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提交地点
第二种: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第三种: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提交证件
1.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
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温馨提示
司法部提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2020年未参加主观题考试(不含延期举行考试的考区应试人员)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合格分数线:
今年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
主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第一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
第二档: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