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原则是创立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出发点。是统治阶级的立法意图和法律意识的概括。法律只有以正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立法原则作指导来制定,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基本原则:
1、宪法原则;
立法应当以宪法为根据或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作为一项立法原则,可以称其为立法的宪法原则。
2、法治原则;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民主原则;
在中国,立法应当遵循民主原则。
4、科学原则。
立法遵循科学原则,首先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第二,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第三,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3条规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立法法》第4条规定:“立法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立法法》第5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这就是立法的民主原则。
《立法法》第6条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