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一)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二)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四)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五)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六)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xx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下文是新《农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最近,国务院签署第67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修订《农业管理条例》,对于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农药的使用、经营、管理等到底要做出怎样的改变小编在这就详细为大家列举一下。

强化农药使用者的义务

1.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2.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3.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4.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5.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6.不得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改革农药登记试验制度

1.新农药登记试验由农业部批准,其他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

农药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对于防治病、虫、草、鼠、害、保证农作物优质、高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下文是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含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分装、经营、运输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农药监督管理所需经费予以保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开发、研制、生产及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对研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第五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和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药安全预警机制。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农药质量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质量抽检结果。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七条在本市生产、分装和进口农药必须依法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

第八条申请生产、进口农药登记,应当提供农药样品及下列资料: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农药管理条例。下文是农药管理条例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20xx年2月8日,《农药管理条例》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这是中国农业的一大盛事,农药行业的一件大事,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就要颁布实施。可以预期,随着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农药行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将得到保障,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将得到执行,《农药生产许可》《农药登记许可》《农药试验单位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将实施。农药将与人药一样,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全程化实行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管理,做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据了解,即将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按照上报国务院的版本,修订重点有如下内容(实施以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版本为准):

1.改革农药管理体制:一件事情一个部门管。强化农业部门监管手段(第41条)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总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一、要坚持在群策群管上下功夫,上下合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实

一是党委要统揽抓。各级要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安排工作时,要坚持把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道部署;在督查部队时,要重点查找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隐患;在下基层蹲点、指导工作时,要着力帮带基层提高预防事故案件的能力;在总结讲评时,要着重讲评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总结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后进。

二是主官要亲自抓。各级军政主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神圣使命,要结合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亲自讲评部队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结合每月的行政例会,亲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结合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亲自查纠不安全因素和事故案件苗头,促进安全工作落实。

管理条例篇1《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出台了!看到22页多达70条的《条例》我一口气通读了好几遍。说实在的,年轻的时候学习任何中央文件以及各种报告都没有这么认真过。因为,我和我们这样一群人,为《条例》以及《条例》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活动,投入了太多的心力。

《条例》终于出台了。终于有法可依了!我反倒平静了,反倒忽然感觉到了累。就像刚刚打完一个战役的士兵,胜利了,才感觉到伤痛和困乏;也像恋爱中追逐姑娘的少年,追上了,才感觉辛苦和疲惫。

我在4年多的社区公益活动中,看到了各式各样的纠纷,特别是物业管理纠纷,很多都因为没有适当的法律而双方各执一词,上了法院都难获得双方认可的公正。有些甚至发展到严重的刑事案件从而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条例》的出台,无疑是给物业管理纠纷的各方在解决纠纷依据上,有了一个唯一的标准。有标准才会有是非。

管理条例篇1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幼儿的生命安全,牵动着所有家长的心。当前新闻媒体接二连三的幼儿园事故报道,确实触目惊心,这给幼儿园领导、教职工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幼儿安全这个重大课题。一下是我园近年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合同管理条例篇1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监督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指导服务。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服务和监督职责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条鼓励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书面合同时,使用国家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但国家发布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不适用本行业、本单位的特殊情况,当事人确需自行印制合同文本的,应当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印制的合同文本,只限本单位使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推进合同信用制度建设,引导合同当事人自觉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和信用评价社会体系,向社会提供查询、指导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违反诚实食用原则的,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模式条款进行监督;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合同模式条款监督工作。

THE END
1.行业律师解读农业农村部涉农药行政规章(征求意见稿)再者,农药经营者根据病虫草害发生情况,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开出的“处方”与“捆绑销售”的区别在哪?农药生产企业专注农作物全生长周期开发的“技术服务方案+产品”是否属于“捆绑销售”? (3)关于农药标签标注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http://www.pesticide.vip/zgny/zcfg/content/6f937846-4ff7-43c0-96bf-e15fde31e26c.html
2.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集2025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为进一步完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公开征集2025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主要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http://www.icama.org.cn/zwb/detail/29627
3.对修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几点补充意见11月18日《农药市场信息新媒界》刊发了笔者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修改提出的几点建议(点击标题链接阅读原文),现对修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再提出几点补充意见。 1.将第十八条第三款增加一项“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 http://www.pesticidenews.cn/zgny/zcfg/content/30513e98-c41d-4dca-af10-215154e16244.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发布,【单选题】《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 )条,规定了开发商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A. 26 B. 28 C. 15 D. 22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不一定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可以不消灭 B. 质权因质物https://www.shuashuati.com/ti/4d04208901754aca9415d4f6d6315b59.html?fm=bdbds58a4678d18996c95b0d588719f08aa49
5.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25例(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答:根据种子法第29条和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的条件,并达到以下要求:(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http://www.hnzzxh.com/channel-news-3323.html
6.综合基础知识农业(精选6篇)15、什么是农药“三证”? 答:农药“三证”即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 16、哪些行为属农药生产? 答: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农药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 17、哪些单位可经营农药?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3gn3nsl.html
7.最新!我国禁限用农药品种已达70个(附2022最新完整名单)《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农药禁限用方面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https://www.360doc.cn/article/253213_1025169429.html
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63件规章部分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第十条修改为: 对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占地面积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每超过一个车位处以10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使用其他发票的,由物价部门依法处理。http://www.110.com/fagui/law_265746.html
9.药品管理法一百二十六条解释律师普法药品管理法一百二十六条解释 普法内容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https://www.110ask.com/tuwen/4583758252193779234.html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18、《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使用作了哪些处罚规定? (1)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2)要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产品。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https://www.meipian.cn/37bdbzz4
11.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第26条、第21条 12 棉花加工 经资格认定机关审查认定后授予其棉花加工资格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9号)第5条、第6条 13 农药、农膜经营 由国家规定的7类专营单位经营 《农药管理条例》第18条 https://www.xunlv.cn/laws/13254
12.《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07) 第四部分危险化学品类 (115)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15)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32)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37)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https://www.360docs.net/doc/2d5200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