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兑奖奖级划分
第八条单张彩票奖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定义为低等奖。单张彩票奖金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代销者负责兑付。单张彩票中奖奖金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经技术系统确认需要缴纳个税的,代销者指引中奖者到市福彩中心兑奖;经技术系统确认无需缴纳个税的,投注设备显示中奖金额,不进行自动兑奖,代销者可根据投注设备的提示使用功能键完成兑奖操作,也可放弃兑奖,指引中奖者到市福彩中心兑奖。第九条单张彩票奖金在3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定义为百万以下大奖,须到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验票兑奖。第十条单张彩票奖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定义为高等奖,须经中奖彩票售出地的市福彩中心验票,再到省福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最后中奖奖金由市福彩中心负责兑付。
第二节低等奖的验票兑奖
第十一条代销者在办理兑奖时,必须通过技术系统验证彩票,并按照技术系统显示的中奖金额支付中奖奖金。第十二条代销者不得有冒领奖金或少付奖金等欺骗中奖者的行为。第十三条低等奖实行全省通兑(深圳市除外)。
第三节百万以下大奖的验票兑奖
第四节高等奖的验票兑奖
第三章即开型福利彩票验票兑奖管理
第一节分级兑奖
第十七条单张彩票奖金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代销者负责兑付。第十八条单张彩票奖金在1万元以上由市福彩中心负责兑付。第十九条中奖彩票实行全省通兑(深圳市除外)。
第二节单张彩票奖金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验票兑奖
第二十条代销者在办理即开票兑奖时,必须通过兑奖系统验证彩票,中奖结果以兑奖系统验证的结果为准。代销者应主动向购彩者展示验证和兑奖结果,并以兑奖系统验证彩票后显示的中奖金额支付中奖奖金,不得有少付奖金或冒领奖金等欺骗中奖者的行为。第二十一条出现游戏符号刮坏或其他有需要的情况时,代销者应先让持票者在该彩票上签名确认,然后通过兑奖系统验证彩票,以兑奖系统验证的结果为准。第二十二条不经系统验证兑奖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代销者自行承担。第二十三条代销者如发现兑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市福彩中心报告。
第三节单张彩票奖金在1万元以上的验票兑奖
第四章中奖资料保存
第二十五条省、市福彩中心对验票、兑奖工作中产生的《兑奖彩票登记表》、《验票回执》、《验票兑奖凭证》、《高等奖验票凭证》、《高等奖验票兑奖凭证》、《领奖支出凭证》、《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兑奖单》等原件、中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中奖彩票必须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入账保存。第二十六条《验票回执》、《即开型福利彩票验票回执》、《保密承诺书》由专人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