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人事争议类咨询为本月重点,涉及复工复产的劳动纠纷增多
二、房产物业类咨询总量增加,涉及房产租赁纠纷为咨询热点
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答复:建议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友好协商,讲明自己的处境和难处,同时也要考虑到出租人的损失,根据对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公平的原则,再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自行协商酌定减少部分租金的具体金额,或者通过协商缓交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促进合同继续履行。
如果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纠纷中,虽然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特征,但疫情防控导致承租人经营收益下降,尚未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承租人不能以收益下降为由解除合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承租人显失公平的,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判决承租人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后解除合同。
三、婚姻家庭类咨询数量下降明显,女性咨询者占较大比例
韩女士来电咨询:自己丈夫欠了很多债务,咨询哪些债务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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