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综合所得部分,应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则,详细税率表见附注;
2.针对经营所得,则需参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则进行计算,具体税率表亦见附注;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