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二、项目实施地点:叙永县叙永镇东外社区、叙永县江门镇古寨社区、叙永县摩尼镇摩尼社区。周期为12个月。
三、年度资金。年度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4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万元。
四、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落实好家庭照护与社区康复相统一的工作要求,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个性化、多元化康复服务需求,切实降低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不断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康复对象回归社会,缓解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生活质量,叙永县民政局拟在摩尼镇、江门镇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泸州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5月27日
2023年度“社区补短板”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名称:“社区补短板”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叙永县后山镇、叙永县叙永镇。周期为3个月。
三、年度资金。年度资金80万元,其中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万元。
四、项目概述。通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建立一个集党员之家、党建工作指导、文化室、图书室、日间照料中心、社工服务站、综合服务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平台。
五、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项目效果,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亲民化”建设要求,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让服务触角向社区每一处延伸,满足更多群体个性化需求,增强党员、群众归属感以及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得群众的幸福感及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泸州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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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名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叙永县江门镇江门社区、叙永县摩尼镇摩尼社区。周期为12个月。
四、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创新示范成果,省民政厅财政厅牵头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2023—2025年)。结合叙永县城乡社区治理实际,叙永县“提能力”工程项目涉及叙永县社工总站、江门镇江门社区、摩尼镇摩尼社区。
五、项目完成情况:服务周期为1年,截至当前项目已完成70%服务内容,两个点位正有序开展城乡社区提能力服务工作,项目持续到2024年6月底结束。
六、项目效果,社区发展治理研究服务:
(一)社区专业人才建设服务:一是围绕社区慈善基金长效运作,社区干部培训6场:组织开展公益创投居民动员赋能培训会、社区慈善微基金筹款赋能、慈善微基金使用赋能活动,活动策划、活动扩张等,累计人次80人次。
二是结合江门社区实际情况,组织社区干部前往成都新桥社区、花照壁社区、楠欣社区等地了解“儿童友好社区、老年友好社区、慈善示范社区”等创建模式,有效提升社区工作者发展意识。
(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一是公益创投:投入项目资金4万元,策划集老人、儿童、志愿服务、院落自治等项目5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5支,队伍78人,组织开展公益创投路演技巧培训会、路演评审会、项目优化会、公益创投项目启动会、专业服务培训会等11场,服务人次180人次,有效促使居民组织队伍专业化发展,11月-2月个公益创投项目陆续常态化开展,累计服务1200人次;
二是社区社会组织赋能培训: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活动后开展总结会10场,累计150人次。
(三)社会慈善资源链接服务:一是链接泸州市慈善总会资源,签订资金量不低于本项目20%的“未成年保护‘益童成长’项目”,帮助辖区特殊困难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
二是挖掘内部慈善资源3场:组织开展为期7天公益夏令营活动,吸引辖区30名儿童低偿参与,筹集慈善基金2074.8元,组织开展中秋节筹款活动1场,活动吸引300余人参加,筹集慈善基金570,组织开展春节筹款主题活动,筹集610元;利用慈善微基金开展慰问活动3场,入户慰问高龄老人50人次、儿童20人次;
(四)社区提能宣传推广服务:一是组织开展“五社共建”年度表彰暨春节联欢活动1场,吸引500余人参与,活动对积极参加社区活动的个人、商家、自组织队伍、志愿者等进行肯定与表彰,凝聚社区参与氛围,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发展治理的积极性与社会认同感。
二是累计在县级发布活动宣传30篇;市级及以上4篇;接受市县级领导、泸州市孵化基地、叙永县社工总站督导5余次,参加泸州市孵化基地、叙永社工总站组织修改培训3余次;
一、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实施地点:叙永县
三、年度资金。年度资金44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39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
四、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工作宗旨,确保孤儿学业有保障。
五、项目完成情况:2023全年孤儿圆梦助学161人次,金额40.25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岁以上圆梦助学14人次,发放金额2.775万元。
六、项目效果,孤儿助学”项目为了资助孤儿正常完成学业,提高孤儿的创业就业能力,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孤儿助学工程”自实施以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孤儿助学”已成为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助学品牌,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福彩公益金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名称。老年福利类等8个项目
三、年度资金。年度资金207.7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86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19万元,市级2.7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老年福利8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支出19万元。
(二)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53万元。
(三)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项目支出2万元
(四)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5万元
(五)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10万元
(六)村级养老互助点20万元。
(七)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支出66万元、
(八)民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2.7万元
四、项目周期:1年
五、项目完成情况:
(一)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已完成
(二)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已完成
(三)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项目:已完成
(四)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已完成
(五)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已完成
(六)村级养老互助点:正在实施。
(七)养老机构维修改造,部分完成,向林镇敬老院和大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正在实施中。
(八)民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已完成
六、项目效果: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通过对60岁以上的特殊困难老人居提供安全巡防、助餐、清洁服务、健康管理、失能护理、生活照料等家服务,解决老特困难老人居家照料的难题,通过对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解决了该类老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便捷。通过对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的补助,激励更多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参与养老。通过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村级养老互助点、养老机构维修改造等补助补贴,激励更多社会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激发社会力量,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满足市场需求。
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2.《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3.《泸州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图片展示:
居家适老化改造图片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
三、年度资金。年度资金1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0万元。
四、项目概述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提供符合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条件的场地,设施设备配套,场地功能清晰;
(四)负责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的动态把握,形成具备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结果得到应用;
(五)重点培育在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科技创新领域有行业影响力,能示范、引领和带动同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六)负责提供符合社会组织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培训、沙龙、交流会、督导咨询等多元化服务,重点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项目策划、服务开展、资源筹集等方面的能力;
(七)负责提供项目资讯、转介服务、社会捐赠、公益资助、合作交流等信息共享、资源链接常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