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
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或比选人”)拟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建设公司提供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常年法律顾问主要工作内容
1、为公司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重庆城投江长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愉悦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法律风险提示,进行合法性论证与审查,数量不限;
2、应公司要求参加或列席会议;为公司解答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提前介入某一具体事务或纠纷处理,在公司有要求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法律咨询函,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专项法律事务除外;
4、对公司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四次);
6、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供法律保障;
7、按照公司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案件分析、同类案件指导;
8、协调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部法律资源及服务;
9、法律顾问合同期满,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法律意见书,是指法律顾问对建设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改组、重大投融资方案、对外担保、增资、减资、股权处置、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门论证,作出准确、肯定、有法律依据的回答并充分提示法律风险,为公司决策提供具体、明确、可靠的书面法律建议和意见。法律意见书应重点突出风险识别、提示和防范。
11、接受公司委托代理诉讼、仲裁、听证等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述第10、11款法律事务时,应当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详见合同约定。
二、参选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参选人
1、参选人应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保证提供优质服务,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2)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50名;
(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司法部门及行政部门处罚记录或律师协会的惩戒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提供律所执业许可、由位于重庆的律所机构提供的专职律师社保证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三〕
2、参选人业绩要求
拟服务年度前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至少担任过3年及以上行政机关或平台公司或工程建设领域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二)服务团队负责人
1、资格要求:从事专职律师8年及以上,作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年及以上;
〔提供该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合伙人证明、社保证明。〕
2、业绩要求:具有国资国企(或行政机关)、建工类和投融资类的诉讼或非诉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诉讼代理合同或非诉服务合同。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含国资国企(或行政机关)、建工类和投融资类等3个类别的诉讼或非诉业绩;该业绩可由一个或多个合同组成。〕
(三)派驻律师
被委派的派驻律师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从事工程建设领域法律事务的专职律师工作经验,认真细致、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专职律师工作经验,并参与处理过国资国企(或行政机关)、工程建设领域有关的诉讼或非诉工作;
(四)承诺
〔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比选控制价
本次比选控制价为50万元,为完成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与派驻律师费用。比选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比选控制价,否则将被否决参选。参选人中选后,中选报价将由中选人包干使用(比选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五、比选方式及定标原则
1、基准价:符合比选条件的所有参选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照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比选基准价。
2、定标原则:参选人有效报价低于基准价且最接近基准价的为中选价格和中选人。
3、若参选人少于3家的,仍按此比选方式进行比选。
4、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因本次比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人自理。
六、比选程序
2、符合性审查:开标完成后,由评选小组对参选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结果通知:比选结果将于比选完成后3日内通知所有参选人。
七、比选文件获取
八、参选文件
(一)参选文件组成
1、参选人应按本比选文件“二、资格业绩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3、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参选文件要求
1、所有参选文件应逐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九、参选文件递交
(三)递交(比选)地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江北嘴金融城2号楼T1栋)21楼2115招投标室,全程录音录像。
十、参选人须知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将被否决参选。
(三)参选人中选后,签订合同前,应将服务团队名单提交比选人。名单内的律师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比选人要求更换的除外。
(四)如发现派驻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比选人可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更换2次仍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法律顾问合同。
(五)一旦发现中选人及指派从事顾问服务的律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保留中途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比选人将不承担任何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1、专业水平及综合实力与参选文件所述不符;
2、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比选文件明确的服务要求;
3、因过错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
(六)派驻期限内及派驻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比选人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不得聘请中选人的派驻律师作为其员工。
(七)聘用的律师事务所及派驻律师,在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得作为诉讼原告(或仲裁申请人)代理人对比选人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