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观看后的基础上发感想。简单来说就是观赏过后的感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司法纪录片观后感范文(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请将劳动关系、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遭受家庭暴力主张权利等8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智慧普法”工程,对“无锡智慧普法”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一平台四中心”(即无锡智慧普法平台、普法需求中心、普法产品研发中心、在线法律咨询中心和联动机构共建中心)。使其基本具备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知识推送、在线法律服务供给、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等基础功能。项目被列为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并荣获法治无锡建设实施工程项目优质奖。三是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出台司法行政聚力发展、聚焦富民20项惠民举措,开辟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提示3200余条,设立流动人口“法律诊所”86家,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站88个,建成“法治书屋”115个,减少公证证明材料693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115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规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着力推动劳动、交通、消费、物业、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常设性沟通渠道建设,厘清各方职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借鉴“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经验,持续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品牌效应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13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209人。在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132个,设立交通事故调委会3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成率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3N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20__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7940次,受理矛盾纠纷5719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57180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涌现出无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刘强、陈云华、陆夏忠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在20__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掣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机制不健全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各地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需不对称矛盾突出;各服务中心业务间联动融合不足,服务依然呈零散化、碎片化;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经费保障不足。
(二)司法所体制理不顺掣肘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政法专编仍未完全落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能力素质与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匹配。
(三)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不明确成为制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瓶颈。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许多工作由社工担负,不符合刑罚执行要求;执法保障不足,无专用警械、警车,追逃、押送难度较大;后续照管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三、20__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旨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目标,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创新服务产品,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创新战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我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汇编无锡律师涉外服务典型案例,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推进公证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证行业良性竞争。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三)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使普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提高法治素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六个深度融合”。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则和“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的方针,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打造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法治文化新阵地。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深入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通过帮助梳理村规民约、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切实将法律与道德的元素导入基层自治之中。
(四)围绕“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
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地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深化律师、公证等参与纠纷调解的做法,提高基层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探索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流程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质效。
(五)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积极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把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融入社区矫正的全过程,重视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促成被害人、社区、矫正对象之间达成谅解协议,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群众参与罪犯和刑释人员帮教活动,加强被损害关系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化。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促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理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以1个“需帮尽帮,一个不漏”帮扶救助总原则,三级站和服务社等4个专业机构,为照管对象提供就业、住房、养保、家庭关系修复等N种帮扶服务内容的“1+4+N”菜单式精准帮扶服务品牌。
(六)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忠诚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将无锡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忠诚铁军。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的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为我们今后做好司法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达到了提升素质、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和启迪思维的目的。几天的学习,收益匪浅、感受颇丰,触动很大,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两点体会:
一、学而知不足
这次培训我深深地感受到做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不论是能力水平、思想境界、品德修养还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距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都差距很大,差距很多,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不够解放,业务水平不够精尖,工作方法不够创新,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创业精神不够高涨。缺乏发展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存在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缺乏敢想、敢干、敢闯的精神;缺乏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悟方能突破
学习地目的是在于如何进一步更新发展思维空间,启迪思想,学以致用,促进发展。差距就是潜力,就是我们赶超先进的突破口。看了受震动,学了受触动,关键是付诸行动。
美国人雷·伯恩斯说“谁拥有卓越的领导能力,谁就拥有了整个世界”!在我们的身边往往会发现这样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能够谋全局、断大事、出成绩,有的却庸碌平凡,无所作为;有的领导对本地区的发展定位把握准确,有明确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趋势,能够很好地在把握世界发展趋势和全国、全省发展态势的前提下分析本地区的比较优势,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选择;有的却缺乏战略思维,不善于准确判断形势:有的领导在机遇面前有敏锐的触觉,有果断的决策力;而有的却缺乏机遇意识,无法驾驭市场经济。细细分析,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要同时具备一些必须的能力。
1、坚毅的学习力,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使自己善学习、能学习、会学习、肯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学习业务知识和政策理论。
3、果断的决策力,要以科学和理性为工具,以快速拟定意见方案为体现。“问题”要有明确“归口”,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要考虑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必备条件。
4、活跃的创新力,要在保持常规工作状态、常规生活状态的基础上,努力追求一些新创意、新思路、新举措。
三、为更好地缩小差距,提升能力,扎实工作,做一名优秀称职的司法行政干部。
1、进一步加强学习。
2、进一步勇于创新。
司法业务部门思想观念不适应现状的现象不改变,就不能顺应时代的步伐,就不能与时俱进地推动组织工作的新发展。我将探索走出工作的误区,让司法工作真正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超前谋划,超前服务,开创我镇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3、进一步转变作风。
转变工作作风是适应大局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是司法行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基本内容,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将在实践中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周密的调查,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找出对策和办法;在深入调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向群众学习,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使我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强化宗旨观念;通过调查研究,锻炼自己的分析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思维能力、领悟能力、洞察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4、进一步求真务实。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关键是实事求是。司法部门作为协助党委政府重要职能部门,更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工作。我将在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带好头,围绕我镇中心工作,精心谋划和部署司法行政工作,树立司法业务部门求真务实的形象。
5、进一步廉政勤政。
由于司法部门和司法行政干部的特殊性,使司法行政干部经常面临着各种困难和问题的考验,这就要求每一个司法行政干部在物欲横流的复杂环境下,能经受住困难和诱惑的考验。我将进一步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公道正派作为司法行政干部的重要职业操守,提高自身廉政勤政的意识。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震撼世界的姿态大踏步行进民族复兴的步伐……”恢弘而又大方的开场,“震撼”、“大踏”等词语显示着中国这个泱泱大国在法治道路上的气度和决心。
而今,在法治地位愈加不可动摇的当下,却越来越少有人会去认真思考“法治”这一问题,原因不外乎在法治约束下的“方圆”社会之中。法治观念必须深入在社会各阶层的人心中,需要普及,不是一部分人要法治,而另外一部分人不要;不是知识分子要,而非知识分子不要,是全民的,是不分事项的。
党的十八大之后,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立法的过程中得以彰显,“关门立法”向着“开门立法”的方向转变,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保障了立法的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法治的优越性是无需言明的,但如何更好地诉诸群众、广而告之确是当下改思考的问题。
奉法为基,执法为依,“法治中国”的声音背后是老百姓为当下与未来更好的希望与期盼。如何治国,应以“法”来定方圆,再孰论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