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是指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如: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由该组织为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土地的收成依然是农民的。
2、模式
目前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3种:
1.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托管主体盈利方式主要有4种:
1.通过整合土地资源、采用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等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取规模化生产效益。
2.通过减少购销环节、借助资源优势进行大宗商品议价、赚取购销差价等实现收益。
3.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追求超额产量,获取规模化超额产量收益。
4.通过提供机械作业、农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赚取服务费用。
被托管农户盈利方式主要有3种:
1.通过改善生产条件、规模化连片种植、大量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等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取超额产量,实现增产增收。
2.农产品的规模化订单生产、标准化技术管理、品牌化市场营销,可以形成强大的品牌增值效应,借助“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解决农民“卖难”困扰,实现增值增效。
3.通过农资集中采购、农产品统一销售,进一步降低农资采购成本,增强农产品议价能力和抵御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实现农资减量,农业增效。
案例1:
辽宁大连积极配合推动土地托管向纵深发展
2017年3月6日出处:辽宁省大连市农机推广站
2015年瓦房店仁峰农机专业服务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仁峰联合社)在大连市农机推广站和当地农机部门共同协助下开始尝试推出土地托管模式(分为单项代耕代种和土地委托经营管理两种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了解,2016年共实施上述两种经营形式土地面积达11万亩。其中,单项代耕代种作业面积约6.5万亩,土地托管作业面积3.5万余亩,带动周边乡镇社员近3000人。联社现有耕、种、收农机装备218台(套)。其中,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63台(100马力以上28台);玉米机械化收获机械(三行以上)32台;联合整地机械56台(套),其中深松机械28台(套);精量播种机械43台(套),其中免耕播种机械31(套);植保打药机械8台(套);大型可移动灌溉机械1台(套);运输机械15台(套);新建机库和办公用房1200m2。截止2016年六月末,联社固定资产总值达1500万元。2017年,联合社社长于保峰成为瓦房店市泡崖乡五间房土地股份粮经种植专业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在大连市土地托管耕种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据以上综合考量,联社在大连地区最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新年伊始,按照市农委工作要求,市农机推广站高度重视土地托管调研工作,把土地托管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通过把理论调研与实际调研有机结合,为大连市土地托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2月14日,大连市农机推广站工作人员到瓦房店市泡崖乡五间房土地股份粮经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五间房土地股份合作社)、仁峰联合社调研农业土地托管工作情况。瓦房店市农业中心、瓦房店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领导及五间房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于保峰陪同调研。
案例2:
辽宁葫芦岛市社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推动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
辽宁葫芦岛市供销合作社在深化综合改革过程中,以连山区供销合作社为示范引领,通过推行土地托管服务,着力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合作制+产业化”推动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有效途径。
由连山区塔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连山区畅达果蔬专业合作,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01万元,入社社员107人。占地面积240亩,2016年建日光温室高标准大棚34栋,主要种植黄瓜、西红柿、青椒等绿色蔬菜。合作社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
一是产生的经济效益。合作社自2016年开展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第一期工程建设日光温室高标准大棚34栋,办公用房600多平方米,已投资1100万元,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面积240亩。销售甜椒、西红柿等蔬菜1500吨,实现收入近170万元,获利润近30万元。在合作社的辐射和带动下,塔山乡的蔬菜产业迅猛发展,不仅使合作社社员的收入得到提高,而且还带动周边乡(镇)、村近200户农民从事蔬菜种植。二期工程将于今年动工,建设恒温库600平方米,配送、加工车间600平方米,肥料研发室100平方米。
二是带来的社会效益。连山区畅达果蔬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土地流转,使农民由接受服务转变为组织起来自我服务,使广大农民通过合作紧密联结起来,不仅增强了合作社的凝聚力,还通过规模生产的批量优势占据了市场,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力。特别是土地流转服务的开展,避免了中介人的介入、减少了中间环节的盘剥,不仅使广大农民获利于市场,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收入,还杜绝了强买强卖等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三是打造现代农业模式。畅达果蔬专业合作社已与沈阳农业大学、农科院沈阳生态研究所长年建立合作关系,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并配备先进的管理设备,如滴水灌溉、自动施肥、控温系统;暖风炉、自动卷帘、物理杀虫技术等,并与大型国有肥料企业合作,成立新型肥料研究基地。大力发展农户种植,提供技术培训,带动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通过互联网增加销售渠道,目前,已与省内及北京、天津等大型超市达成合作意向。畅达果蔬专业合作社紧邻102国道,距市区、京沈高速东出口以及葫芦岛市蔬菜批发市场较近,凭借地理位置优越,未来要打造成果蔬种植、贮存配送、旅游开发、发展农家乐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
案例3:
辽宁省供销系统创新土地托管模式为农民服务
全省近2万公顷土地享“保姆式”托管
近年来,我省供销系统基层社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根据农民需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合作社,由供销社领办或参股。这些合作社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土地托管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由全省供销系统托管的土地近2万公顷。
当下,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农忙时又要回来种地,很多农民希望土地能有人代种。“保姆式”土地托管服务正是适应了这种需求,给农户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
“我们与农户签水稻托管合同,提供标准化生产,田间管理、收购销售都统一,每个环节都会比农户自己种植要节省成本,产量还会增加,农民收入也多了。”新民市红旗供销社负责人龙全生说。
沈阳市辽中区老观坨供销社领办的农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托管稻田里养鱼,减少稻田农药使用,增加了稻田的附加值,实现“一田两收”,每公顷能增收8000多元;铁岭市供销社参股的绿源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已在省内一些城市建立了绿源农副产品直营店,将托管土地的农副产品直接销售到城里,让托管土地产出的农产品与市场对接,卖上好价钱。
为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我省供销系统还不断创新托管模式,推出“半程托管”“订单托管”等多种联合与合作形式,不但使规模生产更加容易,而且还使新技术、种养模式迅速推广,销售渠道不断拓宽,让农民参与到规模化生产中,带领农民闯市场。
案例4:
辽宁营口:土地托管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2017-01-19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局叶秋楠
“你外出挣钱,我代你种田”。近年来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正逐渐显现出勃勃生机。为在辽宁省营口地区尽早实现土地托管,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日前,营口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邀请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举办了玉米生产机械化全程托管培训班。
另外,营口市农委还强调了玉米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对春节前后的农机安全生产提出了要求。
甲方:***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村委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
根据全面深化“三农”改革,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提高土地收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精神,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方式(订单式托管服务)
1、乙方通过组织农民合作社,整合农民土地亩,使之连片成方,耕地位于。
2、乙方委托甲方对该土地提供从耕种到收获的全程种植托管服务。
3、甲方按照“元/亩/年”的标准“打包”收取服务费,共计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组织或购置农业耕作机械,确保满足乙方的托管服务需要。
4、同等质量条件下,按照低于同期市场价格10%的优惠价为乙方供应化肥、农药等农资,并且直供、直施到田间。
(优惠部分只针对***合作社社员开放)
5、帮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经营规划,推广新品种、新模式,新服务,实现农户的增产增收。
6、甲方承诺:除托管土地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证托管土地每亩产量达到以上。
7、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协议内耕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
水利设施。
8、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种植计划和托管模式。
9、甲方为所托管的土地缴纳农业保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农民整合土地,使同类作物实现连片成方。2014年月前整合土地亩负责与有关农民签订委托种植管理的相
关协议,协调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权,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2、负责协调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保证甲方正常的田间作业不受影响;负责组织农作物生长期的看管工作,配
合甲方做好作物收获后的晾晒、收储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踪甲方服务,可随时向甲方反馈作物生长与田间看护等情况。
4、需将协议内农户转为**合作社社员,使之享受社员优惠价。
5、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
6、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种植计划和托管模式。
7、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农机整合、农民培训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协议内土地在保底产量范围内的农作物产出,全部归农户所有。如低于上述亩约定产量,甲方按照市场价赔偿不
足部分。
2、亩保底产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归农户,归乙方,归甲方。
(五)协议履行程序
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进场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务定金)。
2、搞好监督验收。甲方服务时,乙方可派人现场监督,并在服务结束时填写验收单予以确认。如乙方不能派人现场
监督验收,视为认可甲方的服务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六)托管期限及费用支付办法。
1、托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2、本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托管定金。
3、乙方在签约日内,通过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托管服务费。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收回甲方托管土地,或者干预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乙方劝阻制止无效
时可以依法解除协议,并有甲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它违法违约行为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九)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