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的付老太太现年81岁,丈夫去世多年,膝下的3个女儿和1个儿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分别成家立业。现如今老人的腿脚不好且体弱多病,行动极为不便,生活难以自理。
问题:
1、老人把房子给了子女,子女不赡养自己咋办?
2、如何让老人安心度过晚年?
二、法律问题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城市当中,有部分老人,老伴去世了,为了和孩子享受天伦之乐,同时自己身体又不是很好,于是大部分老人还是愿意和孩子住在一起,毕竟可以互相照顾下,有些老人的子女,因为经济能力不行,买不起市中心的房子,特别是学区房,于是老人疼爱自己的孙子,有些老人就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这样自己的孙子就可以读好的学校,同时子女也不用背负过高的房贷压力
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当你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时候,部分风险也会产生,孩子拿到房子后,刚开始几年没什么问题,后面几年后老人和子女生活习惯不一样,于是产生了矛盾,同时子女家庭发生了重大的问题后,子女就会把房子卖掉,甚至让想法设法的让父母租房子住等等,最后演变就是子女不赡养老人
总结下就是目前社会中存在一个矛盾: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子女不赡养老人
1、父母的房子,如果其中的配偶去世了,房子归谁呢?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举个例子,假如王军(化名)和李芳(化名)是夫妻,在武汉市中心有一套学区房,李芳(化名)的老伴王军72岁因病去世,留下了李芳,李芳和老伴年龄差不多,如果男方去世,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这个房子值200万,女方可以获得100万,剩下的100万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也就是说男方走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除非男方留下遗嘱,他走了,属于他的房产份额全部给老伴,不给子女
简单总结下就是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
2、老伴去世后,作为配偶中的一方赠与给孩子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因为种种原因,部分老人把房子过户给了子女,但是过户给子女后,老人因为种种原因比如,治病需要钱,儿子又没有钱给他治病,于是老人就想到把之前过户给孩子的房子要回来,此时此刻,面对价值百万的房子,再要回来就难上加难了
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子女,能不能要回来呢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赠与给子女的房子,在没有办理过户前,是可以撤销合同的,简单理解就是可以撤销赠与,可以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一旦房子过户给了子女,意味着老人赠与房产给子女,赠与的房子是不可以在要回来的
但是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如果子女不给生活费或者不赡养你,老人可以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子女支付抚养费
3、如何更好地解决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呢?
民法典实施后,这个问题终于可以得到解决了,民法典把房子分为两种权利,一个是房子的所有权,一个是房子的居住权,老人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给孩子,也就是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但是你在过户给孩子前,可以设置一个居住权,就是老人有居住房子的权利,住多久呢?一直可以住到老人百年之后离世为止,这样老人和子女一起居住,子女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老人拥有了居住权,即使孩子有房子的所有权,子女把房子卖了老人还是可以居住,居住权不可以继承以及转让
总结下就是:子女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父母拥有了居住权,即使你把房子卖了,老人还是可以居住的,不影响的,这样就解决了老人老了,子女不孝顺,导致自己没房子住的尴尬局面或者是社会矛盾的产生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呢?《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