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里的“1元夺宝”不是指具体的“网易1元夺宝”,而是这类产品的统称。
从字面意思理解是,花费1块钱可以夺得一个宝贝。一般平台都这么解释:把一件商品平分成若干“等份”出售,每份1元,当一个商品所有“等份”售出后,从购买者中按照某个规则计算出一名幸运者获得这个商品。
以iPhone6s64G为例,夺宝平台想卖6500元,即把这商品分为6500份,每份对应一个夺宝号码,每个夺宝号码需要花费1元获取,当6500个号码分配完后,夺宝平台通过一个公开计算公式计算出一个幸运号码,拥有幸运号码的用户即获得这个手机。
这种玩法可总结为“参与-满员-开奖”的过程,和彩票“投注-截期-开奖”如出一辙。
这多的夺宝平台的出现,说明夺宝有巨大的价值。
夺宝平台是一种“抽奖+电商”的模式,通过“抽奖”的形式来“卖货”。这种平台有3个特点:
结合夺宝平台特点,从用户价值来看,这种平台满足了用户以小博大的心里,希望通过低价投入获得高额回报,这个彩票是一样的,只是彩票的投注对象是彩种,夺宝投注的对象是具体的商品。这种玩法也和彩票一样,容易让人上瘾,容易扩大和外化用户贪婪的人性。
夺宝平台本质是“电商”,只是通过类似彩票的规则来做“卖货”。在不同夺宝平台,因其目的是不一样的,也体现为不同的商业价值。
为什么市面上有300+的夺宝平台,并且在2015年呈现遍地开花的盛况,这背后是有其快速爆发原因。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2015年3月的互联网彩票停售。时至今日互联网售彩仍未开售,大量习惯于互联网购彩的用户,博彩需求无法得到释放,夺宝平台和彩票一样具有很强的赌博性质,它的出现,比较好迎合了彩票用户的需求,博彩需求得到释放。这也是为什么彩票平台当初做夺宝,以及很容易做起来的原因。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多家大公司相继进入,市场迅速升温发酵。网易1元夺宝是最先做夺宝的大公司。彩票停售后,在网易彩票的带领下,各大小彩票平台迅速跟进。随后京东、美团、百度等纷纷推出自己的夺宝平台,虽然目的一样,但是快速培养了用户熟悉、接受夺宝产品,刺激了其他平台的快速效仿推出夺宝产品。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夺宝的模式非常简单和标准化,进入门槛低。首先商业模式简单,通过“”抽奖卖货”赚钱差价,本质是电商。其次产品模式简单,产品搭建成本低,可以快速推进上线,甚至市场上已有专门的夺宝系统售卖。还有,发挥“不只是夺宝行业,乃至整个国内各产业的特点”——抄袭,以网易1元夺宝为对象,原汁原味抄袭,快速上线卖货。
前面说了,夺宝本质是“电商”,所以夺宝产业链各环节和电商有相似之处。
1)供货商:一般有2种合作模式,一种是采销,先款后货。一种是代销,货卖出去后再付款。
2)夺宝平台:夺宝平台开奖一般会取每天开120期的“重庆时时彩”下期彩果作为一个值来参与夺宝号码计算,保证公平性(具体计算在“夺宝业务产品篇”中说)。
3)仓储+物流:对于用户中奖后,夺宝平台一般有3种发货方式,将商品邮寄到用户手中。
一般夺宝平台在前期阶段,是自己发货,这样能保证快速上线。然后慢慢接入京东、苏宁发货,或者将发货外包。
4)保险公司:当夺宝平台自己发货时,才会引入保险公司。因自己发货时,合作快递公司的保价费高达货值的1%,这是很大的一块成本。当引入保险公司的货运险为快件报价时,成本可底到万5或万4,大大降低了成本。
5)用户:用户参与、中奖、收货,这个环节比较简单。但在用户间,夺宝平台衍生了很多的小链条,组成了夺宝的闭环小生态,主要表现在用户没有钱夺宝时,有提供放贷的;用户中奖实物后需要变现时,有提供回收服务的;当散户参与不容易中奖时,有提供合资购买的,中后按照合资金额比例分成等。
从夺宝的“参与-满员-开奖”的玩法看,外行人都能预知夺宝这个模式是存在政策风险的。现在夺宝暂属灰色地带,监管机构暂未介入,其主要的政策风险表现在3个方面。
夺宝通过某个规则计算幸运号码,和彩票随机摇号性质比较一致。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只有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
夺宝平台因不具备彩票的发行和销售权,如果将“夺宝玩法”认定为是一种发行彩票的行为,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夺宝平台”的中奖号码,是按照特定计算公式出,具有偶然性特征,和抽奖式有奖销售定义比较相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家在进行有奖销售时,奖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如果“夺宝玩法”被认定为有奖销售行为,只要平台商品不能超过5000元即可。但目前几乎所有平台上,都有价值超过5000元的商品,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网上开设赌场的定义: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夺宝平台”虽然多数是以营为目的,并且夺宝平台通常意义上的夺宝币和赌场筹码类似,但但夺宝平台用户提供的是有价值的市场普遍存在的商品,并不是资金。夺宝平台但是否属于赌博网站,还有商榷。
但如果“夺宝平台”被认定为开设赌场,则《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各夺宝平台,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尝试规避以私彩、赌博、有奖销售的风险。这里使用“尝试”,是因为谁也不知道监管会不会介入管理,监管部门会以何种方式进行监管。
方式1:购买网盘/优惠券送夺宝币,通过夺宝币夺宝
用户花钱购买的是网盘/优惠券,夺宝币作为网站积分,使用积分去参加网站的夺宝活动。通过这种方式,绕开““发行彩票”的风险。
方式2:参与商品后,赠送积分,积分有价值
赌博一次投入要么中奖要么一无所得。而“夺宝平台“不管用户是否中奖,都将获虚拟积分,积分有价值,比如可兑换物品或享受折扣等,这与赌博有本质差异,从而降低被认定为赌博的风险。
方式3:众筹赠与
参与夺宝的用户,在购买时同意将参与的金额无偿赠与给中奖者,中奖者使用自己参与和被赠与的金额,换取等额的商品。因为是换取等额的商品,不再是销售,直接绕开“有奖销售“。
以上只是各平台尝试的风险规避措施,至于被监管后能不能说服监管者,谁也不知道。
一元夺宝业务行业分析,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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