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福利彩票销售市场,扩大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市场覆盖面,填补福利彩票市场空白点,不断挖掘福利彩票市场潜力,增强中国福利彩票在彩票市场的公益品牌影响力,提升彩民群体对中国福利彩票的认知度,满足社会对开设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需求。以及稳定我市中国福利彩票的发展,努力营造阳光、公平、绿色的氛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福彩销售场所设立新机制,提高设立工作的透明度,全面落实建设“阳光福彩”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放开20个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设立名额,按“先申请先受理”的原则开设代销电脑型和即开型福利彩票。现将具体设立销售场所条件如下:
一、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条件
(一)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申请人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年满18周岁、有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内地居民,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应的资金(不少于10万元);
3、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有效“个人征信”(加盖公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申请人申办销售场所必须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并有专职的销售人员。不得转让、转租、转包、出售销售场所和福彩投注专用设备,必须明确销售场所的经营方式为专营福利彩票(我中心以每月4次的巡查记录为依据,考核业主是否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
5、一张有效身份证可提交一次申请,同一申请人同一批次只能申请一个地址,(同一地址已接受到申请的情况下,附近500米内不接受重复申请);
7、个人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8、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9、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完全彩票销售能力的残障人士。
(二)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场所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位于惠州市辖区范围内,应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市场发展程度、投注便利等因素。
2、申请人设立销售场所,必须具有销售场所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或租赁权;销售场所实际销售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不含洗手间、仓库、楼梯间等),并且远离污染源。设立销售场所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铁皮屋及租赁拆迁屋等作为销售场所专用场地;
3、为保护现有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无星级),五星级、四星级销售场所之间原则上不能小于500米;三星级销售场所之间原则上不能小于450米;无星级销售场所之间原则上不能小于400米;(与其他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按先后次序先获得受理的申请人所提交的销售场所地址同样适用500米距离限制,可提供申请人申请地的查询,新设立销售场所按新设立投注站报批表登记之日起1年内,同样适用于500米距离限制);
4、销售场所设立后一年内不得办理迁移,并要接受彩票销售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开始销售半年后,半年内月平均销量达不到50000元的,根据淘汰制度将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消销售资格;
6、距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不得小于50米。
7、持残疾证的残障人士优先考虑并可适当缩小经营面积。
二、申请程序
1、受理方式:
(二)申请所需提交资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中国籍内地居民户口簿(单位须提供工商执照、机构代码)、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资金证明”银行开据的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可用资金量在10万元以上;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有效“个人征信”证明;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申请人需说明拟设销售场所的地址在百度电子地图上的位置(A4纸打印)。
4、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申请人必须承诺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必须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如实反映拟设销售场所场所的有关情况并进行盈亏分析(网站公告中提供下载)。
5、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申请书(网站公告中提供下载):
6、新设销售场所风险提示告知书(网站公告中提供下载)。
7、一张有效身份证可提交一次申请,同一申请人同一批次只能申请一个地址,(同一地址已接受到申请的情况下,附近500米内不接受重复申请)。
9、销售场所一经设立,一年内不允许更换负责人姓名,一年内不允许搬迁。
(三)拟开办销售场所场所地址的审核
2、审核内容:拟设销售场所场所建筑规格、店铺面积、周边环境等,以及初步审核拟设销售场所地址与其它销售场所距离是否达到500米以上。
3、申请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或申请材料有不真实情况,视为无效申请,不通过审核。
4、距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是否达到50米以上。
5、持残疾证的残障人士优先考虑并可适当缩小经营面积。
(四)公示入围资格名单: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入围资格名单,在惠州民政局网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合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确认设立销售场所正式资格
(六)销售场所的建设
2、建设标准:按照中福彩中心《中国福利彩票实体店空间设计规范手册》的相应装修标准进行装修(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3、期限内未能获得申请设站场所的使用权、未按标准装修或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设立销售场所。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并启动替补;
(七)销售场所开通销售准备
1、销售场所装修后经市中心检查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须向惠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每台交纳押金1万元整;(该款统一上交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保证金账户,作为销售场所造成的销售设备损坏或者丢失造成损失的赔偿保证,以及给省、市福彩中心造成的其它财产损失的赔偿保证)。
2、与市中心签订《广东省福利彩票代销合同》,申请人须提供与在《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申请书》填写的设站地址一致的场所所有权证明或两年以上的使用权租约,在惠州市内开设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储银行账户,设备押金转账凭证。
3、新设立的销售场所负责人、销售员必须接受市中心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发放投注机、代销证及销售人员上岗证,开始销售彩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新设的销售场所一年内不得办理迁移,半年后纳入彩票销售区域末位淘汰制度管理。按全省统一规定,市福彩中心向销售场所按电脑型彩票销量的8%计发电脑票的代销费,按即开型彩票销量的9%计发即开票的代销费。近年来,由于铺租、人员工资等费用不断上涨,同时,2023年以来,即开票销量增长过快,即开票印制数量超过年度工作安排,印制费用不足导致即开票供应减少,各地市即开票出现票源紧缺,新设立福彩销售场所即开票会出现供票不足等情况,部分销售场所经营可能出现亏损情况。市福彩中心对销售场所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取消彩票销量落后的站点的销售资格。在此,提醒申请办理销售场所的市民:风险自担,投资要谨慎(详见《销售场所建设风险提示》附件。本公告方案最终解释权在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本次福彩销售场所常态化公开征召期间,如上级颁布新的政策规定,则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市福彩中心将对变更情况予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惠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