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严禁员工及居间人从事以下活动:
(一)严禁员工及居间人为投资者提供代客理财服务、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进行资金调拨、签署交易结算单、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等;
(三)严禁居间人向投资者提供交易软件;
(四)严禁员工及居间人对投资者诱导交易、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提供非法咨询服务;
(五)严禁员工及居间人向投资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名义或与本公司合作机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三、本公司不会在营业场所之外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四、本公司仅代理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及期权品种的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自觉远离非法期货活动,明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非法期货经营活动,可向我公司、公安机关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