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彩中心”)是乌鲁木齐市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者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所在地公开征召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区福彩中心”)负责监督和指导此项工作。市福彩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基本原则和“秉持公心、按章办事、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在市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彩票销售网点布设从阶段性公开定点投放转为常态化公开征召,凡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代销福利彩票的个人和单位,只要符合经营条件和布机要求,皆可按照“先申请,先办理”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获得代销资格。
二、网点规划及空白区域公布
根据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乌鲁木齐市福彩网点的规划发展以市场覆盖面和购买便利性为原则,以市场空白区域、销售不饱和区域、竞争弱势区域为主,兼顾城市和乡村地区人群的购买需求,在保持彩票销售网点之间合理距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
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分类
三类:即开票多功能销售展示柜布设点。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能缴纳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销售设备保证金:一类网点销售设备保证金1万元;二类网点配备无线扫描终端的则须缴纳1000元设备保证金,没有配备无线扫描终端的实行“先款后票”销售原则;三类网点销售保证金3000元;
3、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包含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承诺);
4、有在拟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级行政区划内常驻户籍或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5、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和书写;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8、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
(二)销售场所条件
1.福彩专营投注站
(1)销售场所营业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可设置彩票显著标识,可以上墙张贴主要游戏的走势图表、公益海报、活动海报、中奖票展示专区等。
(2)销售场所主营彩票销售业务,专人负责彩票销售,申报人和销售人为同一人。单位申报的需有专人负责彩票销售。
(3)与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500米,与现有福彩兼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200米,与现有即开型福利彩票代销点(二类销售网点)、即开票多功能销售展示柜布设点(三类销售网点)不受距离限制,与学校距离不少于200米。销售特区站点布设,距离现有福彩专营、兼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200米,与学校距离不少于200米。
(4)销售场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5)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6)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2、福彩兼营投注站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且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彩票销售区域有明显福彩标识;
(3)兼营投注站与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500米,兼营店与现有福彩兼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200米,与学校距离不少于200米。
(4)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5)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3、即开型福利彩票代销点
(1)申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商场商铺或摊位,需拥有该场所合法使用权;
(2)具备可用于销售、展示即开型彩票的彩票销售区域;
(3)彩票销售区域有明显福彩标识。
(4)与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100米,与学校距离不少于200米。
(4)不得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
4、即开票多功能销售展示柜布设点
(2)每台销售展示柜销售区域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3)具有相应的供电设施和接收无线通讯信号的条件;
(4)有人值守且能够保证销售展示柜安全。
(5)与现有福彩专营投注站间距不少于100米,与学校距离不少于200米。
五、申报流程
(一)选址。彩票销售网点预设地址由申报人自行寻找,只要满足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市福彩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70号中国万向招商大厦4楼
(四)实地查勘。报名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市福彩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对申报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勘察。
申报人领取《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前,不得签订销售场所租赁合同或预交定金(除自有房屋或已租赁的兼营店外),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六)培训考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申报人参加市福彩中心组织的从业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站点建设。申报人须自培训合格次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按照中福彩中心及区福彩中心关于投注站形象建设标准完成投注站装修工作并通过市福彩中心验收,并制作相应统计图表,开通电信宽带,以上费用均自理。(商超内销售点按福彩中心装修和销售要求进行装修及销售。)
(八)签约手续。申报人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彩票销售网点地址审核合格确认单》、《彩票销售网点装修合格确认单》,在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彩票网点设立手续,缴纳相应保证金,签订申请承诺书和代销合同,获得代销资格。
六、申报材料
(一)自然人申报材料:
1、申报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书;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承诺书,内容包含承诺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现有福利彩票代销者等。
(二)单位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申请书;
5、承诺书,内容包含承诺法人单位近三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未销售福利彩票以外其它类型的彩票等。
七、经营要求
(一)申报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活动。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抵押投注专用设备,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等超出福利彩票机构规定的范围和方式销售福利彩票,否则福彩机构可取消代销资格;
(二)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手续、培训考试、站点建设、开机销售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代销要求的,市福彩中心可取消其代销资格。
八、主动组织召开征召会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一类销售网点每次仅限申报一处地址,申报不成功的还可再次申报,申报成功后不得再次申报;
(三)资料不全、不实者或联系方式失效即视为无效申报。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后经审核未取得代销资格的,为申报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五)与现有投注站距离测量以福彩机构测量的距离为准;
(六)飞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超、电影院、大型餐饮广场等场所内部设立的销售场所,经区福彩中心备案后实施,与周边销售场所不受间距限制。由区福彩中心批准新建的旗舰品牌店、综合体验大厅等,不受布机间距限制。
(七)不符合一类彩票销售网点布设条件的场所包括且不限于:网吧、电子游戏厅、棋牌室以及其他不适合彩票销售的场所。
(十)凡已成为乌鲁木齐市福彩销售网点代销者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公开征召活动。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