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员配备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其中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3名,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名,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4名,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1名。(详见《2024年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27日、29日—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大庆市民政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320室进行现场报名。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本次考试收取考务费45元(现金缴费)。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2024年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签字版(附件2)及电子版、扫描件;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扫描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③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不超过200k,与报名表同版);
⑤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及扫描件;
⑥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需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及扫描件,笔试加分承诺书(附件4)及扫描件。笔试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等加分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详见“有关说明”)。
请报考人员携带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和扫描件进行压缩,形成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现场通过U盘同步报送。
3、资格审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需要详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影响加分资格确认或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选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3:1,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缩减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也可降低开考比例。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考生放弃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五、有关说明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不按时提供加分政策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注意事项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含当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大庆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大庆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2024年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