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12页)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张晋藩(笔记)

第一章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1、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在其发展中不断的改造旧习俗,适应新秩序,因而是

一个充满新旧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渐进、因袭变革的过程。

2、周公制礼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尊尊”和“亲亲”,尊尊为忠,亲亲为孝,前者旨在维护军

权,所谓“国无二君”;后者旨在维护父权,所谓“家无二尊”,这种政治与伦理相统一的理

论,就是新形势下礼的思想基础。

3、礼由体现原始社会习俗的带有宗教性质的仪式,发展成为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由法律

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氏族原始民主制解题、阶级社会形成的产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文

明的进步。另一方面,礼的产生又是和父权的一夫一妻智家庭的建立攸关的。

4、关于礼的作用,综括古人的论述与历史的实际,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人与禽兽,文明与野蛮的分异点

(2)别贵贱,序尊卑

(3)经国家,定社稷

(4)规范行为的指南,评判是非的准绳

5、礼是区分贵贱、尊卑、亲疏的标准,它是以因人而异的等差性,或特权性为特征的,它

的作用就是论证等差的秩序和结构的合理性,并使之固定化、永久化,于是礼的政治哲学的

色彩更加浓厚了。不仅如此,源于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又存进了新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和

新的父子、夫妻关系的建立。礼所肯定的伦理纲常,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心理状态与思维方式,

成为中国古代一种理想的价值取向。但也不可避免地禁锢了人们的自然本性,以致会心甘情

愿的为礼而牺牲。

6、礼的长期统治造成了中华民族崇古尚祖的保守心态,使得礼制文化成为巨大的历史惰性,

严重障碍了社会改革,即使是勇敢地有作为的改革家,也被迫借祖宗先王之名,以减少改革

的阻力,康有为便借托古改制为变法维新作掩护。

7、引礼入法

第一,从儒法对立到儒法合流

经过战国,秦至两汉,作为差别性行为规范的礼,逐渐与公允性行为规则的法交融渗

透,以致河流。礼法河流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1)封建大统一国家的需要;(2)经过一千

多年的统治,使统治者有可能立足现实,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外儒内法”就是汉初统治

者综合儒法两家之长的精彩概括。外儒佯宽,内法实猛,外儒内法就是宽猛相济的一种表现

形式;(4)儒法两家学说不仅同源,在为现存政权服务的政治目的上也是相通的。

第二,引礼入法的途径。

(1)总结秦亡的教训为引礼入法制造舆论

(2)通过参与立法和注释现行法律,输入礼的精神

8、唐律无论结构、内容均已蔚为大观,礼与法的结合也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

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致“一准乎礼”成为后世对唐律的基

本评价。

9、综括唐律所表现的立法关系概述如下:

(1)礼指导着法律的制定

(2)礼典、礼文直接入律

(3)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

(4)礼法互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具体表现为:第一,礼侧重于

预防犯罪,即导民向善,所谓“紧于将然之前”;法侧重于惩罚犯罪,即禁人为非,所谓“禁

于已然之后”。第二,以礼的规范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第三,礼主刑辅,综合为治。

10、礼的等差性与法的特权性是一致的,礼法互补,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

以法为外貌;以礼引民心于隐微,以法彰善恶于明显;以礼夸张恤民的仁政,以法渲染治世

的公平;以礼为法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以法明礼使礼具有凛人的权威;以礼入法,使法律

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法附礼使道德法律化,出礼而入刑。凡此种种,都说明了礼

法互补可以推动国家机器有效地运转,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传统,也是中华法系最鲜明

的特征。

第二章以人为本明德慎行

1、先秦时代的重民思想,经过儒家的提炼和升华,终于演绎成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其成

熟的形态和标志就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仁学”的创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由神本位向人本位

过度的里程碑,也是中华民族性格早熟的重要表征。

2、过程:

(1)以人为中心,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

(3)在天人合一的关系中,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3、在儒家的思想中仁义礼智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生的目的就在于实

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标准,人生奋斗的主要过程就是通过自我修养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

然后推己及人,达到“泛爱众”、“天下归仁”的理想境界。

THE END
1.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书刊主持编纂《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十卷本)、《中华大典·法律典》(六卷本)等三项法律史学国家大型科研项目;著作等身,出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宪法史》等30余部著作,其中不少被译成英、日、韩等文字。http://www.mzyfz.com/html/1452/2024-12-06/content-1637900.html
2.“五四宪法”的诞生新中国成立后,创设全新的国家制度与人民的新法律,成为新生人民民主政权的迫切要求。1949年9月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布:废除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此后,为尽快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中央人民政府http://www.hebdag.org.cn/contentTemp/content.html?id=6570
3.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行政法规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自1949年至今,我国了颁布1部临时宪法和四部正式宪法,并对现行宪法进行了5次修正。 (一)临时宪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九四九年》,也称《共同纲领》,或称临时宪法。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https://mzj.benxi.gov.cn/publicity/zcwj/hzfg/126148
4.高中历史知识点总结超全万民法: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万民法” 6世纪,《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评价 积极方面:①罗马法的制定和实施维系了帝国的统治,稳定了社会秩序。②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典,极大影响了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http://www.gaokao.com/e/20181212/5c10ab52d6faf.shtml
5.法制近代化范文7篇(全文)信托制度本来自起源于罗马, 移植于英国, 繁荣于美国, 而后传播到日本, 通过美国、日本间接的影响近代中国, 民国时期是我国法制史上法律制度移植的高潮, 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 信托制度也传入我国。本文重点从近代法制史的角度, 探析中国化信托法制的历史, 透视旧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https://www.99xueshu.com/w/ikeyknylf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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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邓大才:通向权利的阶梯——产权过程与国家治理从产权过程来看,世界各国的道路不尽相同,近代英国的横纵产权均较清晰,俄罗斯的横纵产权均不清晰,中国则走了一条中间道路:横向排他性产权清晰,纵向排他性产权模糊,此外三个国家纵向、横向产权过程的启动顺序大不相同。这种产权过程的“纵横清晰度”、“纵横顺序性”将共同决定着国家的治理形态和发展道路。本文拟以“https://www.hbskw.com/p/35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