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出现了一种“幸运测试机”,
然而不少玩过的顾客表示,
抽到的商品大多“不值30元”,
广州有关部门明确表示不宜推广,
有律师则认为此举或涉嫌违法。
广州多处商场出现“幸运测试机”
在东方文德广场、中华广场、正佳广场、时尚天河、江南西等人流密集的商圈,出现了若干“幸运测试机”。测试机上以明显的字眼和图片表示奖品有苹果手机、拍立得、奢侈品牌口红等价值较高的奖品。消费者扫码支付30元,选择一个幸运数字,一个黄色的“幸运盒子”就会从机器掉出。记者支付后,得到了一盒与该幸运测试机相同品牌的面膜,是该品牌的自营产品,不是市面上的流通品牌,所以价值如何并不清楚。
位于潮楼的幸运测试机,机身醒目标示出贵价礼品,但没有列明普通礼品种类。
抽到一盒自营品牌的面膜,或许已经算幸运。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消费者表示自己获得的奖品根本“不值钱”。吴小姐哭笑不得地告诉记者,她在时尚天河的幸运测试机中抽到了一对袜子:“根本不值30元,估计就值3块钱。”据消费者反映,他们曾经抽中过一支手霜、一条普通的耳机线、一条毛巾、一小份积木、一个小化妆包等。在记者调查走访约30名参加过幸运测试机抽奖的消费者中,他们表示都没有抽到市场价值高于30元的商品。
中个手机概率跟得双色球巨奖差不多
幸运测试机未按要求列明中奖概率
但记者在这些幸运测试机的机身、显示屏等地方,均无发现规定中所规定需要列明的事项,只有在消费者完成支付,获得二维码并扫码进行抽奖之后,才会有一个线上抽奖的奖品设置、奖品数量、和中奖率说明,但对于盒子里的奖品依然没有规定中需列明的抽奖事项。
律师说法:带有赌博性质的经营行为涉嫌违法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洁妍表示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振宽则认为
幸运测试机带有“有奖销售”的性质,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
第十条规定中其中两个不得存在“有奖销售”情形为: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市面上的幸运测试机基本没有详细标示所设奖品种类,同时宣称设置的大奖也没有以公开透明的形式投放,所以有可能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师文静纹表示
她表示:大部分的幸运测试参与者拿到的只是商家宣传以外价值相对较低的商品,甚至未发现有参与者拿到了所谓的“手机、单反相机、口红、ipad、拍立得、高端化妆品”等大奖。
部门说法:易诱发赌博心理,不鼓励推广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就市面上出现的各种幸运测试机是否涉及违法作出了回应:
“幸运测试机”是一种新出现的销售商品方式,这种方式与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不同,经营者销售的、消费者购买的都是特定商品,但消费者通过这种“幸运测试机”方式,最终得到的商品是不特定的。对这种新出现的商业方式,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予以规范。尽管目前我们尚未接到消费者关于‘幸运测试机’方面的投诉举报,但由于这种商业方式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呼吁市民,消费者如果发现“幸运测试机”的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提供的商品属于“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的,可以及时拨打12345热线举报,市质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尽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