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瞻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援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身份证和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中心冬天的话一般九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夏季:下午2:00-5:30
冬季:下午1:30-5:00
法律援助的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行政复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法律援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法律援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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