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以“呼格案”为例

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以“呼格案”为例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介入在我国已悄然演变为一种社会现象,集中反映最广泛民意的新闻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审判的公开透明。

在“呼格案”的发展历程中,新闻媒体持续的报道促使广大民众形成了自己的认知,网络上各种意见层出不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场,从而推动“呼格案”再审,重塑了司法公信力。

关于“呼格案”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纺厂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在值夜班时,听到女厕内有呼喊声,便急忙前往。

当他赶到时,女子已遭强奸且身亡。

61天后,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报案的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

2005年,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被抓获,其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是“4.9”女尸案。

但赵志红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始终未进行二审。

直到2014年10月,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在获得多个信源的消息证实后,决定自11月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

11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并宣告无罪。

12月3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元。

“呼格案”形成的舆论监督格局1、舆论领袖的意见引导舆论领袖亦被称为意见领袖。

这一概念由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提出,其认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二级传播”现象,承担“二级传播”使命的是舆论领袖,其模式是“大众传播→舆论领袖→一般受众”。

[1]舆论领袖是意见的生产者,舆论领袖将生成的意见传播给媒体,再由媒体传播给大众或大众中的人际传播说服者。

公众舆论的大规模形成,需要舆论领袖的引导,将局部舆论演化为社会舆论。

[2]舆论领袖向广大受众提供其预设立场,是受众获取信息、知晓事件的关键。

没有舆论领袖,绝大多数受众很难及时知道千里之外的事情,更难以对这些事件形成自己的判断。

(1)汤计——“呼格案”最早报道者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是“呼格案”最早的报道者。

9年来,汤计针对“呼格案”共发了6篇内参(如表3.1所示),一直呼吁再审“呼格案”,不仅将呼格吉勒图案由幕后推向前台,更以深入、翔实、准确、权威的调查推动此案进程。

每当有新的发现,朱顺忠都以文字的形式通过媒体向外界传达,成为引领“呼格案”发展的重要人物。

2014年10月30日,朱顺忠在《法制晚报》上发表《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一文,在社会及网络上引起轰动。

2、媒体重视传播规律,巧设议程设置大众传播具有有公众“设置议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

[3]在“呼格案”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大众传媒设置多重议程,分别覆盖了追责、赔偿、反思、功臣等方面,如《法制晚报》针对“呼格案”设置了“聚焦呼格案”专栏,及时报道案件的最新进程。

此外,新华社于2015年1月22日对“呼格案”做出巨大贡献的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等等,引发了舆论持续热议。

在“呼格案”发展过程中,传媒作为探照灯,设置多重议题进行传播,以独特的功效影响着案件的推进,不仅使得社会对“呼格案”有了全面的认知,而且还对案件的再审、澄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网络媒体舆论彰显出巨大力量网络作为一种自由表达意见的公共平台,由于独特的交流性、沟通性、交互性、及时性以及隐匿性等特点,舆论的形成更迅速、更广泛,而且更接近读者和网民的真实表达,更能体现出民意。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之后,网络上形成了一股舆论热潮,大力推动了案件进程。

在新浪网上,网民自发设置了多个话题,如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呼格案嫌犯受审、呼格案再审、呼格案国家赔偿205万、呼格案赔偿决定书曝光等等,其中“呼格案嫌犯受审”话题自2015年1月5日创建至1月28日,阅读达2393.1万,3447人参与讨论,话题置顶微博被多次转发,曝光量高达12774487。

《法制晚报》率先发表《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的的报道,被各大网络媒体进行转载,众多网友也纷纷就此案件发表意见。

在“呼格案”中,传统媒体及时发声,反映、影响、引导了社会舆论,而网络媒体的介入更是起到了“聚合”、“放大”的作用。

网络汇集了各大媒体的报道,将它们的声音扩大,从而把舆论推向了高潮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新闻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治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5]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可分为两个方面:良性的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与非理性的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综观“呼格案”的整个演变过程,不管是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的新闻舆论监督,都是具有理性的。

这种良性的新闻舆论监督在“呼格案”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其进入复审程序。

借助网络舆论场,网民可以自由地在网络时空的任一时段、任一地点发布信息,信息一经发布就能立刻产生“场”力作用,迅速形成舆论。

结语法治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号召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实践必须不断倾听社会的呼声,接受民众的检验,而新闻舆论监督是民意的“聚合器”与“反应器”,尤其是在推动重大冤案的平反过程中不可或缺,其能够保障司法独立、维护司法公信力。

为此,应正视新闻舆论监督在司法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作用,真正实现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的良性平衡。

注释:①刘建明.纪忠慧.王莉丽.舆论学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②刘建明.舆论主体、舆论泡沫与舆论领袖的历史之境[J].新闻爱好者,2014年第8期.③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版.④王梅芳.舆论监督与社会正义[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⑤江宜怀.舆论监督与公开性[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⑥王越,梁刚.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互动——以“邓玉娇案”为例[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THE END
1.法网天平三重防护令除了上述各项具体规则之外,还需要建立一个高效且有效的监督系统,以便监控这些规则是否被正确实施。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了这三个防护令,将会受到相应法律措施。一旦被发现滥用职权,就必须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应惩罚,从而形成一种震慑作用,有助于提高整个司法体系运行效率。 https://www.1lhyh3ij.cn/ke-yan-cheng-guo/433497.html
2.拐骗儿童怎么判?是衡量社会道德的一把尺热点里的价值观司法审判和公众舆论的价值取向差异,造成人们对审判结果有心理落差 从这些争议中我们看到的是司法审判与社会舆论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对立,特别是关注焦点的不同。从价值取向来说,司法审判是基于理性的,更重视程序上的正义,而社会舆论它是基于感性,更重视道德和伦理层面的正义。从关注的焦点来说,司法审判往往更重视犯罪事实https://news.hbtv.com.cn/p/2397352.html
3.舆论问题论文范文12篇(全文)从2006年的“虐猫事件”到2007年的“后妈虐童”事件,再到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事件等,都表明网络舆论使用不当会对事件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网络舆论“暴力化倾向”“网络审判”“群体极化”等现象都成为影响网络舆论监督,甚至干扰正常司法程序和人事任免的隐患。https://www.99xueshu.com/w/ikey0e8xcc6r.html
4.舆论监督审判(精选十篇)舆论就是公众的意见, 舆论监督就是公众通过舆论这种意见的形态, 对各种权力组织和其工作人员, 以及社会公众人物自由表达看法的客观效果。①近些年来, 随着媒体的进一步发展, 大众以及媒体更加热衷于对一些热点案件发表看法、表达意见。传媒与司法、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很微妙, 就像一场博弈。舆论监督将司法审判放置于社会大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ju53xo2.html
5.司法考试司法考试2002解析: 2002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法律职业责任的范围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纪律处分。据此,ABCD皆入选。 75.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哪些体现了审判独立的原则? A.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B.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 http://www.yuloo.com/news/185762.html
6.关于司法公正论文范文资料与媒介审判和司法公正平衡有关论文参考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大量媒介审判的事实.它总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背后却是代表公众舆论和上级人民法院以及其他国家公共权利的力量共同起作用,而大众传媒的舆论对司法部门的审判不直接干扰,而是直接作用于上级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公权力机关,从而实现上而下的对司法部门的审判施加压力和发出指令,以此来影响和扰乱司法审判的http://chinachinarussiabelarus43www.anydaily.com/benkelunwen/11515.html
7.中国审判近年来,为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四川高院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相继在互联网上开辟了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并及时在官方网站与官方微博上发布审判信息和各种司法资讯,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公众对司法的认同,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http://www.chinatrial.net.cn/chat/21.html
8.于欢案: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应相互尊重关于于欢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以及应该如何判决的讨论持续进行,社会公众的正义观念与司法实践结果之间的落差持续碰撞,人情、道德、法律之间又该如何平衡。 [舆论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作用] “于欢案”所牵动的社会大众神经的波动,在网络上引起的广泛讨论,恰恰就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一个缩影。 http://m.bj.huatu.com/2018/0223/822786.html
9.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题系列分析(四)司法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法治的标志是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原则在法官行为上的体现包括:①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正确认定案件事实;②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案件不主观偏见,不受其他法律以外的因素的影响;③尊重其他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④不受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https://www.diyifanwen.com/jigekaoshi/sifa/0651302383363242.htm
10.浅谈网络民意与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必须接受和支持网络公众舆论与媒体的监督,但对于那些严重失实报道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网民、媒体应该追究相关责任,即对网络监督行为规范化、法制化,防止社会监督被滥用。 3.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准,并不局限于裁判了多少案子,平定了多少纷争,而是要最大限度地避免纷争。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有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990
11.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杜红涛律师律师文集一、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冲突 (一)媒体监督异化为舆论审判,妨碍司法权的公正行使 “舆论审判”,即舆论超越“司法审判”对尚未审判或正在审判的以刑事案件为主的各类案件发表各种关于定罪量刑的倾向性意见,并通过对舆论的影响干涉司法活动独立性的行为,其在本质上是对真正代表公众理性意志的法律适用程序的扰乱。在现实https://m.lawtime.cn/article/lll113608880113613974oo682332
12.新媒体视野下媒介审判与司法公正的博弈——以“药家鑫案”为例.pdf商登珲 120)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 摘要:近年来,以对2011年“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的报道为典型代表的媒介介入司法领域现象,反映出媒介利用自 身优势,对案件事实进行夸大甚至虚假报导,激发公众的非理性情绪,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诸多 不良的影响,形成了事实上的媒介审判,偏离了媒介监督的宗旨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5/0905/24680355.shtm
13.2021年乔治·弗洛伊德谋杀案(沙文)审判埃里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弗洛伊德家族、我们深爱的社区以及所有正在观看比赛的人,我想说:乔治·弗洛伊德很重要。他被爱着。他的生命很重要。他的生命有价值。我们将为他和你寻求正义,我们一定会找到的。”在回答问题时,埃里森驳斥了强烈的公众压力影响这一进程的观点。 https://www.360doc.cn/article/82716111_1103403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