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形成与资本主义法系性质完全不同的当代中国法系新闻频道

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过去在法学理论界,讲到法律制度的划分,好多都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来划分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实际上,这个只是形式上的划分。

从阶级属性讲,西方国家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属于资本主义法系。对于资本主义法系,恩格斯曾经指出,“法律是资产者本身的创造物,是经过他的同意并且是为了保护他和他的利益而颁布的”,这种法律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是“资产者给他准备的鞭子”。

至2020年1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4件,修改法律75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3件。图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订的部分法律单行本。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在当代中国,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这就形成了与资本主义法系性质完全不同的当代中国法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体现。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

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新华社记者丁海涛/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图为2018年12月3日,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明珠居委会法律援助律师在给明珠小学的学生们讲解宪法知识。新华社记者郭晨/摄

事实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对此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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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日报整版阐述:中华法系的鲜明特色要立足中国、挖掘历史、把握当代、面向未来,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思考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赋予中华法制文明新的内涵,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https://www.fjrd.gov.cn/ct/3-169339
2.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价值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既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和文化底蕴,又激发中华法治文明的内生动力和蓬勃生机。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410/t20241015_5790813.shtml
3.夏伟:法典化时代领域法治的法理阐释与中国路径最后,法律的规范价值受削弱。在现代社会,法治的行为规范功能被国家所制定的大量法律规则、条例和政策削弱,面对众多的法律文件,国民难以合理期待法律为其行为提供规范指引,大量法律文件事实上难以被国民遵守而造成规范性贬损。 法典所建立的理性范式总有例外,法典化时代的社会治理仍然需要接纳新观念,对于不能进入法典的规范http://www.cicjc.com.cn/info/1040/16306.htm
4.法律如何进化在人类的漫漫长河里,法律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演变。这种演变其实反映的是法律的一种进化。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法律如何进化?法律进化的路径在哪里?作为日本著名法学家牧野英一的代表作之一,《法律的进化与进步》采用正文和补遗的体例,探讨了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分析了20世纪日本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在此基础上http://m.legalweekly.cn/whlh/2023-08/31/content_8895094.html
5.强势文化二元认识论与法治强势文化的局限性中最重要的是它的二元文化认识论,即建立在理性和非理性基础之上的二分法。这种二分法把理性和非理性、个人和集体、法律和宗教、东方和西方对立起来。不仅阻碍了强势文化认识弱势文化的可能性,也限制了强势文化本身的发展。马克思韦伯对中国的研究上所犯的错误直接源自他的二元文化认识论立场。韦伯基于他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9520
6.检察日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朴实清新的文风、凝练细腻的笔触,对新时期国家和社会的相关法治热点问题、事件、案件进行解读评说,对作者法律人生历程中真实的人和事娓娓道来,内容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现实,具有较强的时代性、思想性、实务性和可读性,也能在一个侧面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新一代法律学人成长的精神之旅和心路https://szb.jcrb.com/mobile/2023/20230817/20230817_003/content_20230817_003_4.htm
7.具有时代性的一九五四年宪法并处在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保障我国国家统一和社会进步的法制基础的五四宪法,既然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政治环境下诞生,因此就必定会鲜明地表现出当年20世纪中期时代性,即中国正处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一、中国属于社会主义阵营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xianfa/2006102643985.html
8.文章详情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 法律概念的特性: 1.专业性 2.一定的民族性 3.时代性 4.相对确定性 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时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本原则的具体规定。http://wap.cuncunle.com/content/1011427770006216
9.建设中国特色法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光明日报武汉大学四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第二个阶段是从1957年到“文革”结束,中国的法治处在徘徊期和破坏期,很多法学院和法律系停办;第三个阶段是中国法治的恢复与发展时期,即从1978年到2012年;第四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始,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https://news.gmw.cn/2017-12/29/content_27217171.htm
10.法治与德治共同作用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再次,要在结合当下社会特点,注重网络时代下的道德与法治建设,注重培育网民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和网络道德。信息时代性,网络乱象丛生,近年来网络诈骗、AI技术野蛮生长,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亟需关注和依法治理。 三、法治与德治共同作用的不足 虽然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这一工作,我国做了许多探索和实际工作,但是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2Fnote%2F862898490%3F%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