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今年48岁,购买彩票中了1001万元这事发生在五年前,但这事直到现在,才算有了初步结果。
当时43岁的姚先生在西安市鄠邑区打工,做着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非常枯燥,收入不高,每个月在3000元左右,看不到未来的光。
但姚先生是个有想法的人,既然打工挣不到钱,那就就靠彩票改变命运,万一中了大奖,车子、房子都有了,翻身改变命运。
当天晚上,姚先生守在电视前,看体彩超级大乐开奖,每出一个号码,姚先生的心跳就加速一拍,发现自己中奖了1001万元,姚先生更是差点高兴得晕了过去。
另一边,开彩票店的王某也在看体彩超级大乐开奖,意识到自己彩票店出大奖后,王某想的不是借此宣传,扩大销量,而是打起来其它主意。
开奖之后,姚先生向王某索要彩票,万万没想到,王某拒绝了。
王某的理由是,中奖彩票是他人购买,他操作失误,才误将他人购买的彩票拍照发送给了姚先生。
之后,在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协调下,姚先生和王某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
该《和解协议》内容为:“本人王X因销售过程中出现失误,将他人彩票拍照给姚X,现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王X为自己的失误给姚X精神损失费15万元整”。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里,姚先生和王某的事情就算了了,结果姚先生发现了领取彩票的人,竟是王某的表哥。
从此以后,姚先生和王某、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王某表哥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诉讼。
1、姚先生认为,彩票是他买的,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应该向高某兑奖。
这个问题法律早已经考虑到,《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销售是采取不记名、不挂失的原则,中奖彩票是唯一的兑奖凭证,只要持有中了奖的彩票,均可正常兑奖。
也就是说,不管中奖的彩票是捡的,还是别人送的,彩票在谁手里,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就应该向谁兑奖。
2、1001万元的彩票属于谁?
首先,《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王某欺骗姚先生,谎称彩票发错了,和姚先生签订的《和解协议》,姚先生可以要求撤销。
其次,姚先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某表哥兑奖的彩票是他购买的彩票,这要怎么办呢?
民事诉讼采用的是“高度盖然性”规则,中彩票是概率极低的事件,姚先生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王某表哥兑奖的彩票大概率是他中奖的彩票。
所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1001万元属于姚先生,但要注意的是,这里只说了中奖彩票属于姚先生!
3、为了保证胜诉之后,判决可以获得执行,姚先生向法院申请了保全,
这场官司之所以打了五年之久,和保全有很大关系。
因为领奖的人是王某表哥,王某表哥领了奖金后,钱就被转移了,王某表哥和王某夫妇名下财产,又明显不足以保证债务履行。
而且王某表哥在领了彩票后不久,又和妻子离婚了,这就导致奖金有部分到了王某表哥前妻、女儿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