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共有产权房可以被强制执行。一是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上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不可执行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项则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第一、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第二、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
第三、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关于共有财产房产,法院有权执行该共有房产中属于A的份额,但是B、C作为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1)、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2)、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被执行人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比如说父母欠债不还且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只要其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那么父母的唯一住房就可以被强制执行。
有转移产权行为的当法院判决还款后,有的债务人依然不愿意还钱,想钻“唯一住房不可执行”的空子,将名下多余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导致当强制执行财产时只有唯一住房。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具有财产转移性质的房产赠与协议无效,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无论是否唯一)都还是会被强制执行用于还债。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法院不强制执行唯一住房是为了给债务人最低生活保障,但不是为了让债务人逃债避债的。有的债务人认为,反正唯一住房不可执行,自己就往好了买、往大了买,这样又不用还钱,又有好房子住。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债务人的住宅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可参照当地公租房面积及装修配置),法院就可以执行该唯一住宅,在执行后债权人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宅或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支付一定的金额。
共有产权房可以被强制执行。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大律云小程序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