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古拉斯·穆德(NicholasMulder)康奈尔大学现代欧洲史专业助理教授,他定期为《外交政策》和《国家》等供稿,经济制裁是他的研究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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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裁:封锁、遏制与对抗的历史》
[美]尼古拉斯·穆德著
李旭译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24年3月
关税与制裁的共同之处在于,这两项措施都是禁止性的,只不过在禁止的程度上有所不同。在现代早期,随着禁止性措施的不断扩张,描述这些措施的词汇也在不断丰富。禁运(embargo)——源自西班牙语动词embargar,意指逮捕——一词最早出现于16世纪,用以指代扣押停泊在哈布斯堡港口中的敌船的皇室法令。但不同的欧洲国家在执行这一系列禁止性措施时,程度有所不同。本国商人与敌国保持贸易往来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西班牙镇压荷兰叛乱的八十年战争(1568—1648年)期间,仍有很多荷兰商人将货物卖到西班牙,但是由于西班牙的禁运措施,他们无法在回国时带回西班牙生产的货品。在他们眼中,和敌人做生意来赚钱并非对本国独立事业的背叛,恰恰相反,这是一种积累财富的方式,通过积累财富,荷兰才能继续与西班牙作战,争取独立。因此,商业逻辑与战争逻辑之间经常相互对抗,而且在这一时期,商业逻辑往往能占据上风。
17世纪中期,大多数欧洲语言中都出现了用以指代围困城市、岛屿以及特定领土的“封锁”(blockade)一词。有两个因素限制了封锁的运用:第一,封锁是一种交战行为;只有双方处于交战状态之下,才能使用封锁这一措施。为了实施封锁,各国必须正式宣战。因此,封锁属于交战行为,而非仅仅是一个行政问题。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Swift)称,18世纪20年代,一位英国军官表示:“绅士只应当在军队当中接受教育……我很乐意看看你们这些学者究竟打算如何利用自己所学的名词、动词、哲学以及三角学来进行围城或封锁。”只要处于战争状态,军队就可以对平民施加巨大的压力。然而,当和约签署后,就必须解除封锁,恢复自由贸易。
第二个限制封锁的因素是物质上的。现代早期经济战争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敌国的收入、遏制流入敌国的资源;只有在围困某一特定的城镇之时,才有可能让当地自给自足的百姓挨饿。大多数疆域较大的农业国能实现相对的自给自足,而这意味着这些国家所需承受的外部压力并不算大。切断商品往来,阻止殖民地原材料流入敌国等措施能给其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然而大多数国家对海外贸易的依赖程度并不高,仅通过施加物质上的压力还远不足以赢得一场战争。
19世纪之前,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较为有限,这使近代的经济压力在质量与数量上都与现代的经济制裁有所不同。但从拿破仑时代开始,英国就开始更为系统地利用商业渠道对外施加压力。在1814—1815年的维也纳和会上,外交大臣卡斯尔雷勋爵(LordCastlereagh)提议,为了能让大会反对奴隶贸易的国际宣言得到重视,可以组织一场抵制使用奴隶制造的商品的运动。如果这项提议能得到接受,那么西班牙、葡萄牙与法国就不得不逐步取消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尽管这一提议没能真正实现,但其表明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通过限制贸易可以达成某些人道主义目标。
在19世纪末,这一系列试图对平民发动经济战的设想并没有得到多少支持。但在某些方面,这些反分离主义者确实明确地指出,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这样的物质基础在逻辑上必然会带来这样的结论。在历史上,一个完全与战争绝缘的、非政治性的、自由放任的国际经济图景才是新颖的。这显示了19世纪人们对于作为西方文明进步标志的贸易与法律的独特信念。英国的自由派政治家、德国的官僚、比利时与法国的国际法学家、意大利的贵族、俄国的将军,以及从不来梅到孟买再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资产阶级商人都接受了分离主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