勤人员实行1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一经聘用后,由兴义市交通运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1.实习期协勤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含“五险”应缴纳的个人部分)。
2.实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协勤人员,薪酬待遇暂按月基础工资2600元(含“五险”应缴纳的个人部分)、月绩效工资300元(年终考核后一次性计发),工龄工资按50元/年的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属兴义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兴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协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