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20-2021》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报告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继《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之后发布的第7个年度报告。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是国家“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一种法治量化评估工具。该指数的研发,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为全国各地加强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一面可供自我对照的“镜子”。
该指数,通过实地调查普通民众和法律职业群体的亲身经历和感受,用本项目课题组独立收集的最新调查数据,以分解表和雷达图等直观形式显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文明指数排名及其在各级指标上的得分(强项和弱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本地司法文明状况的满意度。
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首次以双年度报告的形式发布。报告根据课题组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独立收集的24354份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而形成。
报告显示,2020-2021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文明平均得分为71.1分(满分为100分),与2019年平均得分70.0分相比,提高1.1分。上海、山东、吉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在平均分及以上。
2020-2021年值得注意的数据:一是上海市以73.3分排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得分第一名,这是其在七年评估中第五次排名第一,比2019年第一名浙江的72.5分高出0.8分;内蒙古自治区以69.2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垫底,但比2019年最低分湖南67.1分提高了2.1分;
二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为4.1分,相较于2019年最大分差5.4分,缩小了1.3分,这说明全国各地司法文明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三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均未达到“良好”水平,说明各地司法文明建设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司法文明指数10个一级指标得分及排名分析
1.司法文明指数10个一级指标的最大分差为11分,2019年最大分差为9.4分。从10个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来看,“司法公开”依然得分最高(76.6分),“法律职业化”得分最低(65.6分),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特别是法律职业群体对此不够满意;一级指标“司法文化”得分倒数第二(68.0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其满意度较低。具体得分,详见图1。
2.法律职业化程度亟待提高。“法律职业化”一级指标得分65.6分,不仅比2019年的66.5分降低0.9分,而且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一(2017年和2018年两年连续倒数第一)。在其3个二级指标中,“法律职业人员享有职业保障”得分最低(62.5分),虽比2019年的61.5分有所提升,但比2017年的65.2分仍降低不少。
3.司法文化建设更需弘扬理性。“司法文化”一级指标的得分68.0分(比2019年的67.4分提高0.6分),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二。在其4个二级指标中,“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得分最高(73.4分,比2019年的72.3分增加1.1分)。
2020-2021年数据显示,仅有58%(比2019年的55.5%有所提高)的普通公众认为,如果有当人民陪审员的机会,自己有参与法庭审判的意愿。另外,超过六成(61.3%,比2019年的55.5%提高5.8%)的公众表示,支持在公众场所举行公捕、公判大会,其中有19.1%(比2019年的15.8%提高3.3%)的公众表示坚决支持。这说明,现代司法理念的宣传普及还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
4.司法腐败遏制任重道远。调查数据显示,“司法腐败遏制”一级指标得分为69.0分,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三。
据了解,报告问卷调查中,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800份问卷,其中公众卷600份,专业卷200份(法官、检察官、警察各40份,律师80份)。公众卷与专业卷的比例为3:1。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4354份,其中,法律职业群体样本总量为6273份,公众样本总量为18081份。
此外,报告附录转载了张保生、王殿玺:《中国司法文明发展轨迹(2015-2019)——以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为分析工具的研究》一文。借助该附录提供的司法文明指数项目调查的五年统计数据,结合2020-2021年度的最新统计数据,分析中国司法文明水平七年时序变迁,可以发现其纵向整体变化情况。
报告显示,尽管在不同调查年份,存在着有升有降的起伏变化,但其变化轨迹总体呈现出向上的变化趋势。上述结果表明,一方面,中国司法文明的发展趋势是向上的,总体是在进步的,这与近年来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具有同步性;另一方面,司法文明的发展也经历了某种起伏、反复甚至退步,说明中国司法文明的发展是在曲折变化中不断累积上升的过程,呈现螺旋式发展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