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在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王俊岭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支持“六大工程”和“三大攻坚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不含滑县,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07.1亿元,执行中,由于实施“营改增”改革相应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合计104.5亿元,实际完成10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7%,增长8.7%。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13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使用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242.7亿元,实际支出24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增长7.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3亿元,实际完成4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7.9%,下降22.5%。主要是受商品房去库存政策等原因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仅完成年初预算的53.8%,下降22.9%。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5.2亿元。执行中,由于收入短收等因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61.2亿元,实际支出5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下降22.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569万元,实际完成42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9.5%。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855万元。执行中,由于收入超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3412万元,实际支出2007万元,结转下年140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省要求,企业养老保险属省统筹,地市预算不包含企业养老保险)
●2016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7.5亿元,实际完成50.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5%,主要是年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按全年预计,但根据上级要求,实际从7月份开始执行。
●2016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9.6亿元,实际支出4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5.3%,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际从下半年开始执行,但预算按全年安排。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包括市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9.3亿元,执行中,由于实施“营改增”改革相应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合计39.2亿元,实际完成4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增长3.9%。其中市直完成3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2%,增长0.1%。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69.2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下达县(市、区)补助、使用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75.7亿元,实际支出7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2%,增长0.4%。其中市直支出6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下降0.5%。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4.3亿元,实际完成14.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8.6%,下降12.7%。其中市直完成8.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0.9%,增长28.4%。主要是受商品房去库存政策等原因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没有达到年初预计,仅完成年初预算的55.1%。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5.8亿元,执行中,由于收入短收等因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8.5亿元,实际支出1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9.8%,下降14.9%。其中市直支出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增长23.2%。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569万元,实际完成42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9.5%。其中市直完成42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9.5%。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855万元。执行中,由于收入超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3412万元,实际支出2007万元,结转下年1405万元。其中市直支出2007万元,结转下年140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省要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企业养老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2.2亿元,实际完成25.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9.4%。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9亿元,实际支出21.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5.3%。
(三)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82亿元(一般债务110.4亿元,专项债务71.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72.2亿元(一般债务45.9亿元,专项债务26.3亿元),县(市、区)级政府债务限额109.8亿元(一般债务64.5亿元,专项债务45.3亿元)。经初步统计汇总,截止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67.7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1.1亿元(一般债务44.9亿元,专项债务26.2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96.6亿元(一般债务56.9亿元,专项债务39.7亿元)。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在省财政厅批复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各级财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1.积极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不断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大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
●拉动投资增长。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5亿元,清理收回结余资金1.9亿元,申请规划贷款8000万元,支持西北绕城高速、安阳机场、城市路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组建中原银中铁城市运营基金、河南工银中建殷都城市更新基金和浦银中建城市运营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去降补”工作。围绕“去库存”,多方筹集资金7800万元,足额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争取奖补资金420万元,支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降低社保费率,减少企业缴费1.2亿元。拨付稳岗补贴1436万元,帮助企业脱困减负。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整体运行平稳,达到了预期目标。
●加快创新安阳建设。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创新创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科技资金引领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新驱动战略真正落到实处。安排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发展和科技产业化升级改造。筹措2601万元,对4家企业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进行补助。安排人才基金400万元,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类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服务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统筹资金7000万元,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兑现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奖补资金7780万元,鼓励其晋位争星。整合资金330万元,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成,企业云、政务云、民生云全部上线运行。
●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积极组建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通用航空等产业投资基金,推动钢铁转型发展基金落地,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做大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资金池”,由1亿元翻倍到2亿元,更好解决企业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扎实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稳步推进国企改革。
●促进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建设。整合文化旅游资产,新增注册资本金2.5亿元,进一步壮大文投公司实力。基本完成鼎晟文化和浦安文化两支基金的组建。保障第八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韩国万人游等活动成功举办。
2.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坚持把支农惠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筹集财政扶贫资金1.6亿元,较上年翻了一番,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出台《安阳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阳市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经开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为县区扶贫工程贷款提供担保,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扶贫领域。
●加快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筹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5亿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93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661万元,促进粮食增产丰收。整合资金4421万元,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财政保费补贴资金3790万元,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投资2.9亿元,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危房改造以及改水、改路、改厕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筹措1.3亿元,支持2个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和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
3.继续支持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围绕市十项民生工程,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筹措资金6.7亿元,足额落实城乡统一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2亿元,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筹措资金7990万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年生均1.2万元的财政拨款标准,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将市属高职高专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9000元,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投资6611万元,支持市实验幼儿园搬迁和市六十八中综合教学楼等项目建设。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亿元补充养老基金,出台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多措并举保障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连续12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筹措资金2亿元,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新增城镇就业8.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6.8万人。筹集资金3.6亿元,确保4.2万城市低保对象和12.1万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安阳市城区开展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暂行)》,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区敬老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累计筹措资金18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标政策落到实处,直接惠及全市400余万群众。筹措2337万元,支持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筑牢基层食品安全网。
●支持城乡文化事业发展。筹集资金1.2亿元,推动文物、广电、体育等事业加快发展。落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资金3079万元,免费开放场馆128个。筹措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248万元,惠及行政村2248个。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共购买演出72场次。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其他融资49.7亿元,支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9716套、建成5122套,为3239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支持做好污染防治。整合资金6700万元,支持开展燃煤散烧管控。筹措8161万元,专项用于工业大气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落实资金6820万元,保障“两库一泉”水产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按期完成,促进水环境改善。筹集1亿元,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投入8299万元,支持公交优先发展,扩大城市公共自行车覆盖范围,公共交通体系更加完善。继续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补贴和奖励。安排7300万元,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
●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开展。建立防汛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调拨资金3.6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8亿元,有力保障防汛抢险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定损、理赔,最大限度地维护受灾农民权益,全年共理赔5407万元。
4.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力度持续加大,11个PPP项目通过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其中1个项目被评为财政部示范项目,7个项目已落地实施),8个项目进入省级PPP项目推介库,9个项目进入省级PPP项目备选库,9个项目进入省级PPP项目意向库。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部调研组以“四个想不到”对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给予肯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共处置公车1120辆,其中拍卖914辆,拍卖金额2068万元,总溢价1274万元。市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资金统筹使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进展顺利。保障司法体制、交通执法体制等改革稳步推进。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已落实到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转型任务依然繁重,新增税源带动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大,财政支出刚性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还比较低,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资金还存在一些“小”、“散”现象,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从审计和巡视情况看,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仍需强化;五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已经不能满足各方面管理的需要,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2017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财政发展既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实施“营改增”及减税降费政策,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增支项目多、刚性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收支压力较大。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8%。县(市、区)收支预算的具体安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另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2017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奋斗目标,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2017年市直主要支出政策
1.支持打好“四张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科学界定财政作用边界,牢固树立发展靠改革、保障靠财政的理念,创新支持方式,多方筹集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做强先进制造业。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阳行动纲要》,充分发挥我市多支产业投资基金和钢铁转型发展基金作用,加强和省基金的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支持做大现代服务业。安排1650万元,加大旅游促销力度,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发挥文旅投资集团作用,运用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支持文化旅游产品研发,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安排500万元,对先进电商企业和园区进行奖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三是支持做优现代农业。安排3378万元,深入实施现代农业“五大工程”,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延展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认真落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安排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000万元,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贴息引导等方式对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予以支持。安排5300万元,加快市属本科院校创新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安排400万元,支持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推进“招才引智”,为创新安阳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一是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运用PPP模式和新型城镇化基金,全力保障安阳机场、安林市域铁路、安内快速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00万元,支持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开展前期。二是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继续落实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奖补政策,促进其提高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和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的对接,择优扶持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产业项目。三是支持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安排500万元,充分发挥“一中心、三平台”作用,促进产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支持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运用好我市的多支新型城镇化基金,同时加强和省基金的对接,支持项目县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支持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3000万元,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安排1200万元,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安排4360万元,对南水北调基本水费进行补助,加快引岳入安建设,提高城乡居民饮水质量。安排1500万元,对集中供热企业进行补贴,保障居民温暖过冬。三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上级补助、新增债券、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实物形态管理,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益。利用公租房资产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2.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加快解决影响我市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我市面临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着力破瓶颈、解难题。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安排2600万元,继续增加脱贫攻坚投入。安排971万元,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加大涉农资金和新增债券统筹使用力度,加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与开发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投资机构、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合作,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产业扶贫项目,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研究制定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分配监管问题责任追究细则,加大扶贫资金管理,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截留、滞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支持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安排1250万元,支持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排1600万元,促进公交优先发展。安排968万元,专项用于购买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维护服务。安排7000万元,保障污水和污泥处理厂正常运转。继续支持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加快电代煤、气代煤实施步伐。创新融资模式,保障园林绿化、生态廊道、重点地区防护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支持打好发展转型攻坚战。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去降补”加快产业转型。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消化库存商品住房。继续实施应急周转金、小微企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落实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安排招商引资经费400万元,支持办好大型招商活动,鼓励引进规模大、层次高的重大项目,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坚持以招商促转型、调结构。安排奖励资金200万元,鼓励扶持外贸企业发展,增强出口拉动。
3.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完善制度、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思路,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
●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安排600万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对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安排3500万元,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8元提高至80元。安排450万元,保障敬老津贴标准提高政策落到实处。安排2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困难老年人信息化服务和日常援助服务。安排650万元,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改革。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5700万元,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增1500万元,提高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新增3000万元,保障高职高专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年生均1.2万元。安排1900万元,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安排340万元,建立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机制。安排市级民办教育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兴办教育,扩大教育资源。创新融资模式,缓解市区中小学建设资金压力。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9500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安排1300万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安排1150万元,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安排1400万元,保障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落到实处。安排200万元,加强重症精神病人防治。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1400万元,继续实施文化下乡、博物馆免费开放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安排2750万元,支持参加中央和省大型体育赛事,加快全民健身智慧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体育训练设施。
●支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支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支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三)2017年市本级收支预算
●收入安排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41.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亿元,增长4.8%。
市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31.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亿元,增长5%。分项目看,税收收入17.4亿元,下降2.6%;非税收入14.2亿元,增长16.1%。
●支出安排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68.2亿元(不含转移性支出8.1亿元),较上年预算同比下降1.4%。
市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59.3亿元(不含转移性支出5.8亿元),较上年预算同比下降1.1%。按照经济分类的支出安排情况是:
工资福利支出2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亿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及落实上级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增加支出较多。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2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6亿元,主要是从2016年8月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项目经费支出10.9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4亿元,主要是受财力所限,压缩了部分非民生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将通过统筹新增债券、上级补助资金,以及运用PPP模式予以保障。
预备费安排6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上年结转项目安排的支出1.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870万元。
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6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006万元。
按照功能分类的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15.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433万元,增长6.4%;
农林水事务支出3.9亿元,减少373万元,下降1%,主要是市直对县区提前下达资金增加2400万元,剔除此因素后,增长5.2%;
科技支出1.6亿元,增加1098万元,增长7.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亿元,增加728万元,增长4.4%;
医疗卫生支出4.9亿元,减少3733万元,下降7.1%,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减少1000万元,同时市直对县区提前下达资金增加4951万元,剔除此因素后,增长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亿元,减少3831万元,下降8.8%,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的养老保险补助、抚恤等资金减少5000万元,同时市直对县区提前下达资金增加2289万元,剔除此因素后,增长7.9%;节能环保支出1.1亿元,减少2067万元,下降15.6%,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的大气治理资金减少3000万元,剔除此因素后,增长7%。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7亿元,加上历年结余和上级补助的彩票公益金等,可供安排资金共计2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加强统筹、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2017年基金预算当年支出22.6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结转1.4亿元。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3.1亿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16.6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14万元。安排当年支出14.2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结转1.4亿元。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23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405万元,可供安排资金1642万元。全部为市直收入。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除按一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全部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3.3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4.8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25.1亿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108.4亿元,安排当年支出79.8亿元,结转28.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7.5亿元,支出46.9亿元;失业保险收入9302万元,支出1.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0亿元,支出9.6亿元;工伤保险收入9742万元,支出9152万元;生育保险收入4106万元,支出530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3.5亿元,支出20.7亿元。
(四)预算草案批准前已支出情况
2017年1-2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市直支出6.6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个人经费和正常运转。
三、认真做好2017年财政管理工作
2017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完善收入征管措施,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在落实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促进应收尽收,努力把发展成果反映到财税收入上来。一是加强收入综合分析。会同税务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二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认真落实《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加快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理念,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完善征管系统,强化票据管理,深化直收模式,加大稽查力度,推动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预算法要求,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一是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动态监测预算执行情况,落实好主动沟通制度、函告督促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督促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强支出绩效评价。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层级和范围,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的绩效评价。三是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同时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集中财力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五)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改革实施和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强化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