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招聘宣传通讯报道、文秘档案管理、群众体育管理、体育彩票销售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7名,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体育事业,愿意履行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二、岗位职责
(一)文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1.负责文件、资料、档案的收发、归档、立卷和查阅登记,力求案卷准确、完整,管理规范;
2.负责对文件、资料、档案整理工作,维护档案历史真迹,严守档案保密制度,按规定要求移交纸质档案。
4.负责中心所需书籍报刊的采购、分发、收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通讯报道工作人员
1.负责台州市体育宣传工作日常发布和运转;
3.协助做好媒体交流,积极完成宣传报道上稿要求,鼓励上稿中央、省级媒体;
4.负责岗位设备管理,熟练操作,定期维护,完成会议、宣传等拍摄任务,并做好拍摄记录;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群众体育管理工作人员
1.协助完成群体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体育公共基础场地建设指导和数据统计上报;
3.协助做好群众体育竞赛和科学健身等工作指导;
(四)体育彩票销售服务工作人员
1.负责区域内体育彩票实体店的日常巡查、管理和服务;
3.负责区域内实体店销售设备维修维护,保障体育彩票网点正常销售;
4.负责活动落实、宣传报道、市场调研等,监督体育彩票网点形象和违规处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一)录用后试用期1至2个月(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1个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休假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四、招聘录用办法
(一)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采用结构性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须考察),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录用人员。
五、其他事宜
(二)资格复审与笔试面试同步进行,请按通知要求,提供上述原件及1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中心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