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杨绎霏):中奖六千万元、中奖两亿元……随着彩票奖金的额度越来越高,大众对于中奖者如何处置奖金也越来越好奇。有的人认为获得奖金应告诉配偶,共同协商如何支配;有的人则认为这笔财产属个人所得,可以选择隐瞒配偶……
《新闻+》记者:中奖之后配偶是否有知情权?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荆:首先,我们要明确中奖在法律上的定性。实际上,中奖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偶然所得,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类型当中,包括偶然所得。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获得的报酬、稿酬、劳务、偶然所得、有时捡到的无主物、中奖等,这些都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内的收入,婚姻内的收入属于双方共同共有。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一方中奖,但这份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对夫妻双方而言,对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应有知情权。
谢泽光:中奖的财产数额如果比较大,原则上需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或者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在没有提前协商的情况下,一般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个整体,原则上是经过共同商量后再行处理,尤其面临数额较大的财产时,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具体分或者不分还是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大多数情况是不分的,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确定的、具体的比例。但无论如何,怎么处理奖金需要经过夫妻二人共同协商,进行统一地处理,不能由一方单独做决定。
《新闻+》记者:中奖者可以自行支配钱财吗?
谢泽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中奖属于偶然所得,偶然所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都应有行使处置的权利。
不管捐赠也好,或者做公益也好,尤其在面临钱财数额较大的时候,要经过配偶同意才能支配,要尊重对方意愿,共同行使权利。
《新闻+》记者:中奖者自行处置后的奖金能否要回?
张荆:对于另外一方来讲,除非配偶的行为属于恶意,且获得财产的另外一方是非善意取得,中奖者处置过的奖金才有可能要回。
例如,财产的本来价值是500万,卖这项财产的人为了隐瞒配偶,或者为了能够更快成交,告诉买的人300万就可成交,买的人也知道事情情况,但仍然买下,从卖的人到买的人,双方在主观上都有恶意,这时可以主张撤销。
但作为不知情的配偶一方来说,要想撤销这一项法律行为,也不是随意撤销,应有一定的法律前提。比如将奖金用于社会公益,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重大的灾难性的救助。在这样的情况下,钱财一旦捐出去,法律行为就已成立生效。配偶虽有权利知道支配了这一项财产的人做了什么,但是不能因不知情,就有权利撤销社会公益捐赠,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如何处分这项财产、处分这项财产有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和它的用途以及目的有关。如果出于善意的目的,并且行为具有一定正当性,那么中奖者的行为对于配偶来说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是对于对外的第三方来说,这项行为是成立且生效的,是不能够随意撤销的。
《新闻+》记者:中奖者隐瞒获得奖金并离婚,这笔财产能否追回?
张荆:偶然所得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此获得了重大奖项,所得钱财属于双方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