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if线“虐心的桥段都删减”女孩儿们视角。最后貌似混入了什么奇怪的东西(bu)
光夜不能忤逆的神图
散步哥刚回村就发火
我的!【?
爽
小松能成为宋居寒的助理是因为他是凤毛麟角那一拨对宋居寒的脸和歌都不感冒的人,还是宋居寒亲自点名挑的他。
因为大明星已经被盯着自己的脸发花痴的助理弄得烦了,越是粉他的前助理们越是在入职后错漏百出。
还敢给何故甩脸色阴阳怪气。
虽然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吧,何故又不是什么天上有地下无的宝贝,受两句话...
宋天王心烦意乱地撇了面前妆容精致冷艳口齿伶俐履历闪耀眼里还带仰慕光芒的助理候选人,下巴朝打扮土里土气的小松一比:“有女朋友吗?”
小松一吓:“有!”
小松老实地摇头:“我女朋友是,我不是,我音痴。”
宋居寒嗤笑一声:“行,就他了。”...
宋居寒嗤笑一声:“行,就他了。”
小松刚认识何故的时候,差点以为何故有什么把柄让宋居寒拿捏住了,被迫委身宋居寒。
因为何故跟平时绕在宋居寒身边的人分别实在太大了。
彼时宋居寒刚从F国时装秀回来,新宠特会来事,打扮得香喷喷的来机场接宋居寒。
宋居寒把手环上新宠的腰,另一手指着一个小行李箱:“这个,你给我送去这地址。”
小松问:“寒哥,全、全部吗?给谁呀?”
好家伙,那里边钻表,大牌时装,珠宝,名牌钢笔,香水,一小个箱子价值几百万都打不住,这...全、全给一个人啊?
“废话。”宋居寒搂着新宠往车走,头也不回,像是不在意收礼物的人似的:“里面有个C家的手环,定制的,刻了他名字,你自己找。”
新宠甜滋滋嗔道:“我可是特地来接你呢,里面的东西,分我一个嘛。”
小松知道自己老板一向大方,已经打算开箱子了,结果就听他老板道:“别闹,明天你给自己挑一件珠宝。”
语气哄人似的,却暗含锋芒。
司机带宋居寒和新宠走后,小松翻手环的手都在打哆嗦。
这新宠容颜放娱乐圈里都算上等的,又会来事儿,就这都不能染指这个箱子里的东西——珠宝明明里头就有,那收礼物那人得多有手腕多好看啊?
小松终于翻到了C家的绒盒子,他借着VIP通道的灯去看玫瑰金手环的内圈。
何...故,何故。
小松把手环小心翼翼收回箱子里去,把行李往后备箱搬的动作一顿。
刚刚他老板没说这位何故的名字,是因为那个新宠在侧吗?
是不屑在一个情人面前提起另一个的名字,还是保护?
等等,他老板上次是不是在一个模特直接面前提了一个小鲜肉的名字来着。
小松瑟瑟发抖。
他这是要去见正宫娘娘啊。
小松是被一群白背心挟进南创的。
他一脸茫然,只记得敬业地护着要给正宫的箱子。
幸好箱子特意用皮革做旧,走复古路线,在这群流里流气的人看来大概其貌不扬不值钱。
为首那人脖子上带着一条毫无品位的大金链子,一脚踹开门:“谁是何故?滚出来!”
小松被他吼得一哆嗦。正宫???
有人从会议室里出来,压着不满道:“你们是什么人,有没有见何工的预约,如果没有请马上离开,不要打扰我们...啊!”
白背心们掏出了刀棍,西装革履的人群顿时如惊弓之鸟般散开,大金链子大咧咧地拖了一张办公椅坐下。
有个年轻的女生抖着嗓子道:“你们、你们这是犯fa的,再不走,我就报jing了!”
有个小喽啰离她挺近,越过办公桌把姑娘扯着手腕拖了出来,那姑娘害怕得一直挣扎,连声尖叫,顿时招来一阵下liu的起哄,南创的员工面露不忍难色,碍于白背心手上的武器,不敢乱动。
人心惶惶之际,一把平淡的声音响起。
“住手。”
“何总!”
“何总来了!”
小松见他们像一个个找到主心骨似的,连那个姑娘的泣声也收敛了。他不由好奇地抬头,去看那位应该是美貌无双的正宫。那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么。
这一看,他大失所望。
来人其实长得十分清俊,极刻薄的人也要打个七分,极嘴甜可以夸他九分,可放在美人用尽心思争奇斗艳的娱乐圈里实在不够看,可以说是平平无奇。
只一双眼睛深如古潭,无波无澜,不是主流审美里顾盼生辉的灵动眼睛,却叫人一看,内心就跟着平静下来。
也让人想看这双眼睛笑起来,哭起来,都是什么样的。
何故见办公室外一团乱象,皱了皱眉。
他越过下属们直直往白背心那里走。他这个镇定自若,毫不惊惶的样子太出乎白背心意料之外,他们不禁愣了一下,回过神来的时候,何故腿长,已经到了捉住姑娘那小喽罗附近。
白背心们顿时凶神恶煞地把刀横在他脖子上。
“干什么!”
“把我的员工带回去,麻烦把刀收一下。”
何故顶着十几把指着他的长刀,神色漠然地道。那姑娘本来已经忍住了哭,现在却像受到可靠兄长庇护似的,眼睛又泛起泪花来,哽咽唤道:“何总。”
人多势众地围着他的白背心们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起来,似乎是觉得被轻看了,何故权当没听见,又迈开脚步。
他当真是视他脖子前能取他性命的长刀为无物——小松不禁屏住呼吸,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三寸。
两寸。
...一寸。何故的的速度并没有因为越来越近的刀刃而慢下来。
最后,在那细长颈子光洁的皮肤碰上白惨惨的刀刃的前一刻,刀锋缩了。
小喽啰跌了刀,其余十数把没追上去。
何故刚把姑娘护到刀子挨不着的另一侧,就看见一张陌生的面容,他垂眸问:“你不是跟他们一伙的?”
小松急忙摇头。那姑娘也道:“他是被这群人推搡进来的。”
何故伸长手一拎,把人从棒球棍下拎到自己身边。
自始至终,他都没问小松姓什名谁,什么身份,为何到南创来。
何故猜对了,那群白背心根本不敢真正生事,姑娘和小松依样画葫芦学他无视刀棍走出包围圈的时候,办公室的氛围顿时一松。
他示意二人躲远点,自己走到大金链子面前,保持着一段距离,一步之遥就是茶水间,里面有滚烫的水,但最好是不要用到。
他点了一支烟——办公室里不准吸烟,但他现在点了,大金链子刚刚装b坐在办公椅上,他是站着的,垂首俯视大金链子。
大金链子气不过,猛地站起来。
何故吐了个烟圈:“请问找我什么事?”
大金链子咧嘴笑:“何先生好胆识啊——”
“那何先生也该知道自己这事做的不太地道了吧,明明你们副总说好了跟安平建筑材料签三个项目的单子,你却越过上司擅自毁约,签了另一家公司——”
“我说废话免了。”何故冷声道:“直说你的目的就可以了。”
被何故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断,大金链子气得脸上横肉都在抖,他假笑道:“跟安平以三倍的价格,签一个长约,不然——”
他扯出一个狞笑:“老子砸了这!”
何故认真地道:“光砸地方多不过瘾,把人也砸了吧,我就站在这。”
“你...!”
何故把燃尽的烟往他脚边一扔,语气没什么起伏,整个南创却都鸦雀无声地听他说话。
“安平自己偷工减料,觊着那点蝇头小利把三寸厚的玻璃换成两寸的,钢材不合规格,砂浆比例不对,我再不毁约,等商场建好了之后倒塌压死人么?到时候南创三个项目的单算什么——”
那平和清俊的眉眼染上讥诮之色,像一盏平静古茶沸腾起来,袅袅茶烟竟可以绕得杀伐凌厉,教人心生退却,又忍不住触碰。
“——破产才好呢。”
大金链子也是收钱办事,眼见事办不成尾款没了,还想逞点口舌威风:“你这多管闲事的臭...”
“劝阁下口下留德。”
何故回头。
顾青裴风度翩翩地走来,尾音带笑,镜片后的凤眼锋利如刃。“别给自己加刑罚了。”
他身后,是一群整肃的警cha。
何故原地蹲下,把脸埋进手心。
换作其他时候,他断然不肯这么失态,想来也吓狠了,不过一直撑着一口气不肯退缩,当时办公室里他职位最高,他一乱,整个南创都得乱,那就等不到顾青裴搬救兵了。
顾青裴见他平时纤长的身形缩成一小个团,可怜可爱,不由陪他蹲下,轻轻拍着他的背,井然有序地安排下去。先是让人给何故斟茶,开假条让他带薪回家休息,然后笑盈盈地给jing队负责人指路。
何故的办公室,电脑桌小柜第二个锁着的抽屉,有安平建筑材料不合规格意图蒙混过关的所有文件,他俩一起整理的。
顾青裴还安抚地拍着何故后心:“回神了吗?把钥匙给警官。”
何故还埋在手心里,故声音闷闷的:“左边衣袋里,自己拿。”
顾青裴依言把手伸进去。
他把钥匙给了警队后,见何故状态还是不太好,便逗他说话:“何工,办公室里头吸烟呐?”
“是啊。”何故抬起小半张眉眼:“要被扣薪水了。”
顾青裴失笑:“我要是让你这个月薪水少了一毛钱,你这个月的烟我都包了。”
“月尾才发薪。”
“那就两个月。”
“那我可以自请扣薪么?”
“哪有你这样的?何工。”
“吸烟扣一百,好一点的烟都不止这个数了。”何故眨巴眼睛。
“那还是不包了。”
“哪有你这样的?顾总。”
“这样,有人给我送了一盒黄鹤楼,我还没开呢,给你好不好?”
“......倒也不必一下子送我大半个月的薪水。”
“那个..”
顾青裴和何故一起抬头,两人保持着非常一致非常乖巧的蹲姿,抱着自己膝头,一双眼尾下垂温柔似悲,另一双上扬流转似笑。
这幅画面真是无比养眼,小松声音都放轻几分:“您要的茶。”
“谢谢。”何故接过茶,顾青裴打量他一眼,含笑道:“这位小哥不是咱们公司的员工啊,精神气这么机灵的人,我要是见过,怎么会不记得呢。”
明明是在质问人家身份,却能让人丁点气都发不出来,还会与有荣焉地介绍自己,顾总这只大狐狸的功力也是没谁了。
何故撑着腮想。
果然,小松被一夸,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才好:“我、我叫小松。”
他眼巴巴地把箱子递给何故:“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正、咳!何先生。”
他只有和一个人zuo的时候不戴,那个人干净。
小松能怎么办呢,只好连声应道:“好的寒哥,这就来,还要别的吗?”
“啊?”
“我问他收到礼物什么反应?”宋居寒不耐烦起来。
哦!正宫啊,正宫他…“没、没什么反应啊...”
何故在自己办公室里打开了那价值难以想像的箱子,垂眸看了一阵,又合上了。
小松看着这个安静得过了头的男人,莫名一句话都不敢说,自然也没问他喜不喜欢。
“你说什么?”宋居寒猛然拔高了声音。
“何先生他、他被...”
小松把当时的情景说了一遍,越说对面的动静越兵荒马乱,好像有小型家具被踢开的声音,新宠甜腻腻的抱怨声,宋居寒不耐烦的喝骂,钥匙铃铃啷啷地碰撞,引擎发动的轰鸣。
小松不太相信地问:“寒哥,您...亲自开车啊?”
大明星脾气大得很,觉得自己开车没排场,天塌下来也要等司机给他开,最近小松在考驾照。
“废话!我现在上哪找司机去!?”砰的一声似乎是宋居寒捶了方向盘一下,小松小心翼翼:“寒哥,你别生气,你手上了保险的...”
“何故他出事了你不一早跟我说搁这叭叭些没有的,要你干嘛?!他人呢!”
小松心想你一开始也没问啊:“他下班之后就回家了。”
小松在风中凌乱。
那个,套,好像不用送了哦。
咦?他提前下班了?
哇哦!何先生万岁!!故哥万岁!!
何故家——准确来说是宋居寒给他住的屋子——的钥匙宋居寒自然是有的,他到的时候都凌晨了,屋里黑漆漆的一片。
“何故!何故!!”
他神经质地把客厅所有墙边按键都开了,灯光一寸寸照亮布置温馨的室内,却没有何故。
没有何故。
他怎么...在他们家里.....找不着何故了呢?
空调吹得心口一冷,像是有人刨开胸膛往里面灌冰,又坠又沉,宋居寒茫然地裹紧了衣服,他上次来,唔...大约一个月前,何故笑着喂他雪糕,那时候的空调明明很舒服的。
他正茫然四顾,不知所措,身后传来一把熟悉至极的声音,语气有点软,像是被人从睡梦里吵醒。
“居...寒?”
宋居寒猛然回首。
何故挨着主卧的门,人还迷迷瞪瞪的,眼睛都没睁全,头发乱翘:“你怎么在这...唔?”
宋居寒突然扑上去,狠狠啃着他的嘴唇,他身上全是外面带进来的寒气,全蹭在何故单薄的睡衣上,何故轻轻抖起来:“好冰。”
却没有推开他,要用自己的体温暖他似的。
“冻死你算了!”宋居寒眼睛发红,可惜他们一起纠缠进了没开灯的卧室里,何故没看见,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粗鲁一扯,睡衣钮扣蹦得到处都是:“你他妈的,气死我了。”
顾青裴笑眯眯地把何故叫进自己办公室。
他头衔比何故高了几级,办公室也比何故那个宽敞明净,还带一个有浴室的午休间。
“顾总有什么吩咐?”
“我要出去一趟,跟原氏谈一个业务,下午不回来了。”顾青裴指了指那个午休间:“借你午睡一下,每天都有人打扫的。”
何故惊道:“这...不太好的。”
“什么不好,我不好,你嫌弃我?”
顾青裴把嘴角一抿眼珠一垂,他开始了各位!他开始了!
顾青裴把人忽悠得云里雾里,仿佛何故不在他午休间里偷盹就是违背南创的企业宗旨,对他这位上司兼朋友心存隔阂,何故被他说得鼻尖泛红出汗,眉间那股聚了整个早上的郁郁暗云都散去几分。
待顾青裴把自己整理妥当提着公事包出门的时候,何故已经一脸茫然地躺在了那床柔软舒适的被褥里。
一只受了伤一直忍着痛的猫咪,被聪明的狐狸舔了舔毛,忽然就觉得伤口疼痛难忍了起来。
他翻了个身,在身边萦绕着的淡淡的,顾青裴的香水味里放松了疲态的神经,沉沉睡去。
顾青裴嘱咐秘书小柏:“何工在我的午休间里休息,不是紧急的文件不要吵醒他,让他自然醒。”
“我对你不好?你结婚我没封大红包?”
“好,好的。但就是不太一样。”小柏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对:“就是...有时候你对何工...像是宠着护着,不太乐意他受伤似的。”
顾青裴轻嗔他:“你这什么形容呢,何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不用别人宠。”
电梯门关上之前,顾青裴笑了笑:“我要是说我以前也是何工这个性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和女孩子说话只敢盯着人家鞋子,你信吗?”
“哈哈,顾总真会说笑。”
一年后顾青裴看见那个电视里又唱又跳的大明星和何工纠缠在一起,他借着酒意挨到何故肩上,让他扶他回办公室。
电梯里,顾青裴没从何故肩上起来,说话时唇齿呼着酒气:“何工,你果然跟我很像。”
一句话吓得何故瞪大眼睛,有点像猫咪炸毛。
顾青裴忍了又忍,手指蜷缩又放松几次才没有快活大笑,他弯起凤眸,狐狸似的:“何工,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酒吧,咱们下班一起去喝喝酒吗?”
何故保持着瞪得浑圆的,像猫眼睛的眸子,点了点头。
小松兴高采烈地招呼:“故哥!故哥!过来录指纹。”
何故对他点点头,有点好奇地打量换了头面的家门。“怎么突然要换门,居寒让换的?”
“主要是换锁。”小松指着通体漆黑,设计极有流线感的轻薄方块,介绍道:“这是指纹密码锁,忘了带钥匙也可以开门的。”
何故脚步一顿。
昨晚宋居寒突然闹着要吃芝士蛋糕,他冒雪出门找了三小时,回到家都快夜半了。
他忘了带钥匙,按了几下门铃宋居寒都没给他开门,邻居大叔探出头来,说自家小孩快考试了,正熬夜温习。
他也怕吵醒宋居寒,累他睡不好,他给邻居道恼,转身便要走。
大叔喊住他:“等等啊小何,你是忘了带钥匙了吧,怎么大晚上的也不留意点?还出门买蛋糕?瞧你脸都冻白了,要不要进来喝杯热茶?”
因为他赶着出门,怕再晚一点蛋糕店就都关了。
他摇摇头,说不用了,走了两步,又去而复返。
大叔以为他改主意了,热情地问他想喝什么茶,他窘迫地红了脸,问能不能把蛋糕暂放在他家冰箱里,他怕化。
大叔都惊了:“小何你这么馋蛋糕的啊?看不出来啊。”
他抿嘴笑笑,没有解释。
大叔接过精美的纸盒,豪气道:“好嘞,你明天来拿吧,我给你看住我家馋嘴猫,不让他偷吃。”
又问:“你今晚住哪啊?身上现金够不够订个旅馆房间?”
他说够,谢谢关心。
他走到车库里,坐进宋居寒送他的宾利,把暖气开足。
他搜了一下哪家酒店或者旅馆还开着的,手机莹屏刺得他眼睛疼,倦意一点点泛了上来。
他突然泛起懒来,扔开手机,用羽绒裹着自己,调整一下座位的高度,和衣睡了。
他在车里呆了一晚,其实身体上没多大不适,车里盈着暖气,长羽绒也暖和,蹬掉保暖靴,连着绒袜子把脚缩到羽绒里,就是座位窄不能翻身而已,可他本来就睡相乖巧,夜里睡沉了,像死去一般静默。
就是心里有点难受。
一点而已,可以忍受。
第二早他摇下车窗,宋居寒已经打扮得光鲜耀眼,风风火火地从他面前经过,一脚踏进自己的保姆车里。
他问:“居寒,芝士蛋糕你还吃吗?”
宋居寒皱皱鼻子,骄矜且横:“腻,不吃了。”
然后坐进保姆车,绝尘而去。
他匆匆洗漱赶回公司上班,给隔壁大叔留了纸条,说芝士蛋糕送他们了。
他像是完全没有被这件事情影响,甚至开会的时候还是思路清晰举一反三的。
——直到顾青裴提猫咪似的拎着他衣领,把他拎到自己午休间,说吩咐就是让你现在休息。
他裹着柔软的被子,才觉得脑子昏沉,坐着睡了一晚上的腰背酸酸地发起疼来。
宋居寒在保姆车里坐立不安,跟高级皮革做的座上起了毛刺似的。
小松关心他:“寒哥,你是不是吃坏肚子了?”
“滚!”
小松缩了缩肩。
他入职已经近一年了,胆子大了点,不是不怕宋居寒的喜怒无常,而是他找到让宋居寒消气的,起码平静下来的法宝了。
他故技重施:“那个...故哥今天好早出门啊,一早就坐进车里了,但还是等你下来跟你道别。”
——提何故对他的好就行了。简直万试万灵
怎料这次宋居寒让他闭嘴,语气十分烦躁,烦躁之中又带着几分不安几分心虚。
宋居寒?心虚?
小松不敢再说话,心道自己这眼力劲儿见退,宋天王怎么会心虚。
沉默了一阵,宋居寒道:“你安排一下,把何故家的门换了,换成那种忘了带钥匙都能进的。”
“好的寒哥,知道了寒哥,给故哥换密码锁。”小松在自己速记本上记下。
“然后...”宋居寒尽量轻描淡写地道:“把我所有的钥匙都拷贝一份给何故。”
“好的寒哥,知道了寒...寒哥你说什么?!”小松破了音。
宋居寒本来心里没什么底气,但见小松一副天要塌的模样,他反而理直气壮地扬高了声:“怎么了?很难吗?”
“包、包括香山别墅,您所有的房产,保险柜,还有放您手稿的抽屉吗?”
“‘所有’这个词很难理解吗?”
这跟上交财产有什么区别,且宋居寒最讨厌情致被打扰,把所有房产的钥匙都给何故一份,何故以后想去他哪栋房子都如入无人之境,万一房子里还藏着第二个那怎么办?他不嫌被打扰兴致了???
更别说宋居寒嗜音乐如命,那些乐谱手稿别人碰都碰不得,万一提前流出去了,让有心人操作一下按来个抄袭的名头,对宋居寒在娱乐圈的地位可是一个不少的打击。
小松瑟瑟发抖地道:“其他还好,手稿...万一被宋总发现了...”
“有什么事我兜不住吗?你老板是我还是我爸?”
其实,给小松发工资的还真就是宋河。
小松欲哭无泪:“我这就去办。”
虽然有点害怕丢饭碗,但你要说小松心里有多不情愿,那倒是没有。
宋天王绯闻漫天,天天都有人嚎着他跟谁谁谁搬配,快把宋居寒将来的老婆描述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永远十八岁的仙女。
何故二十六七了,相貌也不是最精致的。
但他心里头,还是觉得何故跟宋居寒在一起的画面最好,最融洽,宋居寒只有在何故面前才卸下伪装,笑容才鲜活,何故被别人刮蹭到一点他都能小题大做。
虽然自家老板有点笨,不是很懂得体贴人,对待亲近的人还有一股近乎残忍的天真(且何故首当其冲),但他从一开始,看见何故坚定不移地追着宋居寒的目光,宋居寒每次回眸那个喜悦而不自知的笑意,他总觉得这两人,无论把不把心意挑明,都会一辈子,在一起。
他双手捧着那抽沉甸甸的钥匙,像捧着一个柳暗花明又一村,捧着宋居寒还没有察觉到的真心,献宝似的奉给何故。
何故垂目去看那抽应该每个宋居寒的后宫都梦寐以求的钥匙,目光和当初看那个装满奢侈品的复古小皮箱无二无别。
小松突然就明白了,他不想接。
他心里慌了起来——不只为没能完成宋居寒的指令,他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这一把钥匙是哪处房产的,那一把能开房子里哪个装满珠宝的玻璃展示柜...
他哪怕是在宋居寒脾气最暴躁的时候也敢壮着胆子说话,可现在何故神色平静,静得近乎死水一般,他却莫名越说越小声,越说越没底气,到最后,他不知所措地垂着头,哑然默默。
半响,何故长叹出一口浊气:“小松,施工队走了吗?”
“应该没走远。”
“让他们回来一趟吧。”何故轻声道:“把门换回要钥匙开的。”
宋居寒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骂何故思维穷酸,给他好处都不懂得接。
何故任他在自己面前跳脚,等他骂累了,递给他一杯暖茶。“为什么要给我那些钥匙?”
宋居寒啧一声,有点心虚:“给你就接着,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你不知道,是吗?”
何故轻轻笑了声,宋居寒莫名觉得他此刻并没有真的想笑。
他暴躁道:“你笑得难看死了!”
他也不是第一次这么说话了——让何故不要发胖,说谁谁谁比何故好看,身材更好,更会玩——何故已经学会无视了。
只要无视、遗忘宋居寒像个孩子似的天真残忍之语,他们的相处会融洽很多。其实错的是宋居寒,需要改的是他,可惜宋居寒是永远不会迁就别人的,只好他这个对的来让步。
宋居寒永远不会为谁改变自己。
何故不自觉抚摸着宋居寒俊美深邃的眉眼,宋居寒愣了一下,显然很喜欢他这样,不仅戾气尽散,还往他的手心蹭,睫毛小刷子似的扫着他的指腹。
何故亲他,不带任何绮念色思,只是把嘴唇贴在他的眉心,声音和吻一样轻,温柔得进乎纵容地道:“好吧,不知道也没关系的。”
不知道我也是那么的喜欢你。
我只是......开始期待自己不喜欢你的那天了。
何故停下往外走的脚步,从小松他们的角度,只看得见他脸颊的泪痕。
他问:“宋居寒,你这算挽回吗?”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满座异样目光里,宋居寒脸皮发紧,他咬牙道:“何故你他妈是不是疯了?老子他妈说的是你有种现在走了,以后就别回来!你他妈哪只耳朵听到我在挽回你了!?”
小松忽然一脸视死如归地喊道:“是的!故哥!寒哥他是在挽回你!你别走!!”
他马上感受到宋居寒几欲噬人的目光,他也顾不得了——人是他求来生日派对的,可他一个错眼没看住,何故就一脸煞白的要走,旁边杵着彭放和原炀,撞上宋居寒搂着庄捷予进来,何故突然打了宋居寒一拳,说要和宋居寒断。
派对上有不少圈内人,都是看着他是宋居寒助理的面子上来的;得知宋居寒会来,有几个自矜身份,本来说不来的准一线也来了。
他们惊异地看着这个文弱的小工程师,何故此举无疑是将宋居寒的脸面撕下来扔地上踩——从来只有宋天王不要别人,哪有宋天王被甩的?
这可是个大新闻啊。众人暗暗挤眉弄眼。
而宋居寒的助理居然帮着那小工程师踩宋居寒的面子,他们等着暴怒的大明星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助理教训一顿,当场开掉。可宋居寒没动。
没错,他的脸色是很难看,周身气压的确低沉得恐怖,可他没有动乱说话的助理一根手指头,就那么直愣愣地杵着,盯着小工程师,目光阴冷像不愿囊中之猎物生出逃走心思的毒蛇;毒蛇大概是太想要那只猎物了,目光竟透出专注來。
“哦?是吗?哈哈。”
何故的笑声充满讽刺,小松有点心慌,他从来没有听何故这样笑过。
“我喜欢什么颜色?我有什么习惯?我最喜欢吃什么?”何故转了回来直视宋居寒,眸底一片荒芜,寸草不生:“这些问题,你答对其中一个,我留下。”
“你问这些有什么意义?我知不知道不还是照样对你好吗?我哪里亏待过你了!”宋居寒质问道,他死死捏着拳头,靠指甲刺着掌心的疼痛来保持理智——他很生气,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生气,不是没有受不了他脾气和他结束的人,何故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漂亮最难搞到手的一个,他为什么这么生气?
而且,他发现自己一个问题也回答不了何故的时候,为什么慌了?为什么更加生气了?
他是在气何故不识好歹吗?好像不是的。那是胡言乱语的小松?好像也没有...
那跟这件事有关的就只剩下...他自己了?
他还没纠结出个所以然来——他觉得自己快要想清楚了,忽听何故悲泣似的惨笑一声:“小松,你说,我喜欢吃什么。”
小松视线乱飘:“对不起故哥,我、我不知...”
何故厉喝一声:“说!”
小松从未被何故凶过,心神一凛,嘴比脑子还快:“果、果仁。”
“什么果仁?”何故还不放过他。
“核桃。”小松闭眼,豁出去一般。
可以了,足够了。
多好笑啊。
何故现在十分疲态,他刚把栽种在心里,树根深埋心房血管的一株常青乔木连根拔起使之枯萎。他早就该动手的,不会开花结果的树,他那么精心地照顾,以心血喂养七年做什么?早就该拔的。
他释然,心却也随之枯死。他扯出一个无力的笑容。
“小松,对不起了,搅了你的生日派对。”
“故哥!故哥你别这样!你听寒哥解释啊!寒哥,你快跟故哥道歉吧!”小松急得快要哭了,竟然推了宋居寒一下。
很轻的一下,却足够让宋居寒暴跳如雷。
“你他妈说什么?”
众目睽睽之下,他,宋居寒,给人道歉?
“寒哥,故哥几乎从来不跟人生气,但他生气起来很恐怖的,真的,我见识过,你现在这么凶我我都还敢说话,但是故哥他一沉默我就连话都说不出来——他什么时候拿分手跟你闹过,他从来都没跟你闹过!从来都在包容你!他是认真的,他现在不要你了是真的,你再不好好道歉,故哥就真的不会再理你了!!”
最后一句,小松喊得几乎破了音。
宋居寒抖了两下唇,似乎要说什么话。
他看向大门,何故本来站着的地方已经没人了,他不自觉地往前走了两步,要追上去似的,可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大家都在看着他,不缺高门子弟,目光期待,都在等他出丑,等宋天王去追那个名不经传的小工程师。
他的脸像是被火辣辣地扇了两巴掌,把脚收了回来,勾出一个冷漠的微笑,极有风度地道:“大家见笑了,继续喝酒。”
闯了大祸的彭放从原炀背后探头:“那个...你真的不追上去啊?”
原炀皱眉打量宋居寒,宋居寒一口烈酒入喉,轻佻地笑:“凭他?也配?”
小松颓然地垂下肩膀,彭放大咧咧地走出来,一派悠然地道:“唉,那你刚才就不要那么凶嘛,吓死我了...呃。”
他被宋居寒发红的眼睛盯得心里发寒。
当晚宋居寒逮住彭放灌酒,原炀也拦不住,直至彭放煞白着脸逃去洗手间干呕,大家见再喝下去彭放就要出事了,才七嘴八舌拉住宋居寒。
“宋公子,算了,彭放他以后不敢乱说了。”
“宋公子,您助理的生日呢,要是闹到要叫白车,那多不吉利。”
“宋公子,你的道歉那位何先生也消受不起啊,等人过几天消了气,你给他买件礼物,哄一哄就好了。”
事情闹成这样,大家都是人精,心里有数了。宋居寒揪着小松的衣领醉醺醺的问:“真的?过几天他就消气了?”
“寒哥,你还记不记得我刚入职的时候,你从F国时装周回来,带了一个小箱子,里边儿有C家的定制玫瑰金手镯,H家的时装,P家的蓝面表,一盒M家的钢笔,V家的香水,全是给故哥的,那是我第一次见故哥。”小松红了眼睛,“他不喜欢,他没笑,他不喜欢你送他的东西!你没听见故哥连房子都没过户吗?怎么可能买点礼物哄哄过几天就消气啊!?”
彭放吐完,奄奄一息地回来,不甘寂寞地道:“哇,都不止几百万了,还不喜欢啊,这么矜贵这么难哄的吗?”
原炀朝他翻了个白眼:“你可闭嘴吧。”
宋居寒嗓子金贵,平时轻易不肯喝酒,他今晚把彭放灌得差点进医yuan,自己也差不多自理不了了,小松敬业地把他塞进车里,任劳任怨地开车把大少爷送回家。
他这个本应该最高兴放开喝酒的寿星,忙碌劳累提心吊胆了一整晚,基本上是全场最清醒的那一个。
宋居寒茫然地盯着车窗玻璃,玻璃倒影着那张俊美无双,仿佛做错任何事都可以被原谅的脸。
“喂,小松。”
小松叹了口气:“怎么了,寒哥。”
“何故他...不喜欢我送他的礼物啊?”
“不喜欢。”
“车,房,钻表,名牌衣服,珠宝,全部不喜欢?”
“…如果您觉得故哥喜欢什么的时候不会笑,那就喜欢吧。”
“他喜欢吃核桃?”
“是,新鲜剥出来的,不是超市里包装好烘培过那种,所以不常吃,太难剥了。”
“我给他剥过。”宋居寒小声地道:“我给他剥过的,以后也可以继续给他剥。”
小松一时不知道怎么回才好,车厢里又沉默了下来。
“你去订一箱山核桃,要新鲜的。”
良久,宋居寒被酒涸得沙哑的,像哭过的声音才响起。
“...寒哥,一箱太多了,故哥吃不完。”
“我陪他吃,吃得完的。”
“两个人也吃不完。”
“可你说他不喜欢我送的其他东西,喜欢吃核桃。”宋居寒拍了拍自己酡红的脸颊:“我多送点,他多喜欢,多高兴,多笑一点。”
他期盼地看着小松:“对吧?”
“...寒哥,我不知道。”
“你怎么这么笨啊,答案肯定是对啊。”
宋居寒嘟哝完这一句,又安静下来。
可没过多久,他又叨叨絮絮地道:“你不知道何故那旧房子,又小又破,墙都脱漆了,一层住十户,哪有我给他的房子好,他那么聪明,不会搬走的,是吧?”
小松没搭理他,他也自得其乐,像一个独角戏演员,但凡独角戏,都有点滑稽且可悲,天王也不能免俗。
“跟着我有什么不好,我什么都可以给他,他不会搬走,不会离开我的,过几天他就消气了,从来没有人敢跟我生气,何故可以,不过只能气一个星、不行,太长了,三天,三天之后一定得理我。”
他话已经说得颠三倒四,但还在孜孜不倦地说,有点委屈地抿起嘴。
“大不了,我跟他道歉嘛,我跟他道歉好了,他原谅我,别搬走,别生我的气,我就道歉。”
他踢了踢驾驶座:“何故会原谅我的,对不对?”
“寒哥,我不知道。”
红灯了,车停下来,小松转过来,正视着宋居寒朦胧的醉眼,无比认真地道:“我真的,真的不知道。”
宋居寒觉得冷似的打了个颤,他垂下头,用力揪紧一头乱发。
好烦啊,他好笨啊,他为什么什么都想不明白啊。
【完】
靠,银河组不管谁是1都很香啊。
写了快两年。。自己也觉得离谱,如果忘记了前文可以复习一下,方便继续看。
故事真的告一段落了,有好多想交代,希望都表达清楚了,也希望大家看的开心~
1.
过的越久,好像越容易相信,命运的大部分都是注定的。
2.
战争结束那年,哈利逐渐习惯了这令人感激的平凡生活,战火中难堪的一切都比预想里离开得更快。
每年小天狼星的忌日,他还是会前往格里莫广场12号独自呆上一整天,在教父宽敞的房间里,他允许自己短暂地回忆过去。
这房间总是蒙着一层灰,就像许多年前哈利第一次踏进时一样,他...
这种感觉很奇妙,与在霍格沃茨时截然不同,那时候的哈利鲜有能放空的时候,连睡觉都心事重重。他如同一支弦上的箭,在任何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地出击。
战争结束后,哈利曾探望过佩妮姨妈一家,那是一次潦草的拜访,佩妮身型已经发福,神情不再像儿时那么刻薄,然而他们面对彼此依然没有多余的话好说,哈利短暂地喝了半杯茶,将过去几年的经历一笔带过。
那天离开时,哈利想,之后的人生里他们大概不会再见。当他最后回头,看到关门的弗农姨夫,突然意识到10岁的自己,一度认为这个喜欢大喊大叫的男人就是生命中最可恨的宿敌。
后来的故事谁都未曾料想,变化接踵而至,却又像预设好的一样,如同源源不断的霍格沃茨录取通知书,无视一切拒绝与逃避。
哈利盯着枝形吊灯有些失神,格里莫广场12号有股神奇的魔力,它隐秘地见证着一切,无论何时回到这里,他总会想起许多。
窗外天光逐渐暗了下来,哈利站起身,举起魔杖点亮一缕光。
“我想我该离开了。”
他无比留恋过去与小天狼星交谈的时刻,他的教父亲切温暖,像长辈一样包容哈利的情绪,也像朋友一样同他不讳生死地聊天。
离别不过是一瞬间,活下来的人总要负责怀念,哈利已经在一次次残酷的练习中习惯了这一切。
他走到门口,轻轻带上了房门。
3.
“嘿,伙计,在这里!”
罗恩踩在吧台边的高脚椅边缘,一头惹眼的红发随着招手的姿势在人群中晃动。
哈利废了半天劲才从门口挤到了最里面,他亲爱的伙伴已经将酒点好放在桌上,哈利拍了拍罗恩的肩膀,对方朝着赫敏做了个挤眉弄眼的鬼脸。
这间酒吧在伦敦西边,是三人组聚会的基地,就像在霍格莫德时的三把扫帚。
今早哈利离开赫敏办公室时可以说是不欢而散,现任法律执行司司长只留给了他一个埋进文件里的脑袋。
哈利在她身旁坐下,对方依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
“还在生气吗,司长?”
哈利歪着头,透过赫敏撑起的手臂打量她。
僵持了一会,她总算忍不住,抬手拍向哈利的肩膀。
“你简直是疯了!”
罗恩适时地把脑袋凑过来,脸上挤出不解的神情,雀斑夸张地凑到了一块儿。
“说真的兄弟,你真的要替那只白鼬求情?”
赫敏立刻用手肘顶了顶自己的男友。
“罗恩,能不能放弃那些幼稚的绰号?”
“可是你一样讨厌他,你甚至还揍过他一拳!”
罗恩嗓门向来大,尤其是当他认为自己十分占理的时候。
赫敏张了张嘴又闭上,她举起手摆了个投降的姿势,决定不再和他继续纠缠,转过身面向哈利。
“所以你真的去找了部长?”
“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并在我提出请求之后表达了为难,最后他说格兰杰是魔法部最优秀的司长,他相信你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哈利一口气概括了会面半小时的全部内容,在他话音落下的同一刻,赫敏怒气冲冲地举起杯子喝下一大口饮料。
“所以他就撒手不管了?!”
“他只是相信你的判断。”
“哦梅林啊,我现在简直想给你来一拳!”
她这一整天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而且从一大早就开始。
战后哈利极少踏入魔法部,因此今早他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时,赫敏差点就以为她的好友终于被三番五次的邀请打动,决定接受国际魔法合作司的司长职位。
她将哈利迎进办公室,并且决定把等待批复的傲罗行动申请暂时丢在一边,她泡好了两杯茶,坐在对面等待他开口。
“马尔福,关于他的审判还在继续吗?”
“是的,进展并不顺利,已经拖得够久了。”
哈里提到的这个名字超出赫敏预料,但她依然很快作了回答。
“他最终会被如何定罪?”
“傲罗小分队的调查仍在继续,我们有一些推测,然而一切定论都缺乏足够证据。但是参照魔法部对于食死徒的处理准则,我想无论如何,他都很难再看到像今天这样的好天气了。”
哈利无言地听着,手指扣着杯沿一点点摩擦,他想了一会儿,再次抬起头时,他看向赫敏的眼睛。
“如果我来请求的话,是不是至少能够让他远离阿兹卡班?”
“哈利,如果你需要作证,最后一次公开审判的时候,我可以为你安排。”
“不赫敏,我的意思是……好吧,我的意思是,法律执行司能否终止公开审判,我可以用任何其他的方式来确保他的清白。”
赫敏彻底不理解了,这场对话从一开始就显得莫名其妙,她实在无法想象哈利为何要与马尔福扯上关系。
“六年级之后就很少有人见到他,我们之间不太谈论工作上的事,所以哈利,你或许并不知道,马尔福他一定藏着什么,但他就是不说。我看的出来,一开始他就没打算活着走出去,我们的人去抓他的时候,他正在整理纳西莎的画像,甚至还抽空和傲罗们打了个招呼!”
马尔福被带回魔法部时显得无比从容,和失利后忙于四处逃窜的其他食死徒残党不同,他看上去尤其体面,整个审讯过程也从善如流,但关于他的最终审判依然被搁置了很久。
“伏地魔生前,马尔福并没有缺席食死徒集会,大部分口供都能证明这一点,但是他通常也不会参与袭击。我们猜想他可能负责黑魔法药物的秘密制作,毕竟你知道的,从前他魔药课成绩确实很不错。”
“傲罗找到了证据?”
赫敏摇摇头,她放松下来,靠在舒服的沙发上,然而眉头还是微微皱着。
“线索总是很零碎,调查结果也如他本人所说,只是一个派不上什么用处、侥幸活下来的旧部下而已。”
“但是哈利,你足够聪明,一定也会有相同的疑问。马尔福算得上黑魔王的亲信,为什么关于他的证据始终这么模糊?被我们审判过的食死徒极少主动提起他,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存在,却并不清楚这些年他神出鬼没究竟在做什么。”
“卢修斯呢?毕竟马尔福跟随了他的父亲加入食死徒。”
“自从纳西莎病后,他就带着母亲离开了卢修斯,后来他们的交集就更少了。一直以来他的父亲似乎都对自己儿子不甚满意,哪怕马尔福很早就顺从家族旨意成为了食死徒一员。”
赫敏望向窗外,距离最终审判不过剩下寥寥数日。
“卢修斯自杀时触发了庄园的保护咒,黑魔法印记已经被傲罗清除过,我想这几天我们会再去那儿碰碰运气的。”
命运回转到最初,马尔福和他们一样,也曾坐着同一辆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来到古老的城堡,现在想起来似乎已是很久之前的事。
“他变了很多,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如同以前。或许斯莱特林的内心永远无法捉摸透彻,就算他毫无保留,你还是不愿意相信。”
赫敏说完,转头看向哈利,他并没有喝几口手上的茶,看上去精神也不太好,像是被什么事困住了。
“哈利,你知道了什么对吗?关于马尔福。”
“我确实……知道了一些事,我绝不想骗你,但我无法在审判庭公开它们,我很抱歉。”
“那么我猜,你现在也并不能告诉我对吗?”
哈利点了点头。
一直以来赫敏都有种奇怪的感觉,有一部分的哈利是逃避在所有人眼前的,哪怕是她和罗恩。他们三个可以将生命交托给彼此,也几乎无话不谈,但直觉告诉她,有些事无人知晓,可能从战前就埋在哈利心底。
她只是不知道这些事为什么和马尔福有关联。
“我只能告诉你,即便这很难让人信服,但他并不是坏人。”
“他也绝对算不上什么好人!”
赫敏赌气地回复道,起身坐回了办公桌前。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现在的情况活像读书那会儿她解不出一道难题,有人跑过来告诉了她正确答案是什么,但那人并不告诉她为什么,甚至还想抽走她手里的试卷。
“我想你还有很多工作要处理,不如我们晚上再聊。”
哈利也站起身,将原本挂在沙发上的大衣套回了身上。
他走到门口时又停了下来。
“或许你能告诉我部长办公室在哪吗,詹肯斯上任后我还没来得及恭喜他。”
赫敏难以置信地望向哈利,他要救马尔福的决心来的毫无道理,而且很明显的,在这件事上他拒绝失败。
她没有回答哈利,只是低下头,在一小会儿僵持的沉默后,赫敏听到了轻轻的关门声。
“然后他就真的去找了部长!”
大概是酒吧热烈的音乐放大了赫敏的情绪,她再一次大声表达了自己的震惊和不满。
“哈利,你得理解她,要知道来的路上她跟我提起这件事,嗝~我差点拐错一个弯!”
罗恩面前已经数不清换了几支杯子,他还是很怀念从前黄油啤酒的味道。
长手长脚的男友像一只树袋熊,锲而不舍地挂在自己身上,赫敏将他的手从肩膀上挪开,罗恩很快倒向桌面,将脑袋舒服地埋进手臂里。
男孩儿们总是在让她操心。
赫敏叹了口气,她还是决定好好聊聊。
“哈利,我们认识太久了。你记得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还帮你修复了眼镜。“
“我不可能不帮你,我只是需要知道原因。”
赫敏欠着身子,她和哈利挨得更近了一些,就像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们总是并肩作战。
“小天狼星曾经说,世界并不是分成好人和坏人,我花了很久才懂他的意思。”
哈利撑起下巴,好像他亲爱的教父仍在眼前。
“有人也许站在黑暗中,但并不代表他属于那里,重要的只是如何选择。”
“赫敏,我相信他,我相信他远比我们任何人想象的都要更渴望光明。”
4.
一年中,圣诞夜是为数不多赫敏能好好呆在家里,和罗恩还有亲爱的家人们吃上一顿丰盛晚餐的日子,然而此时此刻,伦敦市中心的人潮已经退去,隐隐约约的圣诞歌声飘散在夜风中,赫敏裹着毛呢大衣,再一次回到了魔法部。
她并未前往位于二楼的法律执行司,而是步伐快速地穿过一层层办公厅,径直走向了最底层的审讯室。
值班的魔法部职员靠着椅子,摆出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闭塞的房间里还残留着烤火鸡的香味。
今晚要做的事有违正规流程,她得尽可能低调,因此赫敏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轻轻咳嗽两声,歪在椅背上的职员惊醒过来,在司长看不出情绪的微笑中迅速起身。
“晚上好,我需要见马尔福。”
赫敏在对方张嘴之前挥了挥手中的纸,魔法部部长的签名飞舞在文件上。
但凡能在这儿好好活下来的人,花上五秒中将“赫敏格兰杰”、“审讯室”、“单独约谈”几个词联系在一起,就该知道此刻最明智的决定是闭上嘴,然后把司长要见的随便谁带到她眼前。
五分钟后,赫敏如愿见到了德拉科。
屋顶惨白的灯光打在桌面上,德拉科的白衬衣规规矩矩束在长裤中,他看上去还是过分单薄,比在霍格沃茨时又轻了十磅,白金色的头发很久没有修剪,刘海垂在额前,堪堪遮过眼睛。
“格兰杰。”
赫敏敏锐地觉察到他的不愉快,这种感觉居然令她有些怀念,只不过现在的德拉科不再事事针锋相对,他看上去只是单纯的不耐烦,好像赫敏打扰了他本该独享的睡眠。
“上周傲罗去了马尔福庄园,黑魔法印记依然存在,且远超预估。我们尚未排除卢修斯在自杀前藏匿了黑魔法制品。”
这场对话注定不会持续太久,赫敏选择开门见山。
“庄园的客厅下有一间密室,你们的人去了?”
“我们了解到,那是食死徒用来关押俘虏的地方。”
“全面战争之前,那里属于我的父亲,用来存放一些私人物品。”
德拉科平静地叙述,仿佛置身事外。
审判这样的人颇为耗费精力,他们不主动也不抵抗,规矩地一问一答,说的话点到即止,对结果缺乏兴趣。
如果现在对面换成另外一个谁,赫敏一定会飞速判断、思考,她会追问、博弈,直到对方精疲力尽,展露破绽。
她擅长这些。
然而此刻在自己面前的是德拉科,那么只要是他回答的,就是他能给到的全部。
于是赫敏在沉默几秒后点了点头。
“在傲罗完全摸清那里并且确保黑魔法印记解除之前,马尔福庄园将归属魔法部管辖。”
“所以你单独来见我,只是为了告诉我一声,从现在开始无家可归了?”
德拉科总算抬头看过来,那一瞬间赫敏确信,只要这位斯莱特林打起精神,他还是可以通过一句话、一个表情让人立刻感到被冒犯。
“今天是圣诞夜,马尔福,我还没有那么喜欢工作。”
她皱着眉反击,终于让这场对话不再那么死气沉沉。
“如果你笃定自己会死在阿兹卡班,再也看不到马尔福庄园一眼,因此觉得无所谓的话,那么我劝你最好是吃点东西,至少长几磅肉别让自己在四年之内饿死。”
只要赫敏愿意,她也可以咄咄逼人,霍格沃茨时期炸毛的小女孩其实从未从她身上离开。
德拉科挑了挑眉,难得地表现出一些兴趣。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关于我的最终审判应该在三天后。”
赫敏把扣在桌上的纸翻过来推向德拉科,手指分别在“四年刑期”以及部长签名的地方敲了敲。
“法律执行司不会再对你进行公开审判,三天后你的刑期将在这里开始。”
不用搭上一辈子,甚至不用踏进阿兹卡班一步,德拉科明白过来,赫敏为什么挑这个时候来。说个不太适宜的笑话,今天的赫敏活像在伦敦城入睡时潜入黑夜打工的圣诞老人,慷慨地在他脑袋上砸了个天大的好运。
“格兰杰,恕我实在好奇,马尔福家族还有任何一位我不认识的、尚能喘气的,而且面子大到能让整个魔法部买单的人吗?”
德拉科的惊讶维持不了几秒,他非常吝惜于展露出劫后余生的兴奋,很快又捡起那副让人不舒服的语气。
“有人为你作证。”
这会儿轮到赫敏不耐烦了,很明显,她并不想多做解释。
“有人为我作证?”
德拉科缓慢地重复,仿佛在听什么蹩脚笑话。
每当他们对上时,赫敏发现自己远比平时易怒。这个可恶的斯莱特林身上有太多秘密,他蛮可以花点心思藏得完美些,可他偏偏懒得费力气。
“如果你还记得自己曾经也是一名魁地奇球手的话,一定也记得你和你的小伙伴们过去在比赛时玩了不少下三滥的把戏,但是我们尊敬的裁判霍琦夫人总是能发现端倪。在魁地奇球场上,无论观众看到了什么,投进鬼飞球也好,抓到金探子也罢,最后总是由裁判来判决。她可以暂停比赛、处罚队员或者宣布结果,所有人都相信她,所有人也只能相信她,哪怕是邓布利多。”
赫敏犹豫了片刻,仿佛在斟酌怎样才能让这位斯莱特林停下不识相的追问,然后在自己快要忍不住翻白眼之前,开始连珠炮般地放话。
“我不得不说,关于你的案宗,傲罗花了很多力气。战争那几年,我绝不相信你只做了那些我们能查到的事,只是你确实……掩藏得很好。”
有一瞬间,德拉科回想起他们在霍格沃茨的时光,赫敏是一个优秀的女孩,一直以来都是。她聪明、勤奋、倔强,这些过去他看在眼里却不愿承认,就像现在的赫敏,他知道有一部分的她真的在赞叹,但眉眼间展露的依然是不甘。
“无论如何……马尔福,四年刑期,还不用跟摄魂怪打招呼,哪怕是拿了一本霍格沃茨校史那么厚的情报来跟我谈条件的食死徒,也不可能这样幸运。”
“但是有人来找我了,不止找我,还第一次客客气气地去拜访了新部长。他就像是魁地奇比赛的裁判,你在天上飞来飞去,观众不信任你,他们发出嘘声,想把你从扫帚上拽下来,想让你永远不能再上场,但是比赛结束的时候,裁判举起你的手,你就是赢了,他甚至不需要多说一句话。”
赫敏没有再继续,灯光下的那个人身体向后,靠在了椅背上。
他的手尴尬地抬在半空,似乎想抓住点什么,但很快又卸力般垂了下去。
那一刻他显得恍然大悟,但同时又抗拒相信,这两种矛盾的情绪突然挤在那张淡漠的脸上,让他看上去几乎难以承受。
赫敏收起文件,她站起身来。这场对话临近尾声,该是回家的时候。
“圣诞快乐。”
她走到审讯室门口又停下。
德拉科仍然怔在那儿,在听到这句问候时勉强恢复了神情,张了张嘴好像在别扭地组织语言。
“不,马尔福。”
“我是告诉你,他说,圣诞快乐。”
5.
“我还是不相信他,哈利。”
三人组从酒吧出来已是凌晨,嘈杂的人声被隔绝在门后。
罗恩已经喝醉了,东倒西歪勉强靠在哈利身上,废了好大劲,哈利才将他塞进后座。
临走前赫敏摇下车窗,她探出半个身子,哈利会意地弯下腰,他们交换了一个拥抱。
缩回驾驶室后,赫敏叹了口气,但她很快又露出微笑,握了握哈利撑在车窗上的手。
“但我会帮他,因为我相信你。“
6.
从魔法部回到伦敦地面的瞬间,德拉科恍惚了一阵。
夜幕正从远方袭来,一点一点渗透进伦敦的天空,很快黑夜将彻底包裹这座城市。
这是再平凡不过的一天,行色匆匆的人们不会放慢脚步。
他的人生显得十分头重脚轻,精力和情感在20岁前被耗去大半,他也从未对自己的未来报以希望,因此久违地感到无所适从。
就像此时的他和过去的他。
悲观一点讲,德拉科必须承认,他是一个没有同盟的人。
他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大成人,却终归与家族选择背道而驰,上学时他也曾拥有过一些虚假的陪伴,到头来不过畏于马尔福的姓氏。
只是偶尔,当他半夜被细微的声响惊醒,在神智恢复清明的瞬间,他还是会想起哈利,这种反应捆绑在身体里,几乎成为了本能。
最初意识到那份感情,马尔福家的小少爷反抗的比任何时候都激烈,他因为哈利而心烦意乱,就像反复沸腾的水。而当他放弃抵抗,终于向自己承认第一次年轻的心动,一切又迅速降温,他把心事藏在一层厚厚的冰下,在没人能看到的地方一点点堆积。
他以为自己将一直这样活着,直到四年前,格兰杰毫无征兆的拜访毫不客气地砸向失去波动的冰层,缝隙沿着重力落下的中心四散开去。
“圣诞快乐”,那似乎是记忆里他对哈利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六年级的圣诞舞会德拉科并没有参加,那段日子他奔波在霍格沃茨、马尔福庄园和斯内普的魔药教室之间。学习大脑封闭术已经消耗了过多的精力,在食死徒集会中,他记下一切关键信息,同时要伪装出无比忠诚但缺乏天赋的样子,他必须尽快获取伏地魔的信任,不是因为能被委以重任,而是因为他看上去总是懦弱又差一口气。
难以想象的疲惫终日围绕着德拉科,他鲜有能好好睡上一觉的时候,于是夜晚成了他一个人的庇护所。
他还记得那是在霍格沃茨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当时的他并不知道,三天后全面战争就将打响,也不会知道命运其实在施舍怜悯,让他们在奔向各自的战场前最后一次相遇。
虽然他最终也并未真的见到哈利,那个男孩有着和从前一样的坏习惯,总是在悄无声息的黑夜里,躲在隐形斗篷之下。
他应该视而不见的,他的教父要他切忌暴露内心,然而那会儿他实在是过得糟糕透顶,没有多余的心思应付聚餐和舞会,也早已经忘了什么是快乐。
所以他说了“圣诞快乐”。
他说的时候只是希望在这个短暂的节日里,哈利至少能比他快乐。
或许他们都能活到最后,又或许明天他就死了,他和哈利之间除了零星的争吵就是沉默,如果最后能说些什么,这至少是一句体面的祝福。
天气已经很冷了,德拉科站在街头,他依旧穿的单薄,双手放在上衣口袋里,刚刚才被允许拿回的魔杖静静躺在胸前。
他停留片刻决定往前走,期待尽快找到一个能短暂休息的地方,之后他会前往纳西莎的墓地。
他亲爱的母亲在战争末期去世,德拉科没能见到最后一面,甚至连缅怀都很匆忙。
家族的荣耀不复往日,马尔福庄园也不再属于他,一切又仿佛回到了战时,只有山楂木魔杖还在身旁。
但就算是这样的结局,也比最初的预想好太多。
他绝不奢求更多好事降临,所以当他看到哈利波特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时,德拉科差点以为自己行走在梦境里。
他立刻就停下了脚步,尽管他们之间依然隔着十几英尺的距离。
老实说岁月并没有在哈利身上留下过多痕迹,他还是一副少年模样,穿着朴素。尽管他们许久未见,哈利永恒不变的黑色头发和圆框眼镜让德拉科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好像比四年前又长高了一些,但还是瘦瘦的,时至今日,“救世主”的名号挂在他身上依然显得摇摇欲坠。
伏地魔恨他,偏执到几乎愚蠢,或许从第一眼开始黑魔头就不相信,这样一个称不上强壮、也绝对不算天赋异禀的男孩能摧毁所有野心勃勃的企图。
哈利没有站起来,仿佛只是一位恰巧出现的路人,德拉科几乎要怀疑,如果自己就这么经过,他是不是也吝啬出声。
最终他还是走向了长椅,但是并未坐下。和哈利一样,德拉科只是望着街道的另一侧。
他们都没有看向彼此。
“我想赫敏大概是故意挑这个时候,你刚好错过了圣诞节。”
哈利仿佛在闲聊,好像他们是偶遇的老熟人,好像他真的认为德拉科在意这些。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在这儿吗?”
德拉科保持着沉默,等了半分钟,哈利只好侧过头问他。
这个斯莱特林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变得善谈,他冷淡的模样也并未跟随时光流逝而消减。
“如果我一点都猜不到的话,波特,四年前我就不会接受你的好意。”
他憋了半天,总算高抬贵口扔出一句话,又立刻闭上嘴,不打算透露更多。
他说起话来还是如此别扭,并不知道如何开诚布公,但至少语气不再像儿时那样刻薄。
然而此刻,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在世界数以亿计的落脚点,他们正在彼此身边。
命运在无人知晓的暗处始终难以想象地捆绑在一起,而这并非只是源于老天的垂爱。
“那家冰淇淋店,看到吗?”
哈利抬手指向前方,德拉科顺着看过去,一辆冰淇淋车停在不远处,五彩缤纷的装饰和深冬显得格格不入。
“我请你吃冰淇淋怎么样?”
“现在吗?12月?”
德拉科回过头,哈利正仰着脑袋,那么多年后,他绿色的眼睛总算毫无保留地看向了自己。
“我小的时候,过的……不算太好,那时候吃冰淇淋就是天大的奖励。”
德拉科知道他住在亲戚家,但仅限于此。
小时候德拉科也很喜欢吃甜品,庄园里各式点心应有尽有,从来不会觉得冰淇淋有什么特别的,而长大之后,他就很少再吃果腹之外的东西。
哈利站起身,他伸进大衣口袋摸出了一条围巾。
格兰芬多的花纹,金色条纹排列在代表勇敢的火红色上。
好像要故意逗他一般,哈利指了指德拉科敞开的衬衫领口,小片肌肤正裸露在低温中。
他把围巾塞了过来,德拉科迫不得已伸出手,对方的手指快速划过了掌心。
“德拉科……”
哈利说得很轻,带着点试探的意味。
“这次我等了很久。”
他喊了他的名字,丢下一句暗昧的话,然后没有再继续停留,向前走去。
围巾并不新,因为反复使用已经有些起球了。
德拉科低下头似乎在想些什么,柔软的织物覆盖着他的手,隔绝了冬日的寒冷。只是过了一小会儿,他抬起手将围巾绕在脖子里,一阵衣柜特有的干净清香钻进了鼻腔。
这是属于哈利的东西。
“不会再等了。”
这句话仿佛是对自己说。
然后他向着哈利的背影追了上去。
7.
那一天,哈利其实很早就看到了德拉科,在他从魔法部回到地面的时候。
看到他抬头看着天空,行人路过他身边,看着他仿佛是流动世界中静止的一环。
只是一瞬间,哈利就感到难以抑制的鼻酸翻涌了上来。
他很久都没有哭过了,他命令自己深深呼气,冷风灌进了胸口。
四年前,晨曦的日光照射在坍塌的废墟中,魔法界的每个人都在庆祝战争的结束。
直到此刻,他自己的漫长战争终于走到了终点。
8.
9.
他们共同的家在伦敦郊区,那已经是若干年之后的事了。德拉科不喜欢人烟嘈杂,哈利特意选了一片宽阔的空地。
这幢独栋并不大,刚刚好够两个人居住,偶尔用来招待亲友。地下室用作了储物间,堆放着一些老旧家具和用不上的生活用品,德拉科极少踏足,因此也不会注意到角落里已经积灰的铁盒。
在德拉科被关押在魔法部接受审判的几个月中,哈利曾收到过来自潘西帕金森的邮寄包裹。
她规避了任何一种高效的魔法手段,选择麻瓜邮递,将一个不起眼的小盒子辗转送到了他手上。
信的内容总结起来很简单,她恳求哈利说说好话,希望他能高抬贵手让马尔福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免于被押送到阿兹卡班接受摄魂怪的折磨。
-纳西莎去世后,德拉科没有可以再交托的人,尤其要骗过卢修斯,他只能来见我。
哈利将它攥紧在手里,久违地感到呼吸急促,好像有一颗金探子在胸膛里撞击。
他望向窗外,深秋的风吹来,他仿佛又是那个藏在隐形斗篷下的男孩,凌晨独自来到天文台上。他看到德拉科站在窗边,如同此刻的夜风吹散了白金色的头发,他不敢上前,甚至不敢呼吸,德拉科沉默地望着远处,他只是望着德拉科的背影。
“哈利,你要相信自己的运气。”
那时的他们刚刚死里逃生。
那一晚,凤凰社核心成员在进行据点转移时遭到食死徒突袭,三人组被困在新据点中,死咒从四面八方袭来,强烈的魔法波动带来的冲击几乎要掀翻屋顶,罗恩和赫敏背靠彼此,甚至不敢分神看一眼对方,没有拿魔杖的手在身后紧紧握着。
差一点他们就要支撑不住,哈利慌乱中甩出的反击咒语击中了墙角边破旧的立灯,灯杆晃了两下,眼看就要倒过来,他们下意识抬起手,在触碰到灯杆的瞬间,一股熟悉的势头从腹部猛烈袭来,哈利立刻被拽离了战场向前疾飞,下一秒他们就重重摔在一家巫师餐厅的收银台前。
“梅林的胡子!这是个门钥匙!”
罗恩背过双手撑在地上,惊讶地环顾四周,那盏灯如同劫后余生的他们,有气无力地倒在一边。
“谁会把这种家伙做成门钥匙,居然还是间餐厅!”
赫敏在罗恩的大吼声中站起来,潦草地拍了拍衣服,揉起撞疼的胳膊。
她疲惫不堪,战争剥夺了每个人的饱餐和睡眠,她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但她才刚刚经历生死。过去的半分钟他们仿佛接收了梅林从天而降的庇护,所以难得的,她向哈利开了个蹩脚的玩笑。
哈利还记得那时的赫敏,蓬松的头发好像永远都无法服帖地呆在该呆的地方,战争带来的伤痕留在细腻的皮肤上,看上去越发明显,但她的眼神永远都不会失去光彩。
“毕竟我是大难不死的男孩。”
他记得自己笑着对她说。
10.
他活到了最后。
他活到了最后,他才知道他一定会活下来。
11.
12.
就像潘西的来信躲过了魔法世界的追踪,有些秘密也将永远藏在过去。
那个晚上,哈利很早就洗漱完毕躺在了床上,第二天一早他会把自己打理干净,前往魔法部拜访新任部长。
寂静包裹着伦敦城,他一夜无眠。
13.
-你是救世主,而我最多能做到的只是不被烙上黑魔标记,但最后的最后请允许我作为一同经历战争的人,告诉你一件事实。
-不可一世的黑魔王,直到临死都把你当成唯一的宿敌,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样,那个被轻视、连想都懒得想起的马尔福家继承人才是黑夜中的潜行者。
-波特,他一直以来都和你握着同一根魔杖,从很久以前就开始,直到战争落幕的时刻。
Fin.
又名《江余松视角的暗恋日记》
放弃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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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12.1021:21最后编辑
在去另一家公司面试的出租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看到这个问题之前,我看到了在游乐场他给女朋友拎包的视频。
就叫他Z吧。
...
我是两年前进入目前就职的公司的,我来的时候Z已经是公司的技术骨干了。
Z是偏秀气可爱的长相,很显小,不说的话几乎没有人看得出他比我还要大两岁。Z长得很白,特别白,有时候太阳光洒下来落在他脸上,他简直像是被打上光晕的乳白色萤石。Z眼睫毛很长,低垂着眼睛的时候,眼睫毛会在卧蚕处打出一片阴影,很多认识的人会叫他“睫毛精”。
Z很活泼,也很温暖,像个发光的小太阳。我想,没有人会不喜欢让太阳的光落在自己怀里,只温暖自己一个人吧?但是没有办法,太阳总是挂在天上,够不着,也摘不到。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陷得这么深的。起初,我只觉得Z很烦人,说话烦,贴近烦,身上的味道烦,笑起来也很烦。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话痨的男生,每天都精力旺盛,是公司里话最多的那个人。
而其他同事居然也乐得听他说话。我当时不理解,现在想想,也许是工作太累,而Z的欢声笑语就是在枯燥乏味的工作中的那一丝不可多得的甜蜜。毕竟,我也早就已经变成了曾经不理解的人中的一员。
我并不是个话多的人,也不喜欢和别人有太亲密的联系。平时在公司,除了工作时不可避免的沟通,我也不会跟同事讲话。下班后也是一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睡觉。
Z和我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性格。Z天生活泼爱热闹,总能和公司所有同事都打成一片。在公司里,上司愿意惯他,前辈也溺爱他,就连实习生也总是跟在他身后喊“哥”“哥”。
可偏偏Z特别喜欢缠着我,给多少冷脸都赶不走。
工作时他坚持要把工位搬到我旁边,美其名曰要练配合。
下班后总不由分说地拽我去商场逛街,嘴里还不停地念叨说:“xx,你来S市这么久都没买过几身像样的衣服!换来换去就那么几件。来来来,让哥哥好好疼疼你。”。我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好照单全收,把他给我买的花里胡哨的私服放进衣柜。
Z还总是隔三差五地带我出去吃饭,并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说这是他私藏已久的宝藏餐厅,他只带我一个人来过,勒令我不许说出去。我被他念叨地头疼,只好认命地点头。
依照人们对现代关系的评判标准,Z其实是一个相当好的同事,也同样会成为一个相当好的朋友。
但当时的我只觉得他实在很烦,我尝试过给他冷脸,无视他对我说的话,换来的却是他紧张兮兮地凑过来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觉得很奇怪,自己又不是未成年,Z为什么总把我当嫩豆腐一样兜在怀里,生怕磕了碰了。
这样烦人的日子持续了半年,直到有一天我发高烧被送去医院。
在病床上醒来的时候,Z正绕着医生团团转,不断地问:
“他什么时候能醒啊?”
“他不会烧傻了吧?”
“他傻了我可怎么办啊?”。
凭本事把医生烦走之后,Z转过身和我对上了视线。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Z就突然快步走上前来,我们的距离瞬间拉进,恐怕只有几厘米。
Z跟我贴了贴额头,然后皱着眉喃喃道:“怎么办啊,你还好烫。”
怎么办啊。
我的大脑只剩一片空白,目之所及都是他担忧的神情。
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一瞬间心如擂鼓。
这种陌生的情绪第一次出现在我身上,原来是这样,我喜欢Z,我心想。
之后的事情便愈发不可收拾,一个对视会安心,肩抵肩和他坐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满足。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Z有一天在工作的时候很口渴,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巴巴看了一圈找不到杯子,心里叹了口气,正打算起身给他接杯水,就看到他把手伸向了我的杯子。
我发不出什么声音来阻止他,只能怔怔地看着他用我的杯子喝了几口水,又怔怔地看着他若无其事地把水杯放回到我的座位,然后朝我笑了一下。
我熬夜打了两个通宵的游戏。
也试着躲避过,可我躲不开Z,这人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又或许,是我自己按捺不住,视线总是下意识跟着他走。
我的衣柜里塞满了Z亲自给我挑选的衣服,盥洗盆上的草莓味牙膏是Z亲自买的,床头柜的抽屉里放了给Z吃的醒酒药和泡水用的蜂蜜。就连我的床上都特意为Z多备了一个枕头。
目所能及之处,已经全是他留下的痕迹。
我只会越陷越深。
喜欢上Z之后,我没有奢望过这份感情能够得到回应。如果说概率事件是薛定谔的猫,那么那只猫有50%的概率是活的。而Z,却100%是直的。
我深知这是一条多么难走的路,它布满荆棘和石子,而Z那样的人,应该走一条开满向日葵的花路。因此,当我确认他是直的的时候,我心里甚至几不可闻的松了口气。
足够了,只是默默地这样喜欢着他,我已经觉得足够了。而事实上,我也并不想因为一己私欲把他拽到一条他从未踏足过的,陌生的石子路上。
或许有人奇怪我是不是天生弯的,不是。换句话讲,在喜欢上Z之前,我都没有体验过这种陌生的情绪。就好像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没有赋予我感知爱情的能力。
所以我确实不算是大众意义上的LGBT群体,只是恰好喜欢上一个人,而恰好那个人也是男的。仅此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同性相吸”,我们的同事L很敏锐地嗅出了不对劲。
L很委婉地问我是不是对Z有一些超出友情范畴的感情,我听到的时候有些诧异。原来在我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我对Z的喜欢已经这么明目张胆了。
L像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弯了弯嘴笑道:
“别紧张,也没那么明显,起码Z是不会发觉出来的。”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L是在骂我还是在骂Z。
我点了点头很干脆地承认了。
L拍了拍我的肩膀,又笑道:
“Z太迟钝了,你追人的路还很任重道远啊,辛苦了。”
我没有告诉他自己心里纠结的这般那般,只是摇了摇头,淡淡回了一句:
“不辛苦。”
其实我真的不觉得辛苦,因为Z带给我的,远比他从我这里得到的,比我所付出的要多的多。
他带给我的情感是如此鲜活而充沛,丝毫不会敷衍。我刚成年就背井离乡出来工作,在这个陌生而冰凉的大都市,除了Z,再没有人对我这样过。
没有人让我体会过这样异样又温暖的情绪,没有人在我工作到废寝忘食时把热腾腾的饭菜放到我面前,然后佯装生气地叮嘱我按时吃饭。
也没有人在注意我情绪低落时,半夜偷偷带着我爱吃的外卖溜进我的房间,神采奕奕地说别不高兴啦!我点了你最爱吃的!快来!
没有人在我月末完不成工作时,跟着定闹钟陪我早起,靠在我身旁一边懒洋洋地打着哈欠,一边乖乖地陪我完成工作。
同样的,在我上次发烧进医院后,Z养成了新的习惯。每次在我洗完澡后会进来强制性的帮我吹头发,经常抽查我房间的窗户有没有关好,出门前先检查一遍我有没有穿暖。
没有遇见爱情,不代表爱情不存在。只是我直到此刻才遇到Z,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情,以至于发现的时候连自己都诧异了——原来是这样的,原来这就是喜欢。
不会再有Z这样的人,我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感情。
日子就这样继续过下去,没有什么不同的。每天睁开眼可以看到他,工作时工位挨在一起,像紧密连着不可分割的连理。很偶尔的时候,Z喝醉了,那么软乎乎地靠在我肩膀上,我会趁他意识不清醒时捏一捏他白白软软的脸蛋,再在他额头轻轻附上一个吻。
替Z剥好他爱吃的小龙虾,出门时衣兜里会顺手装着他爱喝的酸奶,他喝醉了我会认命地把他带到我房间照顾。
上司D总调侃Z说:
“能不能给你同事一点自由?”
同事Q哥也说:
“少喝点吧,都成什么样了,也就P肯惯你。”
正在吃东西的Z听到这些话,总是笑吟吟地扑过来挂在我身上,撒娇一样说:
“xx最好了!muamuamua!”
最后再附带一句甜甜的“爱你”
我心里总被他叫的一顿,生怕控制不住自己红透了的耳朵。
但我只能语气生硬地让他把手从我脖子上拿下来。
其实我内心希望Z再多依赖我一点就好了。
同事L看到我这样,也只是若有所思的在想什么,眼里似笑非笑。
我原以为日子可以一直就这样过下去。
替Z围好围巾,目送他出门去机场之后,我楞楞地在包间里坐了很久。久到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居然有了一种大梦初醒的荒唐感。
可能是这一年来过得太幸福,我有些耽溺其中了。
上半年我们的同事L和另一位男同事在一起了,Z知道后大吃一惊,我一直在暗暗地观察他的态度,不知道他会不会对Gay感到厌恶,幸好没有。
Z虽然很吃惊,但没有表现出反感或恶心,我内心也松了一口气。同时心里又不免提心吊胆,他身边出现一对同性情侣,他会不会意识到我对他的感情有些不一样?
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Z并没有察觉到,依然每天乐呵呵地跟我打游戏,拍合照,用情侣头像,并且更喜欢靠在我肩膀上了。
我也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知道该怎样描述自己矛盾的内心,既害怕Z察觉到我的喜欢,又怕Z察觉不到。
日子过得太好了,我都忘了Z以后是要谈恋爱结婚的了。
我本来也不饿,此刻盯着一堆冰凉精美的日式料理更觉得索然无味。坐在包厢内回了Z的消息,见手机那头消停,不再有新的消息传来,我便起身走出包厢,结账离开了。
大脑仿佛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我行尸走肉一般打车回到了公司。
公司正在放长假,空荡荡的楼里空无一人。我后知后觉生出了一丝庆幸,幸好没有人看到我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然被问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来敷衍。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干点什么,我只知道自己不能就这副样子等Z回来。
我把房间的窗子打开,冷风灌进来。我的大脑重新开始思考。
“随便干点什么都好,只要能让我有点事做。”
“别再白费力地去想Z了。”
于是我开始让自己在工作中忙碌起来。
说忙碌其实不尽然,对于工作我只是凭着肌肉记忆在敷衍的完成。耳机里传来工作搭档接二连三地夸奖,我却压根没有分神去听她在说什么。
我只是一根接一根地沉默地抽着烟。
或许是成长经历的缘故,我有着不小的烟瘾,不过烟瘾发作的并不频繁。因为Z不喜欢烟味,虽然从没在我面前提过什么意见,但我每次抽烟的时候,Z都会离我远一点点。
此刻倒是不用再顾忌他会嫌弃了。
说来奇怪,不论我当下的处境多么灰暗,只要Z一出现,再灰暗的环境也总能立刻变得五彩斑斓起来。
Z先是用手帮我捂了捂被风吹得凉透了的脸,然后把围巾围到我脖子上,又走到窗边把窗户关上。
我安静地看着他,把手里的烟放了回去。
他一脸得意地举了举手里的袋子,说给我带了烧烤,并自认贴心的让老板用锡纸包了起来,此刻还热着。
“干嘛?不想吃?”
看我不说话,Z舔了舔嘴唇,有些不满地问。
“想。”
我终于从他的脸上回过神,哑声回答。
“嘿嘿,那我去厨房拿个盘子装着吃,方便!”
他很快又恢复了那副笑嘻嘻的神情。
我摘下耳机,没有说话,目光一直追着他。
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走到一半突然回头,小声问我:
“那等我回来,我们边吃边双排吗?”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Z的语气里带了点不易察觉的小心翼翼。
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看到房间里暖黄色的灯光照在他栗色的头发上,简直像一团蜂蜜化在了我心里。
我一下就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
“好。”
我听见自己回答。
Z这才满意了,哼着歌跑到厨房。我又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正打算回神告诉工作伙伴,“今天先这样,剩下的改天再说”时,Z的手机响了。
Z的手机屏保是我们的合照,我每次看到时,都会不自觉地弯弯嘴角。
但这次,我的嘴角还没来得及弯,就被定在了原地。
发来消息的是一个我很陌生的联系人,我想大概是今晚他去见的那个女生。女生话语间透出机灵可爱,很有礼貌的感谢Z送她回学校,并表示下次请Z吃饭,称呼是很甜的“哥哥”
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只过了一晚上而已,已经这么亲昵了吗?
我不敢奢望Z身边只有我一个人,也自以为早已经做好了看他谈恋爱的准备。
只是……
能不能……至少慢一点啊。
Z回来后我强装镇定地把手机推给他,看他带着点笑意回复女生的消息。我看了几秒,还是不死心一样,鼓起勇气问道:
“怎么样?”
“嗯?”
“那女生。”
我看到Z故作高深地说第一次见到比真人照片还好看,心里有些自嘲。早知道是这个结果的,算了。
“那恭喜了。”
我看着Z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我不想听了,太刺耳了。
我转身面对电脑,跟工作伙伴继续这个月的工作。
Z很明显不高兴了。
我不是不能理解,在Z看来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朋友突然对自己疏远,当然会感到不高兴。
我看着Z闷闷不乐地打开电脑打游戏,又听见Z有气无力地否认了他一直以来经常开的暧昧玩笑。
“怎么可能?我纯直男好吧,我们就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
虽然知道Z说得是实话,也清楚总会有这么一天,但真正听到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刺激很大。手中操作出现了明显失误,我又一声不吭地想办法弥补回来。
Z终于像是耐心耗尽一般,不耐烦地关掉电脑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他身后带起一阵风。
我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直到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才回过神。
把窗户打开,又拿出烟点上,安静地抽起来。
最后,我把手伸向Z一路精心护送回来,现在已经冷透了的烧烤。拿起一串,沉默地往嘴里塞。
我没有再多说话,回神继续工作。
我一直工作到凌晨三点半才结束。
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关掉电脑,拿起外套起身往楼上宿舍走。
“你跟Z是没有可能的。如果不想跟Z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最好不要这么任性,对他好一点。”
我在心里告诫自己。
早上醒来的时候,Z还没有醒。
我也有些诧异自己醒这么早,明明只睡了五个小时不到。也许是Z突然要有女朋友这件事对我刺激太大,我一时接受不了,以至于连觉都睡不好。
下楼时发现我的上司D也在,他见到我,脸上少有地露出严肃的表情。我也不禁怔愣,开口问他:
“D哥,有什么事吗?”
“M公司联系过你了吧?”
我没想到是这个话题,有些惊讶,但还是点了点头。
“找我说过。”
“嗯。也跟我们联系过了,给出的条件确实很不错。我们也不是那么老派死板的人,你要是真想……你是怎么想的?”
“我不知道,还没想好。”
我沉默了几秒,实话实说道。
D哥拍了拍我的肩膀,又说道:
“好好考虑。”
说完这句话,我就看到Z也睡醒下来了。Z看起来依然兴致不高的样子。
我在心里皱了皱眉,怎么睡了一觉还这么不高兴啊,看来我昨天真的有些过分了。我默默想。
我写过很多遍,Z像个小太阳。而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乐天派,他的坏情绪很少会陪着他过夜,有再大的烦心事,基本上睡一觉就又变得精力充沛神采奕奕了。
而这次,他睡了一觉起来,看起来却还是兴致不高。
看来我昨天晚上真的很过分。
D哥走后,我做了个深呼吸,从沙发上起身朝Z走去,
“吃早餐吗?”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口问Z。
“?”
Z显然是还在不高兴,听到我主动说话露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
“阿姨不在,我给你做。”我在他身边停下,“还是你想吃外卖?”
Z回过神来,撇了撇嘴,有些赌气道:
“你给我做。”
就连这样子我也觉得很可爱。
做饭时我脑子里在思考D哥说的事,其实那家公司在假期刚开始就联系过我了。
给的薪酬的确比现在这家公司要高一些,不过现在的公司薪酬也很可观,而且我并没有那么缺钱。
待遇……待遇是要更好,但要背负的压力也会更大。并且那家公司本身并没有我现在所在的公司那么强的实力。
我的工作比较特殊,怕被解码在这里就不说得太具体了。
总之,如果把我的工作比作一场考试,那我的目标一直以来都是让自己所在的公司考到第一名,喜欢上Z之后,目标变成了——考第一,和Z一起。
我几乎是没费什么事就做好了选择。
吃饭时Z问我刚刚D哥让我考虑什么,我想,既然已经决定留下了,就不用告诉他让他徒增烦恼了。于是我摇摇头,轻声说了句没什么。
我们说了几句话,Z情绪看起来好多了,他整个人又开始肉眼可见的鲜活明媚起来。
我心里也松了口气。
“xxx,你看我眼睛底下。”
他忽然开口。
Z很少会连名带姓叫我,他有很多称呼我的方式,叫得最多的是“x宝”,偶尔会叫“x哥哥”,甚至还有一次叫过我“老公”。
唯独我的名字,只有在他不高兴或很严肃正经的时候才会这样叫。
“xxx,怎么不吹头发就睡觉?不怕再发烧?”
“xxx你又不吃饭?几天没盯着你?胃不想要了?”
我被他叫得吃面的动作一顿,抬起眼来看他。
“看了,然后呢?”
Z不知怎么有些慌乱地吞了吞口水,然后磕磕绊绊地继续开口:
“你、你没看见我黑眼圈?”
他一脸不可置信。
原来是这个问题,我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没看见,很白。”
这也不算谎话,Z的确看起来依旧很白。
“反正我昨天晚上没睡好……”
Z委屈地小声开口。
我挑了挑眉,听他继续说。
“你辜负了我的烧烤!还因为其他人鸽了我的排位!你不知道我昨天有多可怜……打牌连跪,好不容易吃顿日料被我妈逼着去接机。为了给你送顿热腾腾的夜宵,连话都没跟人说几句,一路上催着司机演‘速度与激情’,你却对我的爱心宵夜爱搭不理,连X都嘲讽我,说我被你抛弃了……”
Z喋喋不休地继续控诉我,看起来真的是委屈坏了。
我看着他这副样子,不由得心里一软,打算开口哄哄他,告诉他其实我没有浪费你的烧烤,我都吃掉了。
我的这句话没能说出口。
我们离得不远,我隐约能听见话筒里传来的甜美女声。
似乎是要约Z去游乐场。
我双手抱臂,面无表情地看着Z。
我还是希望他能拒绝的。
Z抬头看了我一眼,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居然说要带我一起去。
我这下是真的觉得好笑,怎么会有Z这么迟钝的人,人家女生邀请他去约会,他却想着要把我这个电灯泡叫上,真是……。
他坦荡直白的让我不知道该接句什么。
“xx,就是昨天我去机场接的那个女生。”
Z结结巴巴地解释。
“她说她那里有别人送的VIP免排券,约我去游乐场……”
他居然还要再重复一遍。
我有些透不过气,点了点头就拿起碗筷起身,往厨房走去。
Z紧跟在我身后,一把扑上来搂在我的脖子,让我换衣服出门。
为什么要叫我去呢?不觉得有些太残忍了吗?
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这些轻松平常的话。
每一句都是心头血。
我们后面就没有再进行什么像样的对话了。
我拒绝了他,并且似乎对他说了很重的话。
我只记得最后我拿开了Z勾在我脖子上的手。非常快速地拍了下Z的肩膀,甚至还鼓励Z让他好好玩。
让我回过神来的是M公司发来的消息,询问我晚上是否有空去他们公司详谈。
我依旧没什么特别大的波动,平静回复:
“好的,今晚可以。”
我没有再去看手机消息,而是开始打算今天要干点什么。
Z今晚应该不会回来了,就算要回,那也是很晚之后的事了。
我反复做了几个深呼吸,依然无法调节好情绪。
我索性放弃了自己调节,干脆出门去超市逛逛。
我其实并不能单纯解释自己想“逛超市”
或许是之前Z心情不好时,总会拽我去逛超市,报复性给自己买了一堆零食后,他总会笑的眉眼弯弯。
而我只是在下意识模仿他。
并且Z爱喝的酸奶,还有经常给他用来泡水的蜂蜜都应该补货了。
我说服了自己,心安理得的戴上口罩出门去超市。
“曾沿着雪路浪游,为何为好事泪流。”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在超市买酸奶的时候,超市内忽然播放到了这首歌。
我有些想苦笑,能不能不要这么应景。
或许今天不应该来超市的。
是啊,人怎么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爱情也是如此,逛过就已经足够。
“确定了吗?”
我想,留给我的选择应该很清晰了。
于是我打字回复:
“或许吧,今晚过去详谈。”
手机那头顿了几秒,很快又回复过来。
“想清楚不后悔就好,我们都尊重你的意思。”
“好,谢谢。”
我按下锁屏键,重重吐出一口气。
从超市回到公司,我把买来的东西收纳好,回到房间倒头就睡。
多想多错,多说多错。
不如多睡一会,晚上还有场硬仗要打。
一觉睡醒已经是黄昏时候了,起来时公司里没有人——当然不会有人。
12月份天黑得早,七点钟时外面已经黑透了。只剩下办公大楼闪烁的霓虹灯,像银河近在眼前。
我打车准备去M公司。
“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
“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曾沿着雪路浪游,为何为好事泪流”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的确没有想到出租车上也在播放这首歌。
难道真是冥冥之中,老天爷要给我指条明路吗?
但是。
但是,
我想,人的确不能移动一座富士山,但仅仅是逛过也远远不能足够。
我坐上这辆出租车,车子开了一路,我写了一路。
“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不住在一起,不能一起吃饭生活。
甚至以后要见Z一面都要坐这么久的车,走这么远的路。
我真的可以接受吗?
我想,我的选择又一次发生了改变,这应该就是我最后的答案了。
M公司确实太远了,我不能移动一座富士山,却可以让自己永远停留在富士山下。
我在离开Z和看着Z谈恋爱中选择了后者,我躲不开Z,我愿意越陷越深。
后记:江余松视角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而江余松在这里做出的决定显而易见就是——留在TTC。其实这两篇故事写到最后已经神志不清了。完全是靠着一股磕CP的本能在打字。尤其是江余松视角,自己再看一遍,拙劣的连自己都嫌弃。不过我也没有精力再去琢磨了。写这两篇文完全是源自于我自己听歌时的小脑洞,如下图
↓↓
但其实写到一半发现也不尽然。
江余松并不仅仅是“逛过就已经足够。”,否则他也不会选择拒绝去MFG了。他愿意看着庄亦白谈恋爱,代表他应该是认同“人怎么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这个观点的,但他又不愿意远离,说明他不满足于仅仅逛过就足够,他会选择停留在富士山下。哪怕看着富士山被别人私有。
庄亦白是更加勇敢的存在,他会主动提出“我们谈恋爱吧”,会更加积极地去适应新关系,“谈恋爱会做的事不只这一件,你不想试试吗?”。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庄亦白这样温暖又耀眼的存在吧,在领奖台上闪闪发光的世一辅在台下会变成软乎乎的小猫,喝醉酒靠在江余松肩膀上,谁会不心动呢?
文里可以看出,不管是庄亦白的相亲对象,还是江余松的女陪玩。在他们自己看来都是无关紧要的人,仅仅是“话没说过几句的女生”和“工作伙伴”。可落到对方的眼睛里,她们就成了不可忽视的存在,变成了假想敌和对方“名正言顺的女朋友”。这是一种对爱人刻在骨血里面的在意和占有欲。因此,对于江余松和庄亦白,逛过是永远不会足够的。他们要彼此拥有才可以。
到头来认同“逛过就已经足够”的,大概只有我自己,我不会一步一步朝富士山走过去,也不会选择停在富士山下。不仅如此,我还会轻描淡写地劝自己放下,安慰自己“为何为好事泪流。”
为何为好事泪流啊我
感谢有耐心读到这里的你。
给自己做个手机壳。
本来想画个变态的,结果眼神越画越正直。然后就有了现在的结果。
我的初衷是阿银没有在打架,没错,没在打架,那在干什么()
第一种感觉“哼,还不赖嘛。”(指敌人)
第二种感觉“啧,你躲什么。”(指土方君)
你妈的画不出一点变态的感觉,开摆。
生日快乐及川彻!
我想象不到一个半大孩子只身到语言都不通的地方、朝着那么高的目标打拼会有多难,在他生日这天我要夸夸这个孩子的坚韧和勇敢!
相信伟大的及川先生不会停止追逐的脚步,永远能从指尖酝酿出一个好球——!
最后特别感谢过程中一直帮助我的老黎和蒜姐!想剧情改台词都辛苦她们!
ps:(关于p9:彻今年生日正好撞上现实中的奥运会,肯定会和霓虹队见面,所以选择了他们来敲门)
宝宝我永远爱你
小小秦彻,拿捏
(灵感来自于p2,不知道哪位天才姐妹做出来的表情包)
你们觉得秦彻是年上还是年下呢?
▍“夜魔”与“驱魔人”
01NoName
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有一条年久失修且车流量很少的公路,这条公路起初被市政府命名为诺南恩大道,后因发音与“无名”相似,渐渐被本地人习惯性称为无名大道。
1983年炎热的夏季,亚拉巴马州被一场倾盆的夜雨侵袭,这场突如其来的雨,让本就缺乏照明的无名大道变得更加难行。
吉姆独自一人驾车驶过雨幕,雨水不停拍打在车顶与挡风玻璃上的声音让长途驾驶的他感到心烦气燥。吉姆叼着烟,一边艰难地辨别前方的路况一边破口大骂,这该死的红脖子政府,连条路都不修!
这种鬼天气连路都看不清,吉姆不得不考虑找个旅店过...
这种鬼天气连路都看不清,吉姆不得不考虑找个旅店过夜,距离最近的一家汽车旅馆还有大概五英里的路。
吉姆腾出只手去开车载广播,想放点音乐盖过令人生厌的雨声,道路前方却忽地出现了一个橘红色的三角警告牌,一辆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的黑色福特停在路旁。
吉姆吓了一跳,眼看着车头马上要撞上警告牌,他急忙踩下刹车,一打方向盘,车子在泥泞中溜出数米,斜斜停在路中央。
“见鬼的!哪个蠢货他妈的把警告牌放在路中间?靠边放啊!”尼克拍着喇叭怒骂,“真是倒霉!”
一道人影从福特车上走下,小跑过来,停在吉姆的窗边。
借着车灯的光线,吉姆眯眼去看,下来的是个黑头发的男人,他穿着一件白体恤,没有撑伞,浑身被雨水湿透。他弯下腰,露出一张苍白昳丽的脸,雨水从他的额头淌过满含担忧与期许的双眼、淌过嘴唇与下巴,再淌进衣领里。
男人抬手敲了敲车窗,为了不让雨水飘进车里,吉姆只开了条小缝,狐疑又没好气地质问他干什么。
吉姆慢悠悠地上下打量男人一眼,视线多在他紧贴身躯透出肌色的上衣驻足了一阵,最后才轻飘飘开口:“两百美金。”
对方一愣,似乎没想到吉姆如此不客气,抿起嘴唇迟疑一阵,最后还是点头答应。吉姆一努嘴,示意他去把拖车绳系上,年轻男人连忙道谢,跑回福特车边,从后备箱取出拖车绳,冒着大雨利落地将绳子系好,征得同意后,坐进了吉姆的副驾驶。
吉姆转头睨着他,年轻男人穿着牛仔裤和帆布鞋,怀里抱着一个红色背包,一副活力的学生打扮。男人从皮夹里取出两张墨绿色的百元钞票,递给吉姆,吉姆毫不犹豫地抓过来揣进了衣兜。
“实在太感谢您的帮助了,请问先生您怎么称呼?您可以叫我瓷。”
“吉姆。”
车子再次出发,雨势未减,又拖着车,吉姆不得不放缓了车速。他时不时狎昵地去打量一旁坐着的漂亮乖巧的人,对方声音柔和得像晨起的幼兔,说话也温声细语,一看就是被父母早早送出国留学的富裕家庭的孩子。
吉姆:“高中生?”
瓷:“我大学快毕业了。”
吉姆吹了声口哨:“你看上去只有17岁。”
不知是感到羞赧还是冒犯,瓷并没有回应吉姆的话。吉姆打开收音机,电台播报着一则晚间新闻,说是蒙哥马利一家非裔商店遭到持枪抢劫,店主损失了十多万美金。吉姆嘟囔了一声可真有钱,政府就应该向这些人多征点税,好修修这些破路。
“谁说不是呢,那群警察只不过是一群白领薪水的大懒蛋而已。”吉姆冷哼着,视线又瞟向瓷的胸口与腰腹,他伸出手,手掌覆在瓷端正放着的左大腿上,轻轻地抚蹭,“不然,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坏人逍遥法外。”
在吉姆的想象中,青涩的大男孩会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蹦起来,然后用背包挡住身体,再说些语无伦次的可爱话。只是,瓷却出乎意料地毫无反应,他靠着椅背,双眼在车灯氲出的幽静白光中平淡无波。
吉姆惊讶万分,随后又恶劣地想,原来是个与外表不符的下流孩子。
“凌晨两点的雨夜,在无人的公路边随便找辆陌生人的车就能上,”吉姆的力气渐渐加重,修长饱满的大腿被他挤出鼓肉,“应不应该说你是个胆子大的小家伙呢?”
瓷不解地回头,声音有几分真切的困惑:“这种情况下让陌生人随便上自己的车,难道胆子更大的不是您吗?”
吉姆大笑了两声:“你说话还挺有趣,不像我印象里的亚洲人都是死板的书呆子。那么不如说点更有趣的,听说过亚拉巴马州那对‘大丽花开膛兄弟’么?他们最喜欢挑毫无防备的猎物下手,你就不怕我是他们之一,第二天警察就只能在路边的野草堆里找到你开膛破肚的尸体了?”
“不怕。”
“为什么不怕?”
瓷笑道:“因为我马上就会杀了你。”
雨刮器刮开一片水珠,城郊的夜晚,如同一潭黑暗的湖。刺目的闪电与一声尖啸般的刹车声同时迸发,紧接着又是一声金属刺穿皮肉的声响,在骤响的大雨中并不起眼。
瓷将一把短而锋利的小刀用力刺进了吉姆的侧颈,吉姆被小刀穿透了喉咙,钉在皮座椅上。他的模样,让瓷想起了不久前在昆虫博物馆看到的,那些被钢钉固定在玻璃展台中的标本。
吉姆准备探进储物箱拿枪的手指颤抖地僵在空气中,他抽搐着,双目赤红,被划开的喉咙发出不成调的干枯又模糊的气音。瓷拔出小刀,淋漓的鲜血喷洒在挡风玻璃上,数秒后,吉姆死去,软绵绵地瘫倒下来。
瓷放任鲜血流了一阵,这才抬手关掉了嘈杂的收音机。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的皮革笔记本,取下夹在封皮上的钢笔,随意翻到某页,笔尖在纸张上划过。写完后,他撕下两张纸条。
瓷下了车,回到自己的福特车边,打开后备箱,后备箱里整齐地放着抹布、清洗剂、防水胶带、手套等工具,以及一具尸体。
尸体与吉姆年龄相仿,连长相也与吉姆非常相似,面庞已经开始发灰,四肢僵硬地蜷缩在狭窄的塑料箱里。瓷将这两具尸体都拖到吉姆的车边,让尸体保持双膝跪在地面的姿态,再将两张纸条分别塞进他们的手心,让他们双掌合拢,抵于额头。
为了在瓢泼大雨中固定二人的身体,瓷几乎将防水胶带用了整整一卷。
该做的事都做完后,瓷取下拖车绳,回到福特车里,换掉身上满是血污的衣物,再撕掉贴在十指上的一层用于遮挡指纹的硅胶薄膜,发动汽车。
红色的尾灯渐渐消失于漆黑的长路,雨水冲刷着尸体周围的血迹,洗净无名大道上无名的尘土,与无名的罪恶。
02Boogeyman
诺南恩大道旁,年轻的金发探员穿着一件白衬衫和制服裤,制服外套被他搭在肩上,额间时不时流下一缕汗珠。亚拉巴马州最近的气候十分怪异,昨夜还是暴雨,今天就变成了熏人的大太阳。
金发探员端着一杯咖啡,穿过周围行色匆忙的同事。没人愿意在这种天气下出外勤,更何况尸体泡了水之后又被暴晒,那个气味简直堪比五十年没清理过的挂满呕吐物与臭鸡蛋的下水道。
“嘿,新来的菜鸟,过来。”美朝着警戒线外一道人影招招手,正兢兢业业等候指令的下属立马小跑过来。这是一位刚入职的实习探员,脸颊上有淡淡的小雀斑,人十分精神,“好好看看工作流程,你叫什么来着?”
“Sir,我叫尼克。”
美掀开警戒带来到尸体旁,将手里的咖啡一饮而尽,把空纸杯和外套一起丢给尼克,接过手套戴上。
美上下打量一眼尸体,对正在拍照取证的同事道:“告诉我情况,简洁点。”
美:“也就是说,除了这里,还有另一个犯罪地点咯。”
“没错。”
美蹲下身查看两具尸体侧颈上的致命伤,伤口位置与形状保持着近乎完美的一致,深得能看见喉骨。
盯着那两道伤口,美不由自主地笑了笑。能在极短的一瞬完成这样规整得堪称艺术品的切割,凶手如同一位经验老道的裁缝,不用量尺也能绣出最整齐美丽的花朵。
两具尸体被防水胶带紧紧缠在车边,他们双眸微阖、双掌合十。昨夜的大雨几乎清洗掉了尸体身上的血迹,这让他们看上去像一对在庄严的教堂里忏悔的祷告者,空白而了无生机的神情充斥着一股怪异、宁静又不可名状的肃穆。
这两具尸体在今早几乎吓晕了一辆路过的客车里所有的乘客,他们急忙报警,蒙哥马利警方迅速将案子上报给了州警局,州警局又忙不迭地联系了联邦调查局分局。
刚刚接到案情的时候,专门负责这两年来一系列类似凶杀案的调查组迅速出动,身为调查组的一员,美的早饭不得不在警车里匆忙解决。
“小菜鸟,”即使知道了实习探员的名字,美还是用了这个不正式的昵称,他朝着尸体一抬下巴,“看看,是我们的老朋友。”
眼前这怪异静美的凶杀现场让尼克自目睹之后起便笼罩于一层紧绷之中,他心知肚明美口中的“老朋友”是谁。
一模一样的杀人手法与尸体状态、相同格式与字迹的字条,他们追查两年未果的连环杀手再度犯案了,算上今天这起案件,这是凶手送往地狱的第八个和第九个灵魂。
之所以送往地狱而不是天堂,是因为这位凶手刀下的每一位死者都被警方证实曾经犯下过相当严重的案件,其中甚至还包括逍遥法外未能落网的连环杀手、强奸犯、纵火者与食人魔。
每一次犯案,凶手都会将死者尸体摆成跪拜祷告的姿势,并且在他们的手心里放上写有他们名字的字条,像是希望他们能在灵魂逝去的最后一刻向不存在的神明忏悔,祈求微不足道的原谅。
一位纯真又残酷的黑色圣母。
“夜魔”。
隶属于联邦调查局纽约分局的美原本并不负责夜魔的案子,直到夜魔的第二起凶案发生在了纽约布鲁克林,拥有优秀破案率的美才在上级的授意下加入了调查组,与其他分局一起进行跨州联合侦查。
“我上周才到亚拉巴马,今天就给我送这么一份大礼,我们的圣母还真是贴心啊。”美抱着手臂,“还选在暴雨天犯案,现场基本被破坏得面目全非……狡猾的家伙。”
尼克是一名新入职不到五天的实习探员,这是他第一次出外勤。上周三,他们接到上级通知,前往夜魔曾经犯过案的亚拉巴马州调查当时案子的细节。
夜魔的作案频率不定,两次犯案之间最短间隔十五天,最长间隔四个月。没想到,他们竟然正巧碰上了夜魔在这里再次展开它来自地狱的骨翼,而且一次性就送了他们两具尸体。
尼克挺直了腰背,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正式的刑侦行动,必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中气十足地点头应了一声。
调查组清理着现场,美站在路旁,在隐隐蒸腾出腐臭味的烈日下点燃一根香烟。他看着远处那块竖在公路边的路牌,上面“诺南恩大道”几个字已经在风吹日晒中磨损严重。
数天紧锣密鼓的调查之后,调查组最终找到了两名死者的住处,并在他们的住处内搜出大量的被害者照片,通过对比过往上报的失踪者和死者信息,由此确认了两名死者的身份——逃窜多时的“大丽花开膛兄弟”。
开膛兄弟俩的下手目标多为搭便车者、性工作者与在居民较少的社区的独居者,作案手法相当残忍。他们会首先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再剖开被害人胸腔,并且在尸体胸腔里留下一些诸如口球、硅胶塞等羞辱意味的性用品。迄今为止,他们已作案四次。
至于夜魔方面的调查,根据被害人颈部刀口的方向,可以初步确认凶手是从副驾驶行凶的,但被害人的汽车里只找到被害人自己的指纹。
即使如此,搜查也并非毫无进展。
虽然现场被大雨破坏严重,但调查组在距离犯罪地点三百米左右的位置找到了一道残留的车轮印,调查组通过还原轮胎花纹找出了轮胎所属品牌。对比之后,调查组确认该车轮并不属于被害人车辆,小组随即开始搜集使用该品牌轮胎的车辆型号。
监控搜证却陷入了僵局,联邦警署和各州警局前不久才正式开始推动在全美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以震慑罪犯,亚拉巴马州在这方面的行动却显得相对迟缓。更何况像诺南恩大道这样老旧的公路,基础设施更缺乏,他们搜寻了整条公路附近的公共场所,只找到了五台监控设备,其中有两台甚至因为暴雨导致的电线短路而损坏,其余的都没能录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此时,夜魔案调查小组的临时办公室里,尼克靠在椅子上,盯着眼前桌面上成堆摆放的厚重资料,蔫巴巴的神色略显失落。
美推门而入,看到尼克这副灰心丧气的模样便一咂嘴,他用手中卷起的文件不轻不重地一敲尼克的脑门:“这么垂头丧气的干什么?你才入职一星期,而我追了他两年。”
“Sorry,Sir……只是我想到调查总是因为硬件条件而开展不下去,就觉得很不甘心。”尼克捂着脑门嘟囔,还是很快振作起来,“不过您说的对,就像您在我刚入职时告诉我的那样,犯人是‘夜魔’,那么我们就是驱除恶魔的‘驱魔人’,我们总会抓到他的。”
“好了,别说废话。”美将资料扔在尼克面前,“赶紧干正事,不然又有‘D’或者‘E’要倒霉了,我可不想让我们漂亮的圣母太洋洋得意。”
夜魔的杀人名单按照目标的姓氏首字母顺序排列,每一个字母的目标数不定,但目前没有超过四人。这一次的开膛兄弟是字母的“D”的头两位被害人,那么下一次,夜魔必然会对姓氏首字母是“D”或者“E”的目标下手。
尼克一愣,古怪地问:“‘漂亮’?”
美意味深长地一笑:“我说小菜鸟,平时办案要有点想象力。你试想一下,如果凶手不是一开始就坐在死者车里,那么死者会在什么情形下,在漆黑的雨夜让另一个人上自己的车?就算死者自己就是个杀人犯,也得考虑风险。假如你是吉姆,你更倾向于让一个壮硕蛮横的人上车,还是让一个纤细漂亮的人上车?当然,这只是我的观点,你不同意也没关系。行了,干活。”
尼克赶忙答应一声,将注意力重新集中于工作。
开膛手兄弟的照片和一份来自法医鉴定科的简报是最新被钉上去的资料,红色的图钉深深刺进地图上的蒙哥马利市,仿佛一块飞溅的血斑。
03KillBill
今夜,水牛酒吧正在举行一场专属于单身男人的派对,男人们勾肩搭背唱着高昂的单身歌曲,酒水从碰撞的杯中洒出,渗进圆木桌的缝隙里,吸引着噬糖的蚂蚁。
酒吧入口挂着的风铃一响,一道干净整洁的身影缓缓走入。他穿过醉醺醺的人群,来到吧台落座,朝正站在吧台后擦拭雪克杯的老板开口,要了杯最普通的小麦啤酒。
比尔上下打量眼前的人一眼,将抹布扔到他面前,嫌恶道:“这里不欢迎亚裔。”
“我不是美国公民。”
“那就更不欢迎!”比尔将制冰用的冰锤砸在吧台上,不耐烦地喝骂,“滚出去,或者我找人把你揍一顿再丢出去!”
比尔话音落下,满是白人的酒吧便响起几声此起彼伏的附和声。男人静默一阵,最后在充斥着侮辱字眼的嬉笑声中起身离去,直到他推开店门,仍能听见比尔在大声地让他滚回老家去。
男人的神色平静,屈辱的话语似乎未能走进他的心里,他坐进一台黑色福特车,尾灯很快消失于街角。
这场单身派对持续到酒吧打烊,客人陆续离开,比尔让夜班的服务员打扫完记得给店门上锁,随后来到酒吧后院,戴上手套,将两个不停围绕着蝇虫的黑色大垃圾袋从墙角扛起,放进了一辆蓝色皮卡车的车厢里。
比尔驾车驶上公路,径直开往一片位于郊区的偏僻树林,二十分钟的车程后,比尔将车停在路边,把两个垃圾袋从车里拖了下来。
比尔将束着垃圾袋口的绳索解开,两具发僵的尸体从袋中露出,一具尸体是亚裔、另一具则是非裔。比尔朝着两具尸体的脸又吐了两口唾沫,重新将绳子系紧,把装着尸体的垃圾袋沉入湖底。
做完这些,比尔回到自己的车边,死寂无声的林间公路,只有一道孤零零的手电筒光束。他拉开驾驶座车门,公路另一边的树林忽地传来一声细微的窸窣声响,比尔猝然一惊,立马举起手电筒扫去。
比尔警惕地皱起眉,他摸了摸别在外套里的手枪,慢慢地朝着另一侧的树林走去,要是有目击证人的话,恐怕还得处理。
他在草地边驻足,一只野生白尾鹿忽地从林间疾步窜出,小鹿盯了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数秒,又扭头迅速跑向树林深处,很快消失在视野中。
比尔低骂两声,转身迈步走向皮卡,一辆未开车灯的黑色轿车却从不远处的黑暗中骤然驶出,车头猛地撞在比尔的髋骨上,骨头碎裂的声音被刹车声淹没。
比尔被撞得腰部错位,扭曲地倒在地上,整个人颤抖不止,口中溢出鲜血,模模糊糊地尖声哀嚎。手电筒掉落在地,灯泡被摔出故障,变得忽明忽暗。在闪烁的明暗间,比尔听见车门打开的声音,随后,一双腿停在他身边。
修长纤细的身影在光影的重叠中不断地在比尔的脑海里变形、拉伸,他的视觉神经大概因撞击而产生了损坏,他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个长着鹿角的魔鬼,魔鬼的手中,还握着一把小刀。
“很抱歉,撞到你了。”对方轻轻开口,声音柔和得与这诡怪的黑夜不相称,像是窗明几净的教堂的彩绘画里、披着洁白衣袍的神圣之母。
魔鬼般的圣母蹲下身,扶起比尔的上身,语重心长道:“我希望你可以明白,每个人都会平等地接受审判,包括你我。”
刀锋随着话音落下,比尔的脖颈被美丽的裁缝绣上一朵血色的花,花朵长满尖刺的根茎从他喉咙的裂口处刺入、生长、切开缠绕在一起的血肉,野蛮地洗涤他的灵魂。
瓷将比尔的尸体拖到皮卡车边,用胶带将比尔断裂的关节绑回原样,再固定成虔诚祷告的姿态,合十掌心中的纸条自然不会忘。
处理完尸体后,瓷来到树林中的小湖边,清泠的月光让湖水泛着亮白。他用湖水简单清洗了一番自己双手上的血迹,并不是为了将罪恶的证据从自己身上洗净,而是为了向湖里无辜者的灵魂昭告,加害者的鲜血将为他们归入天堂的道路铺满鲜花。
04ForkintheRoad
“比尔·道格拉斯。”
美甩了甩物证袋里那张皱巴巴的纸条,念着上面那串笔迹优雅的姓名。
现场搜集到的物证与拍摄的照片都已经送到调查组的手里,美坐在一旁的办公桌边,隔着薄薄的物证袋,他用手指轻缓地抚摸纸张上的笔迹。
经过法医鉴定,这一次的凶杀案的被害人在被夜魔割喉之前,髋骨附近还遭受过巨大撞击,体内伴随内脏大出血,极大可能是被车辆碰撞。
虽然夜魔案死者的共同之处是割喉,但也并不代表死者身上不会有其他伤口。根据调查组的侧写,夜魔行事谨慎、极端冷静,如果不能确保伤口完美精确、或是面对身体力量可能超越自己的目标,夜魔一般会采取额外的方式来保证目标在被割喉时不会有能力逃脱。
但比起前面九名死者,比尔在被割喉前所受的伤相当严重,即使夜魔不再动手,他也有极大可能死于内脏大出血。目前,调查组还无法确认死者被车撞击是意外还是夜魔故意所为。
“假如开车撞向死者的就是夜魔本人,那么他为什么要特意对比尔这么做?”
尼克思索着开口,目光继而落在尸体的肩臂周围。死者肩臂附近纹有大片的纹身,纹身内容却相当恶意,充斥着对非白人种族的歧视与谩骂,足以看出死者是一名十分极端的种族主义者。
尼克:“这会不会代表夜魔对这名被害人的不满心理比以前那些目标更大?被害人是一名种族歧视者,这是不是说明夜魔可能是一位少数族裔?”
尼克的话骤然点醒了调查组的一众探员,众人纷纷觉得夜魔的确有极大可能是一位少数族裔,唯独美暂且未发表观点,只是懒洋洋地喝着咖啡。直到同事们各自被组长安排跟进调查工作,美才起身走到尸体边,戴上手套,看了看他胳膊上的纹身。
“夜魔的确有可能是少数族裔,但我的意思是,他是什么人种都有可能。”美饶有兴味道,“对比尔下手重不重,不应该成为判断他种族的理由。”
尼克困惑道:“为什么?”
“因为这家伙是一个极度追求‘平等’的人,在他眼里,所有人都应该不被带有偏见地接受审判。”美思索道,“所以他不会特意给予某个目标特殊待遇,会平等地赐予他们死亡,把比尔撞成这幅惨样,大概也只是因为那是当下效率最高的处理方式……哈,但他没准真的会因为比尔歧视少数族裔而发怒,谁知道呢。”
尼克神色一怔,“平等”这个字眼似乎在某一瞬间刺伤了这名年轻的探员,他陷入了短暂的静默与灰黯,暗处的潮涌裹挟着他,向绝望与死亡之间那个模糊的边界坠落。
直到美叫了他两声,尼克才恍然回神。
尼克摇摇头:“谢谢您,我没事,我只是……想起了以前一些不开心的事。”
美起身拍拍尼克的肩,让他别绷得太紧,抄起外套往肩上一搭,哼着歌离开了法医鉴定科。
第二天下午,新奥尔良警方从凶案现场不远的林中小湖里打捞出了四具装在垃圾袋中的尸体,死者皆为少数族裔。
至此,警方确认,比尔·道格拉斯为一名种族主义杀人犯。
“这些记者写得太过分了!”尼克将报纸愤愤地拍在桌面上,义愤填膺,“什么叫做‘善良之人的救世主’……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夜魔就是一个罪犯!一个连环杀手!他和开膛兄弟比尔这些人毫无区别!这些记者完全是在哗众取宠、煽动情绪!”
“我看看,‘大丽花开膛兄弟’的被害人家属对夜魔的降临充满了感激,他们认为是夜魔的到来让他们无辜遇害的女儿的灵魂得到了安息,甚至呼吁联邦调查局放弃对夜魔的抓捕……”美念了几个笔调锋利的段落,轻哼一声,“还真敢想。不过,这些家属感谢夜魔,倒是也可以理解。”
尼克心有不甘,愤懑道:“说到底,是因为那家伙抢在了警察前面……如果我们可以先一步抓到这些罪犯,就不会有这种事了。”
尼克顿了顿,眉头渐渐皱紧:“Sir,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夜魔会掌握这么多犯罪者的信息?甚至比警局都要清楚?他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些信息?他……到底是什么人?”
“问得好,但我也不知道。”美盯着软木板墙上越来越密的红绳,微微眯起那对蓝眸,那些红色丝绳几乎快与他虹膜上的血丝融合一处,“这只能说明,夜魔有自己获取信息的渠道,或者说,他自己本身就从事着能接触这些信息的工作。”
“他太聪明了……每一次犯案都不会留下任何线索,即使有一些蛛丝马迹,也可能走向无法被推测的死角。”尼克喃喃道,“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存在这种人……他好像被上帝……不,被魔鬼眷顾。”
美一挑眉:“怎么,你开始崇拜他了?不得不说,像他这样高智商的罪犯,的确容易唤起人们心中的崇拜心理,会让人渐渐相信,他真的拥有‘审判权’。”
“不,我永远不会崇拜一个罪犯。”尼克摇摇头,“他根本没有权利去审判别人。”
“那你觉得谁有权利?”美笑着问,“法官?还是上帝?”
“法律……与正义会审判这一切。”
美不置可否,只是道:“也许吧,但我猜比起耗时的法庭审判和量刑流程,那些家属也许会更喜欢夜魔的做法。”
“……不管如何,那都是错的。”
寂静的办公室里,空调细微的轰鸣声扰人得如同蚊蝇。与美的对话让尼克再度跌入那道暗色的漩涡,他开始耳鸣,就像他四年前刚刚得知那个消息时的那样,耳鸣、头晕、四肢麻痹、浑身冷战。尼克知道自己不该再去那么细致地回忆四年前发生的事,但他那时的确也深刻地质问过,质问这个世界上到底谁有权利去审判善恶与对错。
“嘿,你还好吗?”美道,“你的脸色看起来很差。”
“……我没事。”尼克如溺水者般断断续续地喘着气,神色略显苍白,不知是在回应美的问题,还是在说服自己,“我没事。”
美注视了尼克一阵,道:“尼克,如果你觉得头脑混乱,去教堂待一待是不错的选择,人总要找个能倾诉内心的地方,对吧?”
05DearGod
在这个休息日,尼克听从了美的话,来到教堂参加礼拜活动。
星期日的教堂总是访客较多,尼克坐在人群中,出神地凝视着牧师讲台后的石神像与两侧的彩画,画中的圣母穿着暗红色长袍,温柔地垂眸凝视着身边的稚童。
礼拜活动结束后,尼克来到了忏悔室,跪在告解台前,让这个象征着自省、自知与赎罪的窄小空间笼罩自己。在这里,迷途的人会找到回归天父的路。
尼克缓缓深呼吸着,随后合十双手,在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不合时宜地浮现了那些死在夜魔手里的尸体的模样。
尼克尽力地摒除脑中的杂念,低声道:“仁慈伟大的主,我的名字是尼克·科尔里奇,我在此向您忏悔倾诉我的罪念,希望您能安抚我的魂灵,并永远与我同在……”
尼克的思想开始陷入深沉的寂静与黑暗,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他得以释放自己压抑许久的内心。他的嘴唇轻轻颤抖,最后嗫嚅着开口:“……我来自宾夕法尼亚州,是一名探员,我的职责是将任何有违善良与公正的行为绳之以法,我深深地明白,这个世界上,除了正义与您,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审判他人的罪恶。”
尼克顿了顿,双眸却蒙上一层愈加晦暗的阴影,他不安的灵魂在逼仄的墙壁间发出无声的呐喊,冷汗不停地从他额间渗出:“但是……但是我在某些瞬间,竟然会期待那个嗜血的恶魔降临。我想到我的菲奥娜,我可怜的菲奥娜,我此生的最爱……她年轻的一生都在为呼吁‘平等’的权利而奔走,她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无辜。我们已经订婚了,她本该在一个教堂里成为我的新娘,我们会有很多可爱的孩子……可她却被残忍地夺走了生命,我甚至没能拼凑出她完整的尸体,我连为她的尸体戴上婚戒都做不到……”
滚烫的眼泪不断从尼克的眼眶中渗出,他深深地佝下腰,无法被遗忘的痛苦在他的脊骨之中肆意生长:“她已经离开我四年了,可我还是每天夜里都会梦到她,我多么希望我可以回到她独自驾车出行的那一天,如果我坚持和她同行,她就不会离开我了……她告诉过我,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她的未来只能和冰冷的棺椁与墓土作伴,而伤害她的凶手却依然可以逍遥法外……”
尼克痛苦地哽咽,回忆这一切,让他本就残破的灵魂不断被缝合又撕裂:“所以……所以有些时候,我的理智会被愤怒与憎恨吞没,但我知道这是错的……我会依靠自己找到那个夺走我的挚爱的人,让他受到应有的苦果,我不会依赖一个自诩圣人的恶魔,永远不会……请您指引我做一个勇敢的人。仁慈伟大的主,希望您代我向身在天堂的菲奥娜转达,我永远爱她,为了她,我会完成我的使命,阿门。”
在长久的宁静中,尼克渐渐平静下来。黑暗之中,他恍惚感受到了来自爱人的轻柔抚摸,这让他感到心安的同时,也尝到了无尽的孤独。他向天父做了最后的礼拜,起身离开了忏悔室。
尼克走出大门,在来往的人群中与一位身穿黑色风衣的人擦肩而过。那道人影其实并没有任何理由吸引尼克的注意,但尼克却还是莫名停下了脚步,回头望去。
那是一个有着优雅又修长的背影的男人,他戴着暗红色的围巾和黑色手套,不急不缓地进入教堂。
神父走到男人身边,见对方正在阅读的书籍是一本出版年份很老的《圣经》,硬壳的书封布满道道划痕。
瓷抬起头望着神父,却只是沉默地露出轻浅的笑容,随后又将视线落回了书本。书页上的文字属于《圣经》的首章《创世纪》,描绘了人类的堕落带来的恶果。
神父:“孩子,汲取天父的智慧不必急于一时,只要你心怀诚恳,上帝就会听到你的祷告。”
瓷关上手中的书,道:“我不信上帝。”
神父一愣,全然没想到有人会在主的神圣领地里捧着主的真理之书说这种话,他的神色继而多了几分尴尬和隐隐的不快,只能耐着性子道:“孩子,仁慈的天父会原谅一颗稚嫩的心,也会包容你的选择。无论如何,只要你内心善良与纯净,你就不会被天堂拒之门外。”
“我不想去天堂。”
“……那么,你想去哪里?”
“一个值得我这样的人去的地方。”瓷平静地凝视着神父异样的面容,“我想您会理解我的,德莱登神父。”
说完,瓷起身离开,将那本《圣经》留在了座位上。
纽曼诧异地注视着瓷的背影,一个古怪又渎神的年轻人。
教堂神职人员的工作大多时候循规蹈矩,纽曼在卧房中完成了每日例行的晚祷,便起身离开房间,打算去热水房接点水回来。神职人员宿舍的走廊上空无一人,冷色的月光沉默地依偎窗棂,头顶昏暗的白炽灯却并不平静,时不时发出细微的电流声。
纽曼来到水房,忽然感到一阵不安。
这里是被万能的天父庇护的领地,一片纯善的、任何邪恶都无法侵蚀的圣地,这样的感受,绝不应该存在。
纽曼朝走廊外看了一眼,狭窄的光圈尽头是浓郁的黑暗。
纽曼接好水,快步穿过走廊,打开房门,将黑暗关在了门外。他在床上坐下,不由自主出了些冷汗,他赶忙吹凉热水,匆忙喝了几口,接着拿起床头柜上摆着的《圣经》与一柄银制十字架,贴近胸口,默念了几句净化污秽的圣咒。
从这段近乎昏迷的睡眠中苏醒过来时,纽曼首先嗅到的是教堂中燃烧的圣烛的气息,他神色空白地低垂着头,大片深棕色的色块在模糊的视线中逐渐聚焦。
猛然间,纽曼清醒过来,他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缠满了胶带,双手被合掌绑在鼻尖前,头部和手部被固定在了一起,下肢也被胶带紧紧粘在地上,整个人被束缚在教堂忏悔室的告解台前。
一道人影安静地站在他的身后,纽曼惊恐地粗喘着气,他的脖颈被胶带粘紧,根本无法回头,但他却能感受到,对方的手掌按在自己肩上。
一把锋利的刀刃贴近纽曼的脖颈,纽曼苍白地睁着眼,浑身颤抖不止,冷汗与眼泪一起滴落在忏悔室的地面,大张的嘴却无法吐露一词。
恶魔缓缓弯下腰,温柔道:“如果您说不出口,那么就由我来代替您向上帝忏悔,好吗?”
极度的恐惧如蛆虫般爬满了纽曼的脊骨,他被夜魔的利爪抓住了跳动的心,牙齿与唇舌都在战栗。
“仁慈伟大的主,我是您忠实的信徒,纽曼·德莱登,我在此向您忏悔倾诉我的罪念,希望您能安抚我的魂灵,并永远与我同在。”夜魔的声音听上去无比圣诚,“我是一名教堂的神父,但我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淫邪与贪欲之罪,我用药物迷奸了六名教徒与修女,并利用拍摄下的照片胁迫她们,勒索钱财。我还以布道课为由,猥亵了两名唱诗班的儿童。我违背了神职人员的原则、放纵了恶念、抛弃了为人的纯善、背弃了主,我不配再成为您在人间的喉舌,也不配再去往天堂。”
纽曼颤抖地哭泣着,喉中隐隐发出无望的哀求之声:“求求您……”
“仁慈的主,我请求您降下责罚,洗去我此生的罪恶。为了赎罪,我愿意将肉体与灵魂献给恶魔,从此堕入永恒的地狱,承受炽红的地狱之火无穷无尽的烧灼。”夜魔擒住他的脖颈,刀锋割开血肉,鲜血如注般喷涌而出,“阿门。”
06TheOtherSideofHell
“别那么灰心。”美捏着装有夜魔字迹的物证袋,“他在‘D’字母上已经杀了四个人了,至少我们可以确定,他下一个目标一定是姓氏首字母为‘E’的家伙。”
尼克坐在教堂的长木椅上,看着法医将忏悔室中的尸体搬出,尸体身上还缠绕着没有撕下来的胶带。尼克的大脑纷乱如麻,紧绷的身体止不住发冷。
昨天的他,就在这一间忏悔室里,因内心隐秘的邪念向上帝赎罪。殊不知,夜魔早已匍匐而近,甚至敢在天父与圣母的注视下在教堂行凶,以神父的鲜血献祭。
难道,昨天听到他祷告的不是上帝,而是潜藏在暗处的魔鬼吗?当魔鬼听到自己竟然在某些晦暗的瞬间希望他的降临时,会不会露出笑容?
相比起尼克,美面对夜魔的凶案现场向来表现得平常得多,他照常让组员去询问工作人员昨天的教堂访客里是否有值得注意的人,并派人去调取离案发地最近的监控摄像头画面。
“许多凶手在作案前都会提前来到作案地观察。”尼克倏地握紧拳头,极度的不甘令他双眼通红,“我昨天明明就在这里,也许他就藏在昨天那些礼拜的人群中,我可能和他共处一室,甚至和他擦肩而过!要是我再警醒一些……”
“这不关你的事,没有人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出现,又会出现在哪里,他白天不一定来过教堂。”美在长椅上坐下,随意地翘起一条腿,“更何况,他那种家伙,你再警醒恐怕也没有用,他该做的还是会做。”
这时,同组的探员高声喊了美一声,大步跑来,对二人道:“两件事,附近唯一的监控摄像头安装在教堂前面那条路的路口,如果是驾车来的教堂,那个路口是必经的,我已经联系区警局紧急调取了。还有,有个在教堂当值的修女说昨天有一个访客在教堂待到关门时才最后一个离开,离开前还和被害人有过对话。”
尼克猛地抬头,一下从椅子上站起,焦急万分:“她有看到那个人的脸吗?特征呢?有听清他们说什么吗!”
探员摇摇头:“她站得太远,听不清,也没看到对方的脸,但她说那是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而且那个人离开后,她还看到德莱登的面色不太高兴,一副被冒犯的样子。目前来看,这个人嫌疑很大。”
尼克一愣,脊背被顷刻而来的凉意浸透,他回想起自己在教堂门口瞥见的那个背影,那个黑色的、寂静的、宛如墓碑旁苍白玫瑰的背影。
在那一瞬间,尼克的直觉告诉他,那就是他们一直想找的人。
尼克怔然地开口,说“我碰到过他”,随后却宛如被攥紧了喉舌,一言不发,直到将这股冷意费力地从身体里抽离,尼克才缓缓地回忆道:“我也没看到他的脸……但我记得他的背影,他比我稍矮一些,身材偏瘦,黑色头发,穿着黑色风衣、戴着黑色手套和一条红色围巾……就是他,这个男人就是夜魔!一定是他!”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美反问,“教堂里这些职员的不在场证明都还没搜集齐,万一夜魔就是神职人员之一呢?”
尼克话语一噎,美的话不无道理,身为侦查罪犯的执法人员,凡事应该讲求实实在在的证据。他眸色一黯,愧疚道:“Sorry,Sir,我只是出于直觉,但那个男人给我的感觉……的确很不寻常。”
“当然,该查的都会查的,客观上讲,他的嫌疑的确最大。”美顿了顿,神色却渐渐阴冷下来,他蹙起眉,烦躁地“啧”了一声,冷笑道,“如果真的是他本人,敢在大白天正大光明地出现在教堂礼拜人群里,胆子可真不小。”
尼克定了定神,眼眸逐渐抹上被轻视的怒火:“这个该死的恶魔,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里……Sir,昨天教堂里人非常多,一定会有人看到他的长相的,请您马上安排人逐一询问昨天礼拜的居民!”
美点头同意,尼克再也待不住了,转身跑向正在整理礼拜活动人员记录的同事处,帮忙打下手。
同组的探员看着他风风火火地离开,忍不住感叹道:“这年轻人干劲十足啊。夜魔案实在拖了太久了,拖得越久,大家越疲惫,真希望这次能找到足够的线索,将这个家伙抓住。”
“有时候干劲太足也不是好事。”美懒懒地往座椅上一靠,望着教堂花纹繁复的穹顶,双眸忽然亮起,他坐直身体,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来都来了,不如祷告一次。仁慈伟大的上帝,希望您可以满足我的愿望,阿门。”
“你的祷告仪式未免也太简陋了吧。”同事忍不住开口,“不过你还真不像是会祷告的人,你许了什么愿?希望抓到夜魔么?”
美盯着教堂大厅尽头的圣母画像,看着她柔和仁爱的双眼。没有谁真正见过神明,因此人们只能描摹自己眼里这些神明应该有的模样,谁又能保证,真正的神明与世人想象的样子不会有着天差地别。
美轻笑一声,道:“Godknows.”
那天下午,教堂所属城区的区警局将街道的监控录像送往了调查组,调查组仔仔细细查看了案发当日与前三天全部的录像。录像清晰度有限,勉强能辨认出来往车辆的车型与车牌号,只是车内的人无法看清。
但是,这一切的怀疑都建立在夜魔在案发前一天驾车去了教堂,以及没有更换车辆的前提下。面对夜魔这样的连环杀手,前提条件太多便意味着侦查的准确性大打折扣,调查组的气氛在这些天里尤为凝重,没有人可以确保,他们不是又一次被夜魔引上了错误的方向。
不论如何,只要有一缕蛛丝马迹,他们都必须全力追查下去。
除此之外,德莱登神父的所作所为也伴随着调查渐渐浮出水面,教堂内数名被他谋害过的修女,在脱离他的爪牙后终于有了勇气揭露他的罪行,调查组也在德莱登的卧房床下的暗格内找到了那些性犯罪照片。
不仅如此,法医还在德莱登尸体的喉部与胃部检测出了少量的违禁药物残留,该药物也同时在教堂神职人员住宿区的开水箱中检测到,德莱登本人就是使用此类违禁药物迷奸受害者。
“不得不承认,拜这家伙所赐,他犯过案的几个州的重案犯罪率的确下降了许多。”美半开玩笑道,“等哪天抓到了他,我得好好向他请教请教。”
尼克却无心玩笑,他坐在办公桌前,仔细整理着这些天搜查到的细枝末节的线索,可无论他怎么尝试集中精力,那道黑色的身影却始终萦绕在他脑海中,邪恶的鬼魅般挥之不去,沉重地压迫着他的心房。
既然已经锁定了几辆高度嫌疑的车辆,下一步便是追查这些车辆的去向与其登记的车主信息。为了不打草惊蛇,调查组派出数个行动小组,分头展开追踪。
美从办公椅上站起,将一组监控照片放在尼克面前,抱起手臂:“按照惯例,实习探员不应该参与此类行动,但我想你也会主动提的,所以就破例让你加入行动组了,到时候好好听从我的指令。”
尼克郑重地点点头,拿起照片,照片中是一辆锁定的嫌疑车,车辆型号是十分常见的黑色福特,车牌号、车主的照片与个人信息都用回形针别在角落,尼克花了数秒将这些信息牢牢记在心里。
车主是一位名叫杰夫沃特的白人男性,阿肯色州人,三十七岁,未婚,职业是一名汽车修理工。此人名下还登记有另一辆车,一辆银灰色的雪佛兰,都为阿肯色州牌照。
根据监控记录,这辆黑色福特车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八点半驶出路口,随后去往教堂附近的一家旅店,车主下车入住,车辆则在路边停了一整晚。
只是旅店大门的监控视角狭窄,画面也相当模糊,尼克翻来覆去看了几十遍,也无法确认这个车主是否就是那天在教堂外和他擦肩而过的人。
美:“记住自己只是个实习探员,禁止单独行动与不符合指令的额外行动。一旦出现任何违规,我可以随时不通过你的实习考核,明白吗?”
“是,我明白了!”尼克顿了顿,又还是忍不住开口,“Sir,我有个问题想问您。”
“说。”
“您为什么要当探员?”
“那回答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没有什么所谓的想伸张正义的远大理想。”美耸了耸肩,“只是因为FBI的工作比较符合我的兴趣,仅此而已。你呢?”
“我……我也没有太远大的理想,能伸张正义当然是很好的。”尼克摸了摸头,“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后悔。”
美笑了笑,又问:“如果夜魔真的出现在你面前,你会害怕吗?”
“……很难说。”尼克诚实地回答,“也许会有一点,但他又不是个真正的魔鬼,他只是个罪犯。”
美感慨道:“夜魔啊……我小的时候,大人总吓唬我,说如果我不好好吃饭、不认真收拾房间、不乖乖听话,夜魔就会在晚上把我抓走吃掉,现在想想,不会真的有人相信这些都市传说吧?”
都市传说里的怪物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尼克心想,真正可怕的,是像怪物一样的人。
第二天,几个行动小组分别展开对嫌疑车辆的追踪。
美领导的小组来到阿肯色州后,立刻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连夜分析了警方提供的道路监控。黑色福特车目前的位置在州府小石城,这几天内仅在市内有短途移动,均未离开城区。
最后,美将目标锁定于杰夫沃特居住的一栋公寓,公寓位于城内治安较差的区域,来往人员混杂。
周日傍晚,确认杰夫沃特待在公寓后,美和另一名特勤打算进入公寓,直接尝试敲门问话,如果对方没有表现出敌意,那么便进一步询问;一旦对方表现出逃跑甚至攻击的倾向,直接当场将其逮捕。
尼克被安排盯梢公寓楼东南一侧的出口,这里离杰夫沃特居住的房间方向最远,也最偏僻,杰夫沃特的另一辆雪佛兰就停在一巷之隔的路边。
尼克原本主动请求上楼问话,但被美以他是实习探员为由果断拒绝,让他好好待在楼下。
即使如此,尼克还是坐在车中全神贯注地提防着周围,随时注意对讲机的动静。
就在这时,公寓大楼东南一侧某个阳台的防火门忽然被打开,一道身影掠出,迅速从火灾逃生梯上爬了下来。
尼克抬头一看,骤然大吃一惊,出来的人竟然是杰夫沃特!
几乎是同一时刻,腰包里的对讲机便传出美的咒骂声:“该死的!屋里没人,但有个暗道,这家伙从暗道跑了!他肯定发现自己被跟踪了,尼克,立刻戒备!立刻戒备!”
尼克拔出配枪,朝着杰夫沃特大喝一声,勒令对方不要轻举妄动。杰夫沃特纵身从二楼阳台跃下,在地上利索地翻滚一圈,竟毫不犹豫地从大衣内侧掏出一把左轮手枪,朝着尼克扣动扳机。
尼克弯腰扑进车里,子弹打碎了驾驶座的窗玻璃,枪声震得他双耳嗡嗡直响。尼克立刻举枪反击,可杰夫沃特显然对公寓周围的路段非常熟悉,闪身便钻进两栋楼之间的狭窄巷道,狂奔至那辆停在路口的银灰色雪佛兰边,坐进车里,引擎一阵轰鸣,雪佛兰沿着公寓外的公路疾驰而过。
尼克的大脑一片空白,双手被手枪的后坐力震得略微发麻,他眼看着雪佛兰的影子马上便要消失在视野里,立刻转身上车,用力踩下油门,拧转方向盘,向雪佛兰逃窜的方向狂飙追去。
飞驰的汽车中,对讲机再度传来美的怒喝,由于逐渐脱离信号范围,他的声音显得断断续续:“你跑哪儿去了?!人呢?!都说了不要……擅自行动……给我立……原地停……等待支援……”
尼克紧盯着几乎已经缩小为一颗银白色光点的雪佛兰,紧握方向盘的手心满是冷汗。他深知,他们的追踪已经暴露,杰夫沃特日后肯定会更加谨慎,他们再展开追踪的难度将大大提高,而现在,是追上他的最佳时机。
尼克急急拐过一道险弯,车轮尖锐的摩擦声不绝于耳,他知道自己的实习考核也许很难通过了,但两年多以来,夺走十一条性命的杀手也许就在眼前,他无法放任自己眼睁睁地看着魔鬼逃离。
尼克几乎将车速提到了极限,才能勉强让那辆雪佛兰不消失在视野尽头。他追着杰夫沃特驶上波伊尔道,这条路将通往小石城的南部城郊。
十五分钟后,尼克进入了郊区,也是在同一时刻,他跟丢了杰夫沃特。
尼克并未停车,而是降低车速,谨慎地沿着雪佛兰最后出现的方向驶去。天色已经渐渐暗下,一两栋单独的建筑偶尔出现在道路两旁,陈旧的墙壁爬满藤蔓。
理智告诉尼克,他已经跟丢杰夫沃特,应该立马按照美说的那样原地停下、或者直接掉头返回从长计议。可他的灵魂却仿佛被一片无形却强劲的暗潮所推动,驱使着他不停地向暗夜里杂草丛生的公路行进,直到他真正找到那个恶魔的身影。
这时,一幢灰白色的二层小屋远远映入尼克的眼帘,那是一栋黯淡的、毫无生机的、仿佛阴郁的墓土般的楼房,裂痕沿着屋顶与墙壁蔓延,屋外的草地被车轮碾出一条不起眼的小路。
在那小路尽头,尼克看见了那辆银灰色的雪佛兰。
寂静笼罩着尼克的心房,在那一刻,他深深地相信,上帝也许真的与他同在。
尼克将车子停在路旁,深呼吸数秒,拿起手枪和手电筒。
尼克朝着干哑的喉咙咽下一口唾沫,瞳孔因极度的紧绷而细微颤动,他低头确认了一番自己手枪弹匣内的子弹,再推入弹闸时,手心的汗让他的手指滑开了两次。
这里,也许就是夜魔真正的领地。
尼克握紧枪,放慢脚步,无声无息地靠近灰白小屋。小屋的全貌渐渐显现在他眼前,一个灰败、枯萎,上帝也会唾弃的地方。
这时,尼克突然发现,小屋旁的林子里还停着另一辆车,一辆黑色福特。
那辆黑色福特的型号与他们追踪杰夫沃特的福特一模一样,只是车牌号不同。尼克皱紧眉头,确认车上无人后,他悄悄绕到福特车旁,举起手电筒朝里照了照,车内十分整洁,只放了些寻常的物品,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为了应对侦查,嫌疑人在作案时更换车辆十分常见,杰夫沃特也许不止拥有一辆相同型号的车。只是,这辆黑色福特车并不在他的登记名下,也许是偷盗来的车辆。
尼克定了定神,记下了车牌号,举起枪,慢慢来到小屋大门外。死寂缠绕着这栋死气沉沉的屋子,尼克听不见任何声音,没有虫鸣鸟叫、没有脚步声、没有人声。
小屋的大门紧闭,尼克转了转门把手,大门却意外地没有落锁,被轻易打开。
一刹那,尼克屏住了呼吸。
屋里光线十分黯淡,只有走廊尽头亮着一个昏暗的壁灯。四周依然静谧无声,伴随着这股无声的,是扑鼻而来的浓郁血腥味。
小屋客厅地面上洒着一滩触目惊心的血,一旁掉落着一个金属雕像,雕像顶部同样沾着血迹,甚至出现了变形,显然是被用力击打过什么。
血泊背后,则跟着一串拖拽的血痕,血痕向着走廊深处延伸,血迹看上去还很湿润。
尼克盯着那血泊,脚跟不由自主一退,胳膊肘轻轻碰在门旁某样立着的东西上。尼克猛地吓了一跳,立刻举枪回头,那是一个鹿角形状的衣帽架,一条熟悉的暗红色围巾挂在上面。
尼克盯着那条围巾,最后闭了闭眼眸,轻轻挪到墙边,靠紧墙壁,往血迹延伸的方向慢慢走去。
血迹的尽头是一道虚掩的门,尼克驻足在门外,仔细聆听一阵,门内鸦雀无声。他用手里的手电筒轻轻抵住门板,却在将门推开的前一刻,产生了一瞬的迟疑,仿佛这道门后便是地狱的彼端,足以将窥探之人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尼克凝滞了数秒,推开了它。
门后是一间杂物房,昏迷的杰夫沃特满脸鲜血,被人用胶带缠在地上,跪地跪拜、双手合十。一旁的矮桌上放着四样东西,一把小刀、一卷高粘性胶带、一本夹着钢笔的皮革笔记本,以及一个生锈的铁盒。
尼克怔住,茫然而寂静地盯着杰夫沃特,脑海里原本清晰串联为一条完整脉络的线索被这一幕彻底摧毁、撕碎。夜魔、教堂、按字母杀人、黑色福特车……所有的一切打乱又重组,最后,全部的画面都定格在那天教堂门外的背影。
窒息的痛苦涌上心头,尼克的喉咙被无形的手用力攥紧。
他在口中呆滞地默念杰夫沃特的全名,杰夫沃特·埃文斯。
就在此时,一道宁静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晚上好,”那道声音说,“科尔里奇先生。”
07Metamorphosis
被那样细腻的目光注视,会感到一股奇异的宁静。
那是一个与尼克想象中的阴郁苍白全然不同的人,他挺拔、优雅而美丽,脸庞在暗橘色的昏暗灯光下蒙着一层暖色的柔雾,柔软的黑发与黑眸,都让人联想到散落在陈旧打字机旁、那些字迹优雅的书信上的黑墨,在黄昏与晨曦的交替中散发出安详的清香。
夜魔的降临伴随着血色,却也伴随着平静的月光。
尼克望着他,握着枪的手指发抖,他无法发出声音,不是因为恐惧或紧张,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灵魂面对沾染无数罪恶的恶魔时的本能反应。
“你不用紧张,我不会伤害你。”夜魔望着他平静道,“你不在我的名单上。”
夜魔转身走向屋子的厨房,他的动作激起了尼克的戒备,尼克将枪口指着他,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夜魔却似乎毫不在意,他打开冰箱,从冰箱中拿出几个石榴放在砧板上,又从挂钩上取下刀,将石榴切开。
夜魔握刀的手指修长有力,艳红的石榴籽从被切开的裂壳中掉出,在砧板上留下几滴浅红的汁液。
“我在埃文斯先生的冰箱里找到了一些新鲜水果,”他穿着尼克记忆中的黑色风衣,里面则是一件沾了血迹的白衬衫,他的外套上一定也有血迹,只是浓郁的黑色掩盖了这一切,“您想吃一点吗?”
“……夜魔。”尼克紧咬牙关,“我以联邦调查局的名义逮捕你,马上举起手,不准轻举妄动!否则我有权开枪!”
“谢谢你们为我取了这个绰号。”夜魔浅浅笑道,“但是我更喜欢别人用简单的名字称呼我,我的名字是瓷,很高兴认识你,科尔里奇先生。”
尼克怒吼着,声音近乎嘶哑:“我说了不准动!”
话音刚落,尼克腰包中的对讲机忽然迸发出一阵电流声。尼克心中一动,意识到有另一台对讲机进入了通讯范围,调查组的警力支援很有可能已经通过道路监控发现自己来了这里。
支援的到来比想象中更快,也让尼克的心神稳定了些许,他绷直脊背,紧紧盯住瓷。虽然瓷并未逃跑或攻击他,但谁也不知道,一个魔鬼的皮囊下究竟藏着怎样的残酷。
很快,一道车灯的光束远远地从树林中照射而来,一辆警车徐徐停下,车门的开关声在寂静的黑夜中尤为突兀。紧接着,平缓的脚步声自屋外响起,房门再度被人推开,年久失修的木门发出尖锐的吱呀声。
美的身影出现在门廊,他扫了一眼地上的血迹,随后迈步朝着尼克走来。
看见来的人是美,尼克心中顿时一松,正想开口喊他,呼唤的声音却又猛然顿住,刹那间无声无息地消泯。
美的步伐松泛闲适,他穿过走廊,皮鞋和裤腿周围裹了一层防水的塑胶套,双手也戴着一层橡胶手套。他的手里没有拿枪,只提了一个装着瓶瓶罐罐的塑料袋。对讲机别在他腰间的武装带上,但是频道已被关闭。
“你的实习考核不合格。”美抬手一拍尼克的肩膀,在对方怔愣无神的视线里,他轻飘飘宣判他实习考核的死刑,接着走进厨房,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对瓷道,“你说的那种饮料附近的便利店没找到,我就随便买了几种。”
瓷正清洗着切过水果的刀,闻言抬眸瞟了美一眼,道:“我不想喝便宜货。”
“才不是什么便宜货呢,我挑的货架上最贵的。”美将袋子放在洗手池边,随手拿了几颗石榴籽放进嘴里,尝着它们酸甜的果肉汁液,“反正店主向我保证一定好喝。”
美的眼眸转向呆然凝视着他们的尼克,勾唇一笑,对瓷道:“亲爱的,向你介绍下,这位就是我和你提过的在我手底下实习的探员尼克·科尔里奇,宾夕法尼亚人。这家伙人挺聪明的,就是有点不服从管教。”
“猜到了。”瓷垂眸回答,“刚刚和科尔里奇先生聊过两句。”
美:“杰夫沃特那家伙呢?”
“仓库。”瓷道,“因为他反抗得很厉害,所以下手一不小心有点重,可能还要一会儿才会醒。”
美瞥了一眼外面走廊上拖拽的血痕,一眯眼眸,煞有介事地“嘶”了一声:“看着真疼。”
骤然间,一颗子弹穿透厨房的玻璃,枪声惊出了一串车辆此起彼伏的警报声。美沉默地看着碎窗上的弹孔,回头望去,尼克浑身颤抖地举着冒烟的枪口,双眸被巨大的无助与愤怒吞噬。年轻探员的意志在顷刻间如海浪席卷后的沙堤般倾塌溃败,他转动枪口,终于将枪口指向了美。
“……不,这是错的……大错特错……”尼克涣散着开口,“你这是背叛……亵渎……”
“是吗?”美笑了一声,缓缓道,“我背叛了谁?正义,还是上帝?”
尼克喘着粗气,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做,亦或者是,他还能做什么。他似乎落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一个无法脱身的囹圄。
“正义的准则都是人制定的,你怎么知道是我背叛了‘正义’,而不是‘正义’背叛了我?”有着一双摄人心魄的蓝眸的探员靠近尼克,光圈般的瞳孔将他钉住,声音沉沉带着笑,尼克想起了那些野外开膛破肚的动物尸骨,被嗜血的鹰隼叼走了内脏,“至于上帝……很遗憾,尼克,上帝根本不喜欢我,祂不喜欢任何人。”
“……你是个恶魔。”尼克呆滞道,“你们都是。”
直到现在,尼克才模糊意识到,原来美从前提起夜魔时那些好奇、那些执着甚至疯狂的情绪,不是憎恶、不是正义,而是一股无法言说的爱意。
“上帝有回应过你的祷告吗?祂降下过指引你的神谕吗?祂保佑过你吗?”美略显失落道,“反正,我没有。”
很快,他眼里的失落又消失无踪,被一抹畅快的笑意代替,叫人分辨不清,他的失落是真情流露,还是只是另一张华丽又邪恶的面具:“不过,我也不需要。曾经的我或许是需要的,但是现在,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所有东西。”
美顿了顿,望向尼克:“但我猜,你还没有得到你想要的。”
美忽然抓起尼克的衣领,将他拖到仓库。杰夫沃特还未从头部重击的昏迷中苏醒,整个人如同晚祷的石像。美压住尼克的脖颈,逼迫他直视这尊石像。
“杰夫沃特·埃文斯,1977至1979年间犯下四次强奸及谋杀案。”美冷峻地在尼克耳边开口,“他最后一次犯案是在1979年的5月29日,犯案地点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他在那一天的傍晚持枪劫持了一辆车,对车主施暴后将其分尸丢弃。”
尼克动弹不得,美的话撞进他的心房,撕碎了他的骨骸。
“受害人的名字是,”美低声道,“菲奥娜·库珀。”
“不……不……”尼克呢喃道,摇摇欲坠的理智分崩离析,“菲奥娜……菲奥娜她……”
瓷走进仓库,他打开那只铁盒,将盒子推到尼克面前,轻声道:“这是在埃文斯先生的地下室里找到的,她在这里很孤独,带走她吧。”
尼克睁开眼,铁盒中杂乱地堆放着一些女士饰品,有耳环、戒指、手链……一条简约的钻石项链也被扔在里面,尼克一眼便认出了它,这条项链是他四年前送给菲奥娜的订婚礼物,菲奥娜遇害后,尸体残缺不全,项链也一直没找到。
残酷降临,巨大的悲恸如闪电般击垮了年轻探员的心,他的灵魂碎成了齑粉。尼克颤抖的手指轻轻地拿起那条遍布磨损与划痕的项链,透过它,他再度看到了自己的挚爱美丽的模样。
尼克将它紧紧贴在自己心房,沙哑的哭声伴随着声嘶力竭的哀吼倾泻而出,他如同失去脊骨的支撑,倒在地上,被痛苦鞭笞出道道血痕。
这时,被胶带绑紧的杰夫沃特忽然发出一声轻哼,他缓缓睁开眼,呆滞地盯着眼前的三人,随后猛地剧烈挣扎起来,被封住的嘴巴只能发出兽鸣一般的低吼。
“醒了啊。”美懒洋洋地开口,“宝贝,看来你下次下手可以再重一点。”
尼克盯着手里的项链,猛地举起枪,朝着杰夫沃特扣动扳机。千钧一发之际,瓷一踢他的手臂,子弹擦过杰夫沃特的耳朵打进身后的墙壁里,杰夫沃特大惊失色,挣扎得越发厉害。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尼克失控地大吼,被美钳住胳膊按在地上,他流着泪,嗓音越发嘶哑,“为什么……为什么菲奥娜会比这种人更先离开这个世界……为什么?!你把她还给我……还给我啊……”
“嘿,看着我,尼克,我理解你的感受,非常理解。”美开口劝道,“但你要冷静,你可是个探员,我是说,你是个‘真正’的探员,你要是真的开了这枪,我可没法帮你逃脱。更重要的是,这个家伙将是夜魔的作品,你可不能和我亲爱的抢哦。”
“科尔里奇先生,没有人必须要成为一个勇敢的人。”瓷静静道,“但我也不希望您就此放弃自己的信仰,哪怕我对你的信仰并不认同。所以,这件事还是交给我吧,你可以注视这一切,如果这能让你感觉好点的话。”
瓷说完,拿起桌上的小刀,走到杰夫沃特身后,拎起他的脖颈。哪怕这是一个内心住着魔鬼的人,他的肉体依然是脆弱的,依然会在被割开喉咙时流血。
尼克怔怔地寂静下来,他抬起头,注视着夜魔。
夜魔展开双翅时,他没有惊慌、没有恐惧,只剩下无尽的宁静。
在那安宁的一刻,尼克终于明白,夜魔原来无处不在,它潜伏在所有人心房的阴影里,一旦内心松懈,它便会张开獠牙。
刀锋划开血肉,血色的幕布落下。
此外,由于创伤后的应激症状,尼克忘记了夜魔的容貌。
一个月后,尼克离开调查组,成员们都遗憾地为他送行,尼克一一向众人道谢,唯独面对美时,他沉默片刻,最后才开口:“谢谢您这些日子对我的帮助,我希望未来有一天您可以抓到他……‘真正的’抓到他。”
“Maybe.”美似笑非笑地回答,“Wishmeluck.”
调查组的组长对尼克颇为器重,尼克如今被调职,组长也深感惋惜。他将尼克送到分局大门,拍了拍尼克的肩膀,道:“别太灰心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之后如果在市警局表现好,也有机会申请重新转回调查局的。”
没想到,尼克摇摇头:“谢谢您,但我想我其实……并不适合探员的工作,我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勇敢。另外,组长,只有过去的事真正‘了结’了,才算是过去,否则,它将永远伴随。”
组长皱了皱眉头,担忧道:“尼克,你还好吧?”
“我很好。其实,与其说好,不如说我感觉……”尼克平静地回望他,“如获新生。”
End.
【彩蛋关于美的过去与二人的相识】
▲急急如律令妖魔鬼怪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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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是一只恶鬼,常年游历于各大荒郊野岭的那种缺德恶鬼。
他对小孩子般的吓人把戏乐此不疲,经常在夜间随机选择一个阴森森的街道,趁有人路过的时候搞点惊喜,尤其是人烟稀少的地区,这种吓唬人效果简直达到了顶峰。
事情大到政府为此专门请来驱魔师,试图将那些诡异现象赋予一个解释继而平定。但都聊胜于无,那些所谓的驱魔不过是拿钱吃白饭的噱头,而美是来自地狱的...
事情大到政府为此专门请来驱魔师,试图将那些诡异现象赋予一个解释继而平定。但都聊胜于无,那些所谓的驱魔不过是拿钱吃白饭的噱头,而美是来自地狱的真正的恶鬼,是顽皮的撒旦。
几周前他选择了一个舒坦的地方——一位富人的豪宅。此宅子坐落在山腰,已经荒废很久了,他的主人为了物尽其用,派人重新打理后转手出租。不过因为美利坚多次捣乱,出租一转再转,换了十多个租房者,他们基本撑不到几天就被吓到劝退。
这次又来了一位新的租房人,瘦削单薄的身板,拖着笨重的行李箱的胳膊露出一小截细瘦的手腕,乌黑的头发和瞳眸,脸和嘴唇都泛着病态的白色,孱弱的样子就像刚从棺材里倒出来一样。
这位租客好像是个作家,总是在光线充足的阳台上抱着本子写字,美觉得那只右手分明就像几根骨头拼拼凑凑接成的,单薄的手心永远攥不住力气,一使劲就会散架。
作家的字很漂亮,美仗着他看不见自己,明目张胆地站在他身后盯着那人写字,笔墨不轻不重线条流畅宛转,尤其是信件的落款,那个“瓷”字,显出本人都不具备的潇洒。
瓷有时候会接见客人,两人在一张书桌上搁置一杯茶,一谈就谈好久。美耐不住寂寞,便跑到瓷身后搞些小动作。比如将画布的角轻轻掀起来,再将灯弄得一晃一晃的。客人早对这所住宅有所耳闻,亲眼所见后还是胆战心惊,便咳嗽便指着瓷身后一闪而过的白色幽灵:“有……有鬼……”
“有吗。”瓷眼皮也不抬一下,美轻轻握住他的脖颈,他瞬间感到喉咙一窒,有气无力地道,“也许吧,有又能怎样。”
美利坚把这句话视为对自己的轻蔑——开玩笑,他可是正儿八经的鬼,什么时候他的存在感要被评价为“有又能怎样”了?
于是他收起之前对那位病秧子作家的同情心,开始大张旗鼓地捣鼓起来。他当着瓷的面将窗帘拉拉关关,把木门弄得嘎吱作响,在瓷睡觉时唤来乌鸦猛击窗户玻璃。
更甚至还要试几次鬼压床。美手臂撑在瓷耳边,脸部慢慢靠近,瓷的呼吸变得艰难起来,额头渗出冷汗,这还不行,坏蛋恶鬼还要跟他同床共枕,手脚并用地把人圈在怀里,感受对方原本就虚弱的心跳因束缚而更加缓慢,他露出恶劣的笑。
他还要在瓷洗澡时动手动脚。一边吹着谁也听不到的流氓哨一边若无其事地穿过淋浴间的门,看着瓷的躯体,恶鬼发出由衷的赞美。
“天哪,宝贝。如果我还活着我一定把你摁在墙上****直到过瘾。”美歪头靠在墙上啧啧称赞。
“可惜我不是活人了,”他说着在雾气腾腾的镜子上画出一个爱心,里面写了个IWANTTOFUCKYOU,边写边兀自哀鸣。
瓷果然看到了,他的表情更加苍白,在这个宅子里遇到所有的灵异事件统统潮水一般涌上心头,刹那间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美第一次在他的眼睛看到了恐惧。
得逞了。
他因这小美人的罕见反应产生了别样的征服欲和快感,同时也感到失落。原本美以为瓷和别人不一样,那惊恐的表情他已见过太多次,作为幼稚把戏的奖励他很满足,可若是当做征服瓷的战利品,倒一点惊喜也没有。
等瓷回到卧室睡去后,美和他做了最后的告别——一个浅浅的吻。
“祝你好梦。”美利坚说道。起码没了他的骚扰瓷会睡得很好。
他走出卧室,心里盘算着下一个目标,就在即将迈出门的时候,脚底突然连起了金色的火焰,像印记一般熠熠生辉顷刻织成一张巨大的网将美包围住,四周横飞来几张符咒,上面写着晦涩难懂的东方字符。
他顿住了。
瓷出现在身后,两根手指竖在唇前,黝黑的眸子炯炯有神,耀映着金光,完全没了之前病入膏肓的样子。
他喝道:“束!”
符咒和金网立刻化为绳子将美捆了起来。美饶有兴趣地扫视一周,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仰起下颚,带有侵略目光的蓝眼里满是戏谑。
瓷没看他,拍拍手臂上打灰,面无表情:“站起来。”
美探着身子凑近他,笑嘻嘻地说道:“被抓到也没关系,我不在乎这个。不过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
美利坚压低眼睫,舌头抵住上颚牙齿,危险地盯着面前的东方驱魔师,勾唇笑了:“你是不是一直能看得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