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学校认真执行《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事项,丰富公开方式,加强公开实效,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三)完善工作机制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
1.学校网站。学校通过官方网站www.ncec.edu.cn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及时发布“学校新闻”“学校公告”“培训快递”“科学研究”“教师教育”“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等栏目,信息公开受理、最新公开信息、监督投诉受理、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等各类公开事项。还通过校长信箱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本学年,通过学校主页发布公告45条、主页发布新闻239条。通过学校内网OA系统发布工作信息689条,发布通知778条。通过学校OA,发布行政公文109份,党委公文45份,共计154份;发布党委会纪要34份,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7份,共51份。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钉钉发布专题会议纪要16份。
3.校报、学校教育质量简报、《高校视野》、学校广播电台。本学年,校报出版7期,每期印刷2500份,每期字数在18000字左右。校报除发放至各学院(部门),还向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寄发校报,充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围绕60周年校庆,组织策划了专题专版报道,发放500余份校报给各级领导。通过学校内网OA发布学校教育质量简报7期,定期就学校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巡查情况进行公开。编印《高校视野》5期。校广播电台精心打造10档栏目,累计播放35期节目,累计播放时长200个小时,累计收听人数8000人次
4.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本学年,学校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75篇,其中省级媒体4篇,国家级媒体19篇。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二是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本年度共完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核入账:家具被服16255件,价值2287.35万元;图书18996册,价值81.29万元;设备4297台,价值3703.65万元;报废仪器设备拍卖收入0万元。
三是物资采购招投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做到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学年,完成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计划35批次,预算金额1751.25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571.28万元,结余资金179.97万元,结余率为10.28%。完成省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政府采购计划30批次,预算金额174.62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64.74万元,结余资金9.88万元,结余率为5.7%。
四是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布了《2019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说明》,并将《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一系列表格作为附件同步公布。公布了《2019年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决算说明》。学校涉税业务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科研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等服务类信息也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及时公布于财务处网站。此外,学校每年定期发布财务工作报告,将学校财务有关具体内容在党代会、教代会上公开。
(三)人事师资信息
对校级领导干部或每一个因公出国团组进行事前和事后公示。在岗位聘用中,对岗位拟晋升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评聘程序,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本学年,学校共进行了5批次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成立学校岗位设置评聘委员会、全员聘用监督与投诉受理小组,主要负责受理全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针对教职工争议,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依规处理有关争议。
(四)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校制定或修订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本学年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7人,为3人办理生源地助学,金额累计2.4万元。学校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5人、励志奖学金47人、国家助学金171人、省政府奖学金47人;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10人,宁波市关工委福彩助学5人,奖励资助学生285人次,金额累计116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25多个,累计发放勤工助学劳务费40.1万元。开展三次疫情临时补助,补助学生345人次,发放困难补助33.62万元。认真落实“奖、勤、补、助、贷”五位一体的资助服务体系,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工作的新追求和新使命。审核评定校内奖学金1032人次,奖金45.74万元;评选校级先进个人310人次、校先进班集体8个。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9-2020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9-2020学年,从主动公开的反馈情况来看,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同时也提出一些希望和建议,主要是希望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方式提高师生及公众获取信息的有效性和便捷度。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九、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实调整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优化公开流程,把握节奏,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通过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制定,引导各二级单位进一步开放公布信息公开数据资源,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机构改革后,各学院(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发生一定变化,为更好地解决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问题,学校将适时组织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政策培训,提升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把握公开事项的能力,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